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区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我局编制了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公开载体建设应用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机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八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为加强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了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局长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局分管领导作为信息公开直接负责人。局办公室是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部门,负责统筹推进、协调监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做好信息发布、网上依申请公开等相关工作。
(二)制度健全完善情况。
已制定以下相关工作机制:一是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二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等具体要求。三是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对主动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界定作出规定,确定审查程序、责任、追究办法等。
(三)督查公开落实情况。
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坚持定期对各科室公开信息的情况进行督查,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效果、投诉处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让各科室及时了解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采取措施改进工作。我局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指导,坚决纠正违反《条例》的行为,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全面、真实,努力推进法治财政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公开载体建设应用情况
2018年我局主要在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以下简称门户网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做到全部公开。为方便公众知晓与查阅,下一步将充分发挥微博、微信在政府信息公开的积极作用,构建“一网两微”的多渠道信息公开平台。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2018年我局积极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并在原有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整理、规范、完善和提高,依法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切实加强保密审查管理。2018年我局以门户网站为平台,主动公开本机构职能、领导信息、政策法规、资金信息、政府工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六大类的政府信息,共发布各类公开信息43条,其中包括2件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18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机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现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人。2018年,我局未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和减免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未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制度有待完善。内部统一规范的工作流程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对信息公开的范围界定、流转程序、保密审查需进一步健全,更有效地实现信息公开工作在各职能科室之间的无缝对接。二是公开及时性有待提高。涉及财政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广、内容多,特别是要对关乎公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与财政收支做到及时公开。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与服务质量。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机制。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统筹、科室协作的责任机制。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机制。二是提高公开意识,保证及时公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信息公开培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性和准确性,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过程。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时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杭州市滨江区财政局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