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区城市管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15 16:27 点击率: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要求,我局编制本年报包含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七个方面。本年度报告在市、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进行公布,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17年以来,滨江区城市管理局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强化组织领导,深化政务公开,明确责任分工,严格程序规范,创新公开形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有关城管局工作动态、领导信息、科室职能、决算预算等内容4篇,在滨江城管官方微博、微信双平台上集中宣传先进典型、高温城管、动漫保障、城管护考、扫雪防冻、防汛排涝等内容147篇。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度,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已办结。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在工作中,我局对基层群众来我单位查看、索要有关政策文件,我局都免费提供,不存在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7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丰富了公开形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数量较少;二是政府信息公开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宽。

七、改进情况

2018年以来,我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信息公开的意识和水平,加大培训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考核和管理,夯实部门责任;三是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和梳理,及时发布,及时更新。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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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3319843X/2018-04697

发布机构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18-03-15 16:27:13

滨江区城市管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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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要求,我局编制本年报包含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七个方面。本年度报告在市、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进行公布,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17年以来,滨江区城市管理局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强化组织领导,深化政务公开,明确责任分工,严格程序规范,创新公开形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有关城管局工作动态、领导信息、科室职能、决算预算等内容4篇,在滨江城管官方微博、微信双平台上集中宣传先进典型、高温城管、动漫保障、城管护考、扫雪防冻、防汛排涝等内容147篇。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度,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已办结。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在工作中,我局对基层群众来我单位查看、索要有关政策文件,我局都免费提供,不存在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7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丰富了公开形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数量较少;二是政府信息公开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宽。

七、改进情况

2018年以来,我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信息公开的意识和水平,加大培训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考核和管理,夯实部门责任;三是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和梳理,及时发布,及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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