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滨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8 14:27 点击率: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的。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使用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杭州高新区(滨江)门户网站查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杭州市滨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联系电话:0571-81187887。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1年滨江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数智杭州·宜居天堂”的发展导向,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让群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提升本区退役军人服务方面取得了新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根据省、市、区有关要求,依托滨江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滨江退役军人微信公众号,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2021年度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通过“滨江区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40条,同比增长42.85%,内容主要包括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常见问题等;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07篇,同比增长39.86%,内容主要包括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退役军人有关政策及解读等。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规范办理流程,突出便民理念,依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2021年度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立了局主要领导主要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和各业务科室配合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司其职的工作局面。

(四)平台建设方面

依托滨江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网,做好网站集约化维护工作。以“五公开”为主体,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扩大信息传播面,主动公开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提高了群众的获得感。除滨江区政府门户网站外,积极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工具,拓宽信息公开的载体与形式,图文并茂且更加直观地展现工作动态,使政务公开不断迸发创新活力。同时确保专人负责,做好政务新媒体的审核监管工作。

(五)监督保障方面

围绕推动政务“五公开”,局主要负责人推进重要决策公开,针对2021年政府工作任务,加大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局办公室持续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效果、投诉处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对各科室主动公开信息情况进行检查。对重大决策的承办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公开促进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确保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2021年度没有因上级部门通报被问责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今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在政策解读方面,离图文并茂、兼顾趣味性与实用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距离。

针对以上不足,2022年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优化政务公开渠道。多形式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与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建设深度融合。二是加强政策解读。提前谋划准备,在退役军人有关政策出台发布时,同步做好解读工作。三是加强监督指导。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推进工作落实,做到信息公开数量充足、更新及时、内容准确,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四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我局未向公众收取政府信息处理相关费用。无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

区府办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

MB1557329/2022-00188

发布机构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1-18 14:27:09

杭州市滨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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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的。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使用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杭州高新区(滨江)门户网站查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杭州市滨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联系电话:0571-81187887。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1年滨江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数智杭州·宜居天堂”的发展导向,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让群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提升本区退役军人服务方面取得了新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根据省、市、区有关要求,依托滨江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滨江退役军人微信公众号,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2021年度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通过“滨江区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40条,同比增长42.85%,内容主要包括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常见问题等;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07篇,同比增长39.86%,内容主要包括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退役军人有关政策及解读等。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规范办理流程,突出便民理念,依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2021年度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立了局主要领导主要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和各业务科室配合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司其职的工作局面。

(四)平台建设方面

依托滨江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网,做好网站集约化维护工作。以“五公开”为主体,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扩大信息传播面,主动公开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提高了群众的获得感。除滨江区政府门户网站外,积极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工具,拓宽信息公开的载体与形式,图文并茂且更加直观地展现工作动态,使政务公开不断迸发创新活力。同时确保专人负责,做好政务新媒体的审核监管工作。

(五)监督保障方面

围绕推动政务“五公开”,局主要负责人推进重要决策公开,针对2021年政府工作任务,加大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局办公室持续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效果、投诉处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对各科室主动公开信息情况进行检查。对重大决策的承办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公开促进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确保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2021年度没有因上级部门通报被问责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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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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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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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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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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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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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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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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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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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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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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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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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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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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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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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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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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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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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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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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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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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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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今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在政策解读方面,离图文并茂、兼顾趣味性与实用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距离。

针对以上不足,2022年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优化政务公开渠道。多形式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与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建设深度融合。二是加强政策解读。提前谋划准备,在退役军人有关政策出台发布时,同步做好解读工作。三是加强监督指导。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推进工作落实,做到信息公开数量充足、更新及时、内容准确,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四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我局未向公众收取政府信息处理相关费用。无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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