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区公安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8 14:48 点击率: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滨江区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滨江区公安分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公安职能,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实效的一项重要举措,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措施,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2020年度,分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运用多载体、多方式,推动全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一方面,充分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坚持运用“在线服务”理念,全面梳理群众、企业办理事项底数,并以“浙江政务服务网”为载体,以事项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收费情况、法定依据、办事者权利和义务、常见问题解答为重点,梳理公开各类事项办事指南,最大限度为群众办事提供信息便利。共梳理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26大项74子项,均实现网上主动公开。另一方面,以滨江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平台,围绕机构概况、领导信息、政策法规、工作信息等内容,主动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14028条,发布微博5589条、微信512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2020年度,分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为网络申请,已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书面回复。其中,依法部分公开2件、不属于《条例》所指政府信息依法不予公开1件。‍‍‍‍ ‍‍2020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强化顶层设计,坚持高规格推进。始终坚持由分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所队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明确由分局办公室作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部门,统筹协调日常工作、解决遇到的具体问题,形成了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具体工作专人抓的工作格局,为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    完善公开指南,坚持高标准运行。‍‍‍‍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立足实际,健全完善《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形式和时限,并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受理机构和处理程序,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方式和程序进行解释说明,第一时间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予以公示,主动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和指导。

(四)平台建设情况

向上对接,与区政府办公室、市公安局办公室加强交流,学习兄弟单位先进经验,进一步提高认识,构建框架;专题研讨,分管副局长组织相关部门学习工作要求,对各条目工作进行梳理,进一步明确调适方向;加强整改,部门分工协作,按照便民、利民的主体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整合,力争查询更便捷、分类更精准。

(五)监督保障情况

健全工作机制,坚持全流程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各环节工作制度,明确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细化相关单位任务分工和具体步骤,实现了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按时反馈答复。同时,确定保密审查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年度报告、举报投诉等制度,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畅运行。‍‍

深化学习培训,坚持强能力提升。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开展的学习培训,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日常学习范畴,全面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精神和工作要点,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同时,组织学习信息公开编制要求和操作方法,加强人才培养,不断提升整体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8

51

1200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6

0

1951

行政强制

2

0

7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6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27

1668.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 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 持

结果纠 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度,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水平有所提高,特别是在依申请公开的效率和准确度上有较大提升,但面对群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信息公开数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相关业务能力培训,狠抓负责人员的能力提升,持续提升居民、企业满意度、获得感。‍‍

(一)进一步强化意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领域的培训教育,组织学习《条例》和相关文件规定,准确理解政务信息公开对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和主动接受监督的重要意义,努力提高全局工作人员的主动公开意识。‍‍

(二)进一步充实内容。根据《条例》等法律法规精神,在遵守保密规定的前提下,进一步梳理分局在履职过程中掌握的政府信息,完善补充已有信息,逐步扩充公开内容,并围绕“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更新完善群众、企业办理事项服务指南,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最大限度为群众提供便利。‍‍

(三)进一步改进方式。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拓展工作领域,丰富公开形式,促进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情况‍‍

2020年度,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

区府办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

002493646/2021-00182

发布机构

区公安分局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1-28 14:48:58

滨江区公安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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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滨江区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滨江区公安分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公安职能,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实效的一项重要举措,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措施,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2020年度,分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运用多载体、多方式,推动全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一方面,充分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坚持运用“在线服务”理念,全面梳理群众、企业办理事项底数,并以“浙江政务服务网”为载体,以事项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收费情况、法定依据、办事者权利和义务、常见问题解答为重点,梳理公开各类事项办事指南,最大限度为群众办事提供信息便利。共梳理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26大项74子项,均实现网上主动公开。另一方面,以滨江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平台,围绕机构概况、领导信息、政策法规、工作信息等内容,主动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14028条,发布微博5589条、微信512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2020年度,分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为网络申请,已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书面回复。其中,依法部分公开2件、不属于《条例》所指政府信息依法不予公开1件。‍‍‍‍ ‍‍2020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强化顶层设计,坚持高规格推进。始终坚持由分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所队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明确由分局办公室作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部门,统筹协调日常工作、解决遇到的具体问题,形成了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具体工作专人抓的工作格局,为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    完善公开指南,坚持高标准运行。‍‍‍‍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立足实际,健全完善《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形式和时限,并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受理机构和处理程序,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方式和程序进行解释说明,第一时间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予以公示,主动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和指导。

(四)平台建设情况

向上对接,与区政府办公室、市公安局办公室加强交流,学习兄弟单位先进经验,进一步提高认识,构建框架;专题研讨,分管副局长组织相关部门学习工作要求,对各条目工作进行梳理,进一步明确调适方向;加强整改,部门分工协作,按照便民、利民的主体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整合,力争查询更便捷、分类更精准。

(五)监督保障情况

健全工作机制,坚持全流程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各环节工作制度,明确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细化相关单位任务分工和具体步骤,实现了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按时反馈答复。同时,确定保密审查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年度报告、举报投诉等制度,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畅运行。‍‍

深化学习培训,坚持强能力提升。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开展的学习培训,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日常学习范畴,全面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精神和工作要点,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同时,组织学习信息公开编制要求和操作方法,加强人才培养,不断提升整体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8

51

1200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6

0

1951

行政强制

2

0

7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6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27

1668.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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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2.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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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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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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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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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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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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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3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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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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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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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 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 持

结果纠 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度,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水平有所提高,特别是在依申请公开的效率和准确度上有较大提升,但面对群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信息公开数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相关业务能力培训,狠抓负责人员的能力提升,持续提升居民、企业满意度、获得感。‍‍

(一)进一步强化意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领域的培训教育,组织学习《条例》和相关文件规定,准确理解政务信息公开对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和主动接受监督的重要意义,努力提高全局工作人员的主动公开意识。‍‍

(二)进一步充实内容。根据《条例》等法律法规精神,在遵守保密规定的前提下,进一步梳理分局在履职过程中掌握的政府信息,完善补充已有信息,逐步扩充公开内容,并围绕“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更新完善群众、企业办理事项服务指南,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最大限度为群众提供便利。‍‍

(三)进一步改进方式。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拓展工作领域,丰富公开形式,促进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情况‍‍

2020年度,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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