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区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7 16:12 点击率: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的。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杭州高新区(滨江)门户网站查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区分局联系,联系电话:0571-87702289;传真:0571-87702289。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滨江区公安分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要求,坚持深入学习,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夯实基础、明确责任,持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作为展现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窗口统筹推进。‍‍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紧盯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丰富载体、畅通渠道,积极推动全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其中,围绕组织机构、政策文件、建议提案、舆情回应等内容,主动在滨江区政府网站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127条;以警情发布、工作动态为重点,在平安滨江警务超市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55条,平安滨江微博发布信息534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度,分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为网络申请,已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书面回复。包括依法部分公开1件、属于《条例》所指政府信息依法不予公开1件、属于《条例》所指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依法不予公开1件。其中,发生1起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该案件依法驳回复议请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完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始终坚持由分局局长任组长、常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指定办公室民警专人对接、协调日常工作,形成主要领导负主责、具体工作专人抓的工作格局。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紧抓保密审查、分级审核、发布规范等环节,有效保障政府公开工作依规执行。建立本部门信息公开制度和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主动公开内容和依申请公开流程,及时在各平台公示相关信息,主动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和指导。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截至目前,除滨江区政府网站外,还开设“平安滨江警务超市”微信公众号1个,“平安滨江”微博账号1个。

(五)监督保障情况。围绕加快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目标,组织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提高站位,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的重点工作来抓。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定期开展业务培训,针对负责政务公开人员流动问题,通过组织跟班、一对一帮带等方式,切实保障政务公开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完善监督管理闭环,以定期查、随机抽等方式监督保密审查、信息发布等方面程序,对未按制度主动公开、未依流程及时回复依申请等情况进行提醒,并以任务清单形式实施挂账销号,有效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依规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24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62

行政强制

50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19.4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1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水平有所提高,但面对群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其中信息公开数量较去年有所回落、信息公开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下一步,我局将从思想、作风、业务能力三个层面,全面提高负责民警的能力,切实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一)加强理论学习。要深入组织学习,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定义内涵、目标任务、方法路径等重要内容入心入脑,凝聚共识,以最鲜明的态度、最坚定的决心、最有力的行动,迅速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整体实效。‍‍

(二)及时更新内容。按照条例相关规定,建立和完善分局政府信息库,以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为重点,及时分析、梳理、审核、发布相关政务信息,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最大限度为群众了解、查询信息提供便利。‍‍

(三)丰富公开载体。以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为目标,结合当前主流和群众关注的媒体平台,多样化公开渠道,进一步促进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切实增强民众对政府信息获取的满意感和体验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未产生相关信息公开处理费。此外,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

区府办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

002493646/2022-00158

发布机构

区公安分局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1-17 16:12:11

滨江区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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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的。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杭州高新区(滨江)门户网站查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区分局联系,联系电话:0571-87702289;传真:0571-87702289。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滨江区公安分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要求,坚持深入学习,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夯实基础、明确责任,持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作为展现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窗口统筹推进。‍‍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紧盯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丰富载体、畅通渠道,积极推动全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其中,围绕组织机构、政策文件、建议提案、舆情回应等内容,主动在滨江区政府网站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127条;以警情发布、工作动态为重点,在平安滨江警务超市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55条,平安滨江微博发布信息534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度,分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为网络申请,已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书面回复。包括依法部分公开1件、属于《条例》所指政府信息依法不予公开1件、属于《条例》所指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依法不予公开1件。其中,发生1起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该案件依法驳回复议请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完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始终坚持由分局局长任组长、常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指定办公室民警专人对接、协调日常工作,形成主要领导负主责、具体工作专人抓的工作格局。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紧抓保密审查、分级审核、发布规范等环节,有效保障政府公开工作依规执行。建立本部门信息公开制度和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主动公开内容和依申请公开流程,及时在各平台公示相关信息,主动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和指导。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截至目前,除滨江区政府网站外,还开设“平安滨江警务超市”微信公众号1个,“平安滨江”微博账号1个。

(五)监督保障情况。围绕加快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目标,组织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提高站位,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的重点工作来抓。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定期开展业务培训,针对负责政务公开人员流动问题,通过组织跟班、一对一帮带等方式,切实保障政务公开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完善监督管理闭环,以定期查、随机抽等方式监督保密审查、信息发布等方面程序,对未按制度主动公开、未依流程及时回复依申请等情况进行提醒,并以任务清单形式实施挂账销号,有效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依规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24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62

行政强制

50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19.4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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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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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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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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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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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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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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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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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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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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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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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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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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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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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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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其他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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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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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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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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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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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1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水平有所提高,但面对群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其中信息公开数量较去年有所回落、信息公开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下一步,我局将从思想、作风、业务能力三个层面,全面提高负责民警的能力,切实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一)加强理论学习。要深入组织学习,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定义内涵、目标任务、方法路径等重要内容入心入脑,凝聚共识,以最鲜明的态度、最坚定的决心、最有力的行动,迅速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整体实效。‍‍

(二)及时更新内容。按照条例相关规定,建立和完善分局政府信息库,以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为重点,及时分析、梳理、审核、发布相关政务信息,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最大限度为群众了解、查询信息提供便利。‍‍

(三)丰富公开载体。以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为目标,结合当前主流和群众关注的媒体平台,多样化公开渠道,进一步促进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切实增强民众对政府信息获取的满意感和体验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未产生相关信息公开处理费。此外,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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