本年度报告由杭州高新区(滨江)商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要求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经费使用和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7年1月1日起到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我局围绕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相关信息,充分发挥了政务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1、工作机构建设情况。
为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作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具体实施工作。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作为各自科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并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2、工作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2017年,我局认真学习相关制度,强化规范执行,根据信息公开最新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在原来已有制度的基础上,重点抓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及监督考核等方面工作机制的完善。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调整配齐各科室信息员,并对其做好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积极参加区组织的信息公开发布培训,办公室人员加入滨江发布联络群,加强日常工作联系。严格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不断完善工作流程,有效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运行。同时,我局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严格执行区委区政府制定的各项工作制度,发现问题能及时进行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我局在“杭州高新区(滨江)政府门户网站”上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条,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3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未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经费使用和收费情况
2017年,我局未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也无诉讼、复议方面的费用支出。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案件。
六、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发生任何公众关注热点事件和重大舆情。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7年,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主动性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在信息公开内容方面有待进一步丰富,提高各科室信息公开内容的更新频率;
三是政策解读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对政策解读不够重视,政策解读时间相对滞后,政策解读时效性不足;
四是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还需进一步提升。
2、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将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加强对信息公开的督查工作,保证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此外,针对政策解读工作,我局将加大政策解读工作力度,增强各科室政策解读意识,在特别是有关招商政策发布后及时公开政策解读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