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杭州市滨江区住建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建设、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园林绿化、文物保护、公共交通、人防(民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组织拟订具体管理办法和措施。
2、统筹全区城市建设工作。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按权限组织编制全区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重大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发展计划。参与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参与重要详细规划编制和有关专项规划审核工作。组织拟订全区重大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建设计划,并牵头协调推进、监督实施。牵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按权限负责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建设项目的审批和监管。
3、统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按权限制定全区危旧房改造计划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4、负责房地产开发建设行业管理和房地产开发监管。负责全区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
5、负责建筑业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按权限负责建筑工程项目、园林绿化项目招投标管理。负责建筑市场制度和信用标准的落实。组织推进建筑工业化、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指导建筑业企业对外承包工程。指导和管理建筑工程造价工作。按权限负责建筑企业、工程监理、造价咨询等中介机构资质及从业人员管理。
6、按权限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组织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7、负责推进建设领域科技进步工作。负责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建设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
8、组织拟订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地下综合管廊(管线)建设管理相关政策和制度。统筹推进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重大地下综合利用工程、地下综合管廊、电网、公共停车场(库)、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等建设工作。
9、统筹推进全区各类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组织拟订保障性住房年度需求计划。组织实施住房保障、房产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10、统筹推进全区房地产调控和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分析。按权限承担“多测合一”有关测绘工作。负责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合同备案管理以及房产交易资金的监管工作。负责住房租赁管理。负责房地产经纪管理工作。
11、负责全区物业管理的监督工作。负责全区物业服务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物业专项维修基金和物业保修金的归集、使用管理。负责前期物业服务招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运作。组织实施物业管理改善工作。
12、负责全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工作。统筹既有房屋功能提升与综合改造、危房治理改造。负责城市房屋修缮管理和利用工作。按分工负责相关领域安全生产、防汛防台(雪)工作。负责监督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工作。
13、负责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以区政府为征收主体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拆除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工作。
14、负责全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住房资金、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基金管理。负责依法罚没、没收建筑物的接收处置工作。组织实施直管公房管理工作。
15、负责全区园林绿化、文物保护工作。组织拟定全区园林绿化建设和文物、历史建筑保护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按权限参与编制园林绿化、文物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绿线规划。负责园林绿化行政审批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园林绿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义务植树工作。负责全区文物利用、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全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不可移动文物。按权限组织文物资源调查和文物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域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工作。
16、负责全区人民防空工作。组织编制人民防空专项规划。负责全区人防建设和人防工程管理。负责全区人民防空(民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战备工作。负责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参与军民融合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目录。负责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管理。负责平战结合工作。
17、完成区党委和区管委会、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杭州市滨江区住建局(汇总)部门决算共有1家,即杭州市滨江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本级决算。
二、杭州市滨江区住建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杭州市滨江区住建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4,240.44万元,与2018年度执行数相比,收、支总计增加5637.26万元,增长65.5%。主要原因是:加梯工程经费追加、公交建设项目上年部分经费延至本年度支付。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4,223.9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4,22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22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4,22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67.31万元,占21.56%;项目支出11,156.59万元,占78.4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223.9万元,与2018年执行数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5637.26万元,增长65.6%。主要原因是:加梯工程经费追加、公交建设项目上年部分经费延至本年度支付。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22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执行数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637.26万元,增长65.6%。主要原因是:加梯工程经费追加、公交建设项目上年部分经费延至本年度支付。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223.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7.09万元,占1.17%;卫生健康(类)支出65.24万元,占0.46%;节能环保(类)支出5万元,占0.04%;城乡社区(类)支出13,754.87万元,占96.7%;住房保障(类)支出231.7万元,占1.63%。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496.2万元,支出决算为14,22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8%,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的调整。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9.29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17.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2.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及活动费标准提高。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120.48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102.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费比例的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48.20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46.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费比例的调整。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63.36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65.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235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调整,环保业务划转至生态环境分局。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120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调整,环保业务划转至生态环境分局。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31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调整,环保业务划转至生态环境分局。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2,337.63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2603.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1419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1309.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经费的调整。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561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926.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5.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的调整。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83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经费的调整。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634.5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473.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职能调整规划业务划归至区规划资源分局。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3500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794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6.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梯工程项目、公交建设项目等经费的追加。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100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4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绿化项目经费的追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171.4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172.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62.34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58.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调整人员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67.3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07.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等;
公用经费559.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接待。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执行数相比,减少10.12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我局相关人员出国行程费用在明年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执行数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车改单位,不再保留公务用车,因此当年度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均为零;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执行数相比,减少0.8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无公务接待。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2019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区住建局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3个,共涉及资金1117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安排,因此,无相关内容。
本年度未开展以部门为主的项目绩效评价,因此,无相关内容。
本年度未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因此,无相关内容。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住建局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施工图审查项目及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施工图审查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50万元,执行数为647.11万元,完成预算的99.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施工图审查备案共305件,其中二次装修图审备案160件,新建工程145件;二是坚持“最多跑一次”理念,全面实行施工图联审信息系统,开展电子图审工作。审查时间缩减为12个工作日,大大提升了企业办事效率。三四图审费用改由政府承担,极大减轻企业经济负担。发现问题及原因:受理过程中,因习惯原先线下图审模式,有企业反馈不适应电子图审。下一步改进措施:在受理过程中,加强与企业的及时沟通,帮助企业在施工图联审信息系统对项目的正确填报,加大宣传电子图审带来的便利。
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40万元,执行数为4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发放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10人次,发放高层次人次租赁补贴120人次,合计发放住房补助440万元,一定程度上减轻了高层次人才的住房压力,提升了人才发展环境,为我区经济发展提供了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二是始终坚持“最多跑一次”的理念,以服务人才为宗旨,对特需人才实行上门服务,同时在受理过程中尽可能提供便利,特别是到期退还押金环节主动对接,获得大家的高度评价。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高层次人才申领补贴人数较少,跟我区人才大区不相匹配;二是与市、区相关人才产业部门沟通、信息共享方面需要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升政策知晓率;二是加强与区级产业部门沟通与联系,缩短补贴发放时间。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19 年,区财政局组织对我局加梯工程补助专项资金(2019年1月-12月)开展重点绩效评价。评价认为加梯工程补助项目的实施,完善了既有住宅的使用功能,成为解决老旧小区楼梯房内居民上下楼困难的较好途径;通过联合审查会议论证选取最优方案并公示征求业主意见建议,保证电梯外观与小区环境的和谐统一,增加了居住的舒适度;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在一定程度上方便居民出行、改善居民生活品质,有助于提升了群众的幸福指数;滨江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李建洪、薛建华被评为“最美加梯人”,滨江区春波西苑8幢1单元加梯项目被评为“最美加梯项目”。受表彰的“最美加梯”人物和宣传推广的“最美加梯”故事,弘扬传播了“最美加梯”的精神,进一步体现了项目的示范影响力。评价认为加梯工程补助项目总体实施情况良好,项目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总体规范,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根据财政局的评价结果,本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0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年度未开展以部门为主的项目绩效评价,因此,无相关内容。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9.5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9.49万元,下降6.6%,主要原因是经费的节约。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63.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34.3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07.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2.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07.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2.7%。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滨江区住建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