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滨江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省、市关于法治建设工作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纵深发展,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主要举措和成效
1. 全面规范政府行政决策。一是严格执行班子会议议事规则,贯彻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全面依法落实决策程序,编制《区司法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二是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公开,出台《杭州市滨江区重大决策公众参与工作办法》《杭州市滨江区司法局信息公开指南》等,严格实施规范性文件审查,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2. 全力打造法治营商环境。一是遵循法治原则,服务企业发展。加强律师行业管理,根据我区实际,加大对律师人才的培训,精准对接企业法律服务需求。出台《滨江区企业犯罪刑事合规考察实施办法》,为我区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二是深化各项改革任务,以法治服务企业发展为重要抓手,持续推进“送法进企业”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优化营商环境,切实营造“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3. 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开展行政复议“以案治本”专项行动,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工作报告(通报)机制等监督机制,最大限度发挥行政复议制度效能,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率、按期结案率达100%,大幅提升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和公信力。二是持续开展“两高一低”专项整治。明确行政机关在行政争议中的主体责任,深化源头治理,压实化解责任,努力化解存量、控制增量,诉讼败诉率、纠错率同比下降明显,行政复议调解率、诉讼调撤率得到进一步提升。
4. 升级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一是打造矛盾纠纷线上调解“一码解纠纷2.0”。优化功能模块,整合各类调解资源,探索实施律师调解市场化模式,全面融入“浙江解纷码”,在全省诉源治理与市场化调解领域发挥更大作用。二是严格对标“枫桥式”司法所建设标准,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加强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业务水平能力和工作积极性,培育并吸纳行业专业调解力量,努力将司法所建成人民群众满意的窗口单位。2021年西兴司法所被省司法厅命名为浙江省“枫桥式”司法所。
5. 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一是积极打造普法宣传新名片。打造多个普法服务品牌,建成全市首个民法典公园,推动全民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防诈骗知识。二是大力拓展法律服务新视角。制定《杭州市滨江区法律援助律师资源库管理规则》,开展“法雨春风法律服务月”活动,区法律援助中心全年办理355件法律援助案,提供法律咨询5226人次。将“公共法律E服务平台”嵌入“浙里办”,为各界群众、各类企业提供公证、调解、法援等服务。
6. 探索法治化综合改革。一是抓好“党员代表”“乡贤”等关键少数,通过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培育出“法治带头人”17名、“法律明白人”77名、“遵纪守法示范户”51名。二是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协助建设以社区驾驶舱为蓝本的一体化综合执法“微脑”平台,构建同平台、同资源、同标准、同服务的扁平治理模式,实现执法单元最小化,组建法治建设监督队伍,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提供法律法规培训,提升综合执法质效。
二、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主要负责人带头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统筹谋划。坚持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责任,统筹部署,协调推进。同时,注重学习引领,发挥示范作用。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讲法,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
2022年,滨江区司法局将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精神,推动法治建设行稳致远,服务我省高质量发展、打造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提供强力的法治支撑。严格按照省、市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重点将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是推进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强化重大行政行为备案审查,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加强行政执法经常性监督检查和重难点领域执法监督。
三是聚焦行政复议诉讼解决机制,聚焦源头治理,不断加大依法行政力度,聚焦责任落实,加强行政争议高发重点部门和街道的动态监督,进一步完善行政争议多元解决机制,减少行政争议发案量,降低行政诉讼败诉率。
四是拓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对律师行业的引导和职业监管,吸纳律师加入调解力量,提升调解队伍的专业素养。提升法律服务品质,优化区街社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功能配置,深化法律援助“最多跑一次”改革。
五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有针对性地、多渠道地加强法治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做好法律专业人才的吸纳和培养,逐步形成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政策法律水平较高的政府法治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