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建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24 10:41 点击率: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区住建局编制了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收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严格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认真加强组织和管理,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完善公开内容,强化载体建设,规范办事行为,及时主动发布信息。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我局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二是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三是及时发布,政务公开。  

2018年,我局在高新区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77条,包括概况信息2条、计划总结信息4条、工作动态信息258条、人事信息2条、财政信息1条、行政执法信息7条、其他信息3条。工作动态信息中包括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4条(包括基础设施建设3条、安全生产9条、环境保护12条)。

公共资源交易方面,我局在“政采云”平台发布政府采购相关的招标公告、中标公告、采购政策法规与指南等信息28条;发布建设工程交易相关招标公告、中标公告等信息474条。

部门主要负责人于2018年10月29日参加市里“公述民评”面对面问政活动,聚焦小区管理工作回应民众关切的问题。针对制定中的规范性文件《关于深化产业投资项目行政审批改革的实施意见》,绘制详细的审批流程示意图,进行政策解读。

公开我局的权力清单,包括行政许可事项27项、行政处罚事项286项、行政强制事项10项、行政征收事项8项、行政确认事项7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75项。在政务服务网上公开办事事项83项,全部能做到“最多跑一次”。全年行政许可办结4932件,行政处罚结果公开192件,服务事项上网办理数1041件,随机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公开数52件。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18年我局共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22件(包括当面收到申请11件、网络申请8件、信函申请3件),全部按时办结,其中6件同意公开答复、11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范围、5件申请信息不存在。  

三、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共3起,1件部分维持原判部分撤销,2件撤回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案共2起,1件撤诉,1件驳回上诉。

四、公开载体建设应用情况

在“滨江住建”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文章56篇,在微博上回应舆情1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收费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六、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水平有所提高,但面对群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一)主要问题

1、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我局信息公开的范围界定、流转程序、保密审查制度等都有进一步提升完善的空间,需要进一步统一规范、健全制度,使信息公开工作在各职能科室之间高能高效运作。

2、规范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升。由于我局职能繁杂,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在处理日常繁忙的审批、管理事务同时,很少有时间接受系统的信息公开、法律知识培训,因此不可避免存在思想重视程度不够、办理流程不够严谨、答复规范性不够理想等问题。

3、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全面。因我局条线多、职能多、事务多,群众对行政事务的关注度高,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和要求也相对较高,因此需要随着社会发展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形式进行拓展。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规范流程。制定文件,对我局信息公开的范围、渠道、流转程序、保密审查制度等进行严格制定。

2、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对基层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把坚定不移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信念在全局上下贯彻落实。

3、进一步完善功能。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全面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网、滨江住建微博微信在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中的各项功能,为公众提供自助获取信息更多的方式。

4、进一步落实责任。从严把好政府公开信息的质量关,进一步落实责任到人,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政府信息公开

区府办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

002493523/2019-05141

发布机构

区住建局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1-24 10:41:31

区住建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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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区住建局编制了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收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严格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认真加强组织和管理,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完善公开内容,强化载体建设,规范办事行为,及时主动发布信息。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我局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二是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三是及时发布,政务公开。  

2018年,我局在高新区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77条,包括概况信息2条、计划总结信息4条、工作动态信息258条、人事信息2条、财政信息1条、行政执法信息7条、其他信息3条。工作动态信息中包括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4条(包括基础设施建设3条、安全生产9条、环境保护12条)。

公共资源交易方面,我局在“政采云”平台发布政府采购相关的招标公告、中标公告、采购政策法规与指南等信息28条;发布建设工程交易相关招标公告、中标公告等信息474条。

部门主要负责人于2018年10月29日参加市里“公述民评”面对面问政活动,聚焦小区管理工作回应民众关切的问题。针对制定中的规范性文件《关于深化产业投资项目行政审批改革的实施意见》,绘制详细的审批流程示意图,进行政策解读。

公开我局的权力清单,包括行政许可事项27项、行政处罚事项286项、行政强制事项10项、行政征收事项8项、行政确认事项7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75项。在政务服务网上公开办事事项83项,全部能做到“最多跑一次”。全年行政许可办结4932件,行政处罚结果公开192件,服务事项上网办理数1041件,随机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公开数52件。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18年我局共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22件(包括当面收到申请11件、网络申请8件、信函申请3件),全部按时办结,其中6件同意公开答复、11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范围、5件申请信息不存在。  

三、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共3起,1件部分维持原判部分撤销,2件撤回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案共2起,1件撤诉,1件驳回上诉。

四、公开载体建设应用情况

在“滨江住建”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文章56篇,在微博上回应舆情1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收费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六、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水平有所提高,但面对群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一)主要问题

1、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我局信息公开的范围界定、流转程序、保密审查制度等都有进一步提升完善的空间,需要进一步统一规范、健全制度,使信息公开工作在各职能科室之间高能高效运作。

2、规范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升。由于我局职能繁杂,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在处理日常繁忙的审批、管理事务同时,很少有时间接受系统的信息公开、法律知识培训,因此不可避免存在思想重视程度不够、办理流程不够严谨、答复规范性不够理想等问题。

3、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全面。因我局条线多、职能多、事务多,群众对行政事务的关注度高,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和要求也相对较高,因此需要随着社会发展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形式进行拓展。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规范流程。制定文件,对我局信息公开的范围、渠道、流转程序、保密审查制度等进行严格制定。

2、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对基层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把坚定不移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信念在全局上下贯彻落实。

3、进一步完善功能。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全面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网、滨江住建微博微信在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中的各项功能,为公众提供自助获取信息更多的方式。

4、进一步落实责任。从严把好政府公开信息的质量关,进一步落实责任到人,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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