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财政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上级财政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统筹推进资金保障、合法性审核、信息公开、规范执法、学法用法等各项财政法治工作,服务保障财政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法治工作的领导,局党委坚持把法治思维贯穿于财政工作始终,充分发挥财政部门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职能作用,足额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等经费。
(二)强化法律风险源头防范。贯彻落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续聘法律顾问1名。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审查修改重大合同13份并同步出具合同法律意见书,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努力推进公职律师设立,鼓励引导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积极备考。
(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对拟定的《杭州市滨江区粮油生产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关于促进高新区江北区块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滨江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资金扶持实施办法》等3个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落实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和“烦企扰民”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专项行动。对已实施的《杭州市滨江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创新创业人才激励政策的实施意见》等2个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后评估,并出具专项后评估报告。
(四)严格规范财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证件申请、清理和统一换证工作,组织1名新入编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报名,行政在编人员持证率92.3%,完成执法证换证29本。依法受理行政许可,收到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申请27件,受理27件,准予许可27件。梳理行政检查事项64项,开展双随机、专项检查等行政检查99次,实现所有检查事项全覆盖。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到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案件查办程序中,依法受理政府采购投诉处理行政裁决案件3件,涉及金额2550万元。
(五)开展财政执法专项监督。组织参加省市财政系统和全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报送行政许可案卷5件、行政处罚案卷2件。在区级案卷评查中,我局获评滨江区案卷质量优秀单位,1件处罚案卷被评为区级优秀示范案卷。开展财政执法专项监督,邀请行政执法监督员对执法案卷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财政执法行为。
(六)高标准抓好政务信息公开。按照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要求,不断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用好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的财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积极推进滨江区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专栏建设,主动公开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进展情况、财政预决算、专项资金、行政执法等政府信息90余条。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及时公开新增行政处罚事项2项,累计公开部门权力事项128项。发挥政务新媒体优势,通过“滨江财政”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平台推送财政动态、重要政策及其解读等政府信息2026条。规范受理答复依申请公开件,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其中依法答复3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按要求完成政务信息公开整改工作。
(七)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公务员网上学法用法活动,组织公务员参加学法用法云课堂。组织开展“送法进社区”法治宣传活动,多形式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基本精神,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基本知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开展学习党史、党内法规、知识竞赛等普法活动。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活动暨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举办新修订《行政处罚法》解读专题讲座。
(八)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整改)情况“回头看”自查工作,确保问题应该尽改、政策措施应废尽废。落实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交叉检查要求,按要求报送增量审查情况和存量清理情况。
(九)落深落细“信用滨江”建设工作。落实专人负责“信用滨江”建设工作,完成涉及本部门的指标任务。组建信用宣传小组,积极开展信用主题宣传活动。按季度报送信用工作动态4条。按要求落实信用数据归集工作,按时报送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信用承诺信息和行政许可审批信息。组织落实信用监管工作,重视信用记录(信用档案、信用报告)在政府采购活动、产业政策兑现等领域中的运用。积极配合产业主管部门,严格把关产业项目申报,将申报企业的信用记录作为重要审查依据之一。积极拓展信用惠民场景应用,报送行政审批、执法监管等领域“信易+”案例4个。
二、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落实第一责任。主要负责人带头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研究审议《区财政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细化制定《区财政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分解表》。
(二)坚持依法决策。严格执行局党委会议议事规则,带头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编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1个。
(三)带头学法用法。坚持党委会“第一议题”制度,会前专题学法4次。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定》。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1年,我局在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比如,在公职律师设立方面,因从业资格门槛较高,在执行进度上与上级要求还有差距;在政务公开方面,门户网站日均信息发布数量较少、“双微”平台的信息阅读量不高、原创内容较少,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在普法宣传方面,普法形式不够新颖,新媒体普法的影响力、感染力、实效性有待提升。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区财政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省市区有关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将法治思维方法贯穿财政工作全过程,为财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学深法治思想,践行财政法治实践。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发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财政工作的实践伟力。制定《区财政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共同推进,围绕收入组织、数字化改革、国资国企改革等财政中心工作,不断提升财政法治实践能力。
(二)加强合法性审核,筑牢法律风险防线。落实行政机关合同、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核全覆盖机制,防范化解财政法律风险。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加强公平竞争审查,确保应审尽审,预防和制止政策措施排除、限制竞争问题。
(三)落实执法制度,提升财政执法水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事前、事中和事后公开。落实《浙江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意见》和《浙江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加强“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用好全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
(四)加大公开力度,提升政务公开质效。加强财政信息多渠道公开,及时发布、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规范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进一步提高政务微信等新媒体信息发布频率,主动增加原创内容,广泛发动转发阅读,持续提升阅读量、点赞量和转发量。
(五)创新普法方式,提升财政普法实效。贯彻落实《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浙江省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利用政务微信、“财政大讲堂”等平台进行普法,组织干部旁听法院庭审,实现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普法。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