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新区(滨江)商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5 15:14 点击率: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要求,我局编制了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本单位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财务预决算等相关信息,不断提高网站信息更新频率。为方便公众知晓与查阅,我局还在新浪微博、微信官方公众号等平台,累计发布商务信息和动态七百余条,加强对商务领域重大政策措施的解读,回应社会关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受理依申请公开件,注重工作流程规范化,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0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相关信件,也无因此产生的行政复议和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管理对外发布的信息,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及相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公文制作和运转流程,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查机制,确保每一条对外公开的信息都经由分管领导确认、主要领导审批后再公开,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现有对外信息公开平台三个:滨江区政府门户网站、新浪微博和微信官方公众号,2020年以来在各个平台上累计发布商务信息和动态七百余条。我局经常性开展平台自查工作,对政务信息公开网、新浪微博、微信官方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定期检查、认真整改,不断加强平台建设,丰富平台内容,提升平台质量,充分发挥信息平台便民的作用。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审查要求,明确各科室职责,指定专人负责更新区政府门户网站商务局信息公开专栏,并定期进行督查自纠,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9

0

79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0

158.3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 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 持

结果纠 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积极谋划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主动回应诉求,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发布信息不够规范,内容不够丰富等问题。2021年,我局将全面落实整改,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完善门户网站建设,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力度。

一是加大公开力度。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制定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和专题建设,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常态化。

二是规范信息管理。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政务信息尤其是核心信息的日常管理,规范信息公开制作流程。

三是加强沟通联系。加强与人大、政协的沟通交流,听取代表、委员们的意见建议,提升社会各界知情度与参与率,共同参与商务工作的规划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政府信息公开

区府办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

743494793/2021-00155

发布机构

区商务局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1-25 15:14:45

杭州高新区(滨江)商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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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要求,我局编制了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本单位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财务预决算等相关信息,不断提高网站信息更新频率。为方便公众知晓与查阅,我局还在新浪微博、微信官方公众号等平台,累计发布商务信息和动态七百余条,加强对商务领域重大政策措施的解读,回应社会关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受理依申请公开件,注重工作流程规范化,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0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相关信件,也无因此产生的行政复议和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管理对外发布的信息,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及相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公文制作和运转流程,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查机制,确保每一条对外公开的信息都经由分管领导确认、主要领导审批后再公开,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现有对外信息公开平台三个:滨江区政府门户网站、新浪微博和微信官方公众号,2020年以来在各个平台上累计发布商务信息和动态七百余条。我局经常性开展平台自查工作,对政务信息公开网、新浪微博、微信官方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定期检查、认真整改,不断加强平台建设,丰富平台内容,提升平台质量,充分发挥信息平台便民的作用。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审查要求,明确各科室职责,指定专人负责更新区政府门户网站商务局信息公开专栏,并定期进行督查自纠,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9

0

79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0

158.3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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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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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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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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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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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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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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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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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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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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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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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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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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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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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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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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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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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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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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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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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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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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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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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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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 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 持

结果纠 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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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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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积极谋划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主动回应诉求,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发布信息不够规范,内容不够丰富等问题。2021年,我局将全面落实整改,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完善门户网站建设,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力度。

一是加大公开力度。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制定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和专题建设,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常态化。

二是规范信息管理。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政务信息尤其是核心信息的日常管理,规范信息公开制作流程。

三是加强沟通联系。加强与人大、政协的沟通交流,听取代表、委员们的意见建议,提升社会各界知情度与参与率,共同参与商务工作的规划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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