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滨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9 15:50 点击率: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我局编制了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紧紧围绕民生领域热点问题,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拓展公开载体和渠道,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水平。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明确由局办公室作为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部门,制定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管理制度,统筹协调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围绕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工作,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相关政府信息。一年内,凡属应主动公开的信息都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所有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实现全文电子化,公开的信息归类正确、内容完整。2021年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各类事项条目227项。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公开主管机构名称、地址、电话,公开投诉监督电话,完善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做到答复申请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2021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件,均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并按《条例》有关规定输入“浙江省政府依申请公开系统”,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制定完善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局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监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确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对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落实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杜绝涉密信息、违规信息上网,避免出现严重表述错误。采取系统监测和人工定期复核相结合的方式,紧盯栏目更新不及时、更新内容不规范等问题,对政务公开各栏目进行动态化监测。

(四)平台建设情况

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网站(//www.luchovivas.com/)是我局信息公开最主要的网络平台。同时,注重以“互联网+”展示人社工作开展情况,打造“滨江人社”微信公众号、“滨江人社”新浪微博认证号与“滨江相约在高新”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矩阵,实现“1+N”信息联动发布机制,多渠道广泛开展信息宣传,及时解读人力社保政策。全年共发布微信公众号信息404条、微博信息1787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区委、区政府部署,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科室抓落实”的工作要求,政务信息公开质量、规范性、合法性和及时性均有所提升。2021年,我局未接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信访、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件

0件

0件

行政规范性文件

0件

0件

9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38件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件

行政强制

53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仍需进一步拓展。二是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不够多样化。三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继续依托门户网站,梳理完善主动公开内容清单,进一步规范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程序。二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围绕就业、社会保险等群众关注度高的领域,加大公开力度;密切关注涉及工资拖欠、养老服务等方面的舆情并加强回应,增强回应关切的主动性。三是通过报纸、电视、新媒体等多种形式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提升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没有发生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等情况。此外,2021年本局也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

区府办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

002493582/2022-00214

发布机构

区人社局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1-19 15:50:33

杭州市滨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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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我局编制了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紧紧围绕民生领域热点问题,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拓展公开载体和渠道,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水平。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明确由局办公室作为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部门,制定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管理制度,统筹协调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围绕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工作,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相关政府信息。一年内,凡属应主动公开的信息都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所有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实现全文电子化,公开的信息归类正确、内容完整。2021年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各类事项条目227项。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公开主管机构名称、地址、电话,公开投诉监督电话,完善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做到答复申请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2021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件,均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并按《条例》有关规定输入“浙江省政府依申请公开系统”,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制定完善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局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监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确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对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落实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杜绝涉密信息、违规信息上网,避免出现严重表述错误。采取系统监测和人工定期复核相结合的方式,紧盯栏目更新不及时、更新内容不规范等问题,对政务公开各栏目进行动态化监测。

(四)平台建设情况

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网站(//www.luchovivas.com/)是我局信息公开最主要的网络平台。同时,注重以“互联网+”展示人社工作开展情况,打造“滨江人社”微信公众号、“滨江人社”新浪微博认证号与“滨江相约在高新”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矩阵,实现“1+N”信息联动发布机制,多渠道广泛开展信息宣传,及时解读人力社保政策。全年共发布微信公众号信息404条、微博信息1787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区委、区政府部署,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科室抓落实”的工作要求,政务信息公开质量、规范性、合法性和及时性均有所提升。2021年,我局未接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信访、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件

0件

0件

行政规范性文件

0件

0件

9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38件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件

行政强制

53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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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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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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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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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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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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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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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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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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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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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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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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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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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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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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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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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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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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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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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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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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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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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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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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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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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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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仍需进一步拓展。二是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不够多样化。三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继续依托门户网站,梳理完善主动公开内容清单,进一步规范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程序。二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围绕就业、社会保险等群众关注度高的领域,加大公开力度;密切关注涉及工资拖欠、养老服务等方面的舆情并加强回应,增强回应关切的主动性。三是通过报纸、电视、新媒体等多种形式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提升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没有发生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等情况。此外,2021年本局也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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