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新区(滨江)行政服务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1 14:07 点击率: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杭州高新区(滨江)行政服务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结合政务服务数字化改革、创建全省“一网通办”示范大厅等重点工作任务,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加大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水平和工作能级,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开展。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不断拓展政务公开渠道,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滨江市民之家”官方微信号、“杭州市滨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官方微博、“滨江市民之家”官方抖音号等渠道,主动公开财政管理、政府采购、重点工作、办事指南等信息共计2186条。其中,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5条,“滨江市民之家”官方抖音号发布政府信息28条,“滨江市民之家”官方微信号发布政府信息502条,“杭州市滨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官方微博发布信息164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工作流程,做到规范办理,不断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学习,切实增强业务能力,明确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021年,未收到社会组织或群众个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申诉案例。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组织领导机制;健全政府信息审查发布机制,规范信息管理,对拟公开的信息严格保密审查,从严把握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范围,厘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界限,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安全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线上,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严格按照要求更新信息内容。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政务新媒体,多渠道发布工作动态,提高工作实效。线下,在一楼服务大厅设置“线下政务公开专栏”,并配备电脑、打印机等设备,依托办事大厅总服务台工作人员,随时为公众提供优质的政府公开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积极做好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的日常检测与维护工作,保障信息精准发布。夯实公开监督保障机制,明确主动公开事项、依申请公开的各项规定程序,认真抓好落实,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中心”信息公开工作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2021年度无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区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对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仍有一定差距,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培训还不够系统,政务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公开平台运维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中心”将进一步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加清楚、规范。一是围绕办事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范围,注重信息内容保障,将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力争向社会公开更多、更高质量的政府信息;二是积极通过微信公众号、办事大厅电子显示屏等渠道及时宣传最新的政务信息,增加在官方抖音等新型短视频政务平台发布政府信息的频率,优化公开渠道;三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通过集中培训、专题座谈会等形式,加强政务公开培训,提升信息公开队伍专业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区行政服务中心未向公众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说明报告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

区府办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

779281116/2022-00252

发布机构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1-21 14:07:55

杭州高新区(滨江)行政服务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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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1年,杭州高新区(滨江)行政服务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结合政务服务数字化改革、创建全省“一网通办”示范大厅等重点工作任务,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加大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水平和工作能级,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开展。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不断拓展政务公开渠道,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滨江市民之家”官方微信号、“杭州市滨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官方微博、“滨江市民之家”官方抖音号等渠道,主动公开财政管理、政府采购、重点工作、办事指南等信息共计2186条。其中,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5条,“滨江市民之家”官方抖音号发布政府信息28条,“滨江市民之家”官方微信号发布政府信息502条,“杭州市滨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官方微博发布信息164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工作流程,做到规范办理,不断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学习,切实增强业务能力,明确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021年,未收到社会组织或群众个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申诉案例。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组织领导机制;健全政府信息审查发布机制,规范信息管理,对拟公开的信息严格保密审查,从严把握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范围,厘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界限,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安全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线上,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严格按照要求更新信息内容。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政务新媒体,多渠道发布工作动态,提高工作实效。线下,在一楼服务大厅设置“线下政务公开专栏”,并配备电脑、打印机等设备,依托办事大厅总服务台工作人员,随时为公众提供优质的政府公开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积极做好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的日常检测与维护工作,保障信息精准发布。夯实公开监督保障机制,明确主动公开事项、依申请公开的各项规定程序,认真抓好落实,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中心”信息公开工作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2021年度无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区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对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仍有一定差距,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培训还不够系统,政务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公开平台运维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中心”将进一步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加清楚、规范。一是围绕办事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范围,注重信息内容保障,将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力争向社会公开更多、更高质量的政府信息;二是积极通过微信公众号、办事大厅电子显示屏等渠道及时宣传最新的政务信息,增加在官方抖音等新型短视频政务平台发布政府信息的频率,优化公开渠道;三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通过集中培训、专题座谈会等形式,加强政务公开培训,提升信息公开队伍专业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区行政服务中心未向公众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说明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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