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滨江)教育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16:33 点击率: 字体:[ ]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政务公开工作,2020年教育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统筹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确保了主动公开信息及时有效、依申请公开程序清晰、信息管理集约高效,助推滨江区打造法治政府、阳光政府、服务型政府,现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滨江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深入推进“五公开”,结合本部门年度工作重点,全面梳理主动公开事项,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并根据部门职责变化及时进行动态更新调整,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全年主动公开组织机构信息、法规文件、教育信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建议提案等五大类的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新修订《条例》要求,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和公开指南,及时关注公众关心、频繁申请公开的信息,规范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的工作流程,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0年我局依法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0件,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根据机构改革后的新职能,加快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定政府信息发布与保密审查管理制度和信息发布协调制度,修订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动态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二是落实专人负责,构建公开制度。指派专人对接和开展日常工作,确保每周在信息公开板块公开至少3条信息,建立了本部门信息公开制度和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主动公开的内容和依申请公开的流程,特别是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审核发布,做到严审严查,确保不泄露信息,在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发生泄密事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

教育局把政府门户网站、滨江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滨江教育发布微博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落实门户网站下的信息公开栏目作为主要公开平台,重点关注公开制度、公开指南、公开目录、组织机构、依申请公开等子栏目;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渠道,及时公开群众关心的招生、入学等信息,关注相关舆情,正面引导舆论。

(五)监督保障方面

围绕推动政务“五公开”,局主要负责人推进重要决策公开,针对2020年政府工作任务,加大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局办公室持续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效果、投诉处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对各科室主动公开信息情况进行检查。对重大决策的承办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公开促进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确保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

二、具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见如下附表: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0

28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

0

67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5

6345.2571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 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 持

结果纠 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努力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总体成效有所进步,但也清醒地认识到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务公开的及时性不够,影响信息公开的数量与质量,二是公开内容的广度与深度上仍需进一步加强。

2021年,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围绕公众关心关注,进一步统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一是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抓好政务公开责任落实,做到信息公开数量充足、更新及时、内容准确,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开展信息公开学习培训,有力提升全员政务公开意识和素养;三是继续拓宽优化政务公开渠道。多形式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与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建设深度融合,进一步拓宽群众参政议政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政府信息公开

区府办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

002493507/2021-00199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1-29 16:33:09

高新区(滨江)教育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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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政务公开工作,2020年教育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统筹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确保了主动公开信息及时有效、依申请公开程序清晰、信息管理集约高效,助推滨江区打造法治政府、阳光政府、服务型政府,现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滨江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深入推进“五公开”,结合本部门年度工作重点,全面梳理主动公开事项,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并根据部门职责变化及时进行动态更新调整,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全年主动公开组织机构信息、法规文件、教育信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建议提案等五大类的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新修订《条例》要求,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和公开指南,及时关注公众关心、频繁申请公开的信息,规范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的工作流程,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0年我局依法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0件,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根据机构改革后的新职能,加快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定政府信息发布与保密审查管理制度和信息发布协调制度,修订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动态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二是落实专人负责,构建公开制度。指派专人对接和开展日常工作,确保每周在信息公开板块公开至少3条信息,建立了本部门信息公开制度和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主动公开的内容和依申请公开的流程,特别是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审核发布,做到严审严查,确保不泄露信息,在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发生泄密事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

教育局把政府门户网站、滨江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滨江教育发布微博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落实门户网站下的信息公开栏目作为主要公开平台,重点关注公开制度、公开指南、公开目录、组织机构、依申请公开等子栏目;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渠道,及时公开群众关心的招生、入学等信息,关注相关舆情,正面引导舆论。

(五)监督保障方面

围绕推动政务“五公开”,局主要负责人推进重要决策公开,针对2020年政府工作任务,加大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局办公室持续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效果、投诉处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对各科室主动公开信息情况进行检查。对重大决策的承办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公开促进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确保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

二、具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见如下附表: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0

28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

0

67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5

6345.2571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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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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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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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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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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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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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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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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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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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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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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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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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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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 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 持

结果纠 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努力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总体成效有所进步,但也清醒地认识到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务公开的及时性不够,影响信息公开的数量与质量,二是公开内容的广度与深度上仍需进一步加强。

2021年,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围绕公众关心关注,进一步统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一是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抓好政务公开责任落实,做到信息公开数量充足、更新及时、内容准确,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开展信息公开学习培训,有力提升全员政务公开意识和素养;三是继续拓宽优化政务公开渠道。多形式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与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建设深度融合,进一步拓宽群众参政议政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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