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机关各单位、各直属单位:

根据《杭州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杭州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杭州市滨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了《杭州市滨江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经审核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杭州市滨江区残疾人联合会      杭州市滨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2月10日

杭州市滨江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2021——2025年)

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顺应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期待,聚焦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实现残疾人融合发展,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推进残疾人事业现代化,依据《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杭州市滨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杭州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要求,结合我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十三五”残疾人事业发展回顾

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十三五”期间我区残疾人事业快速发展、成效显著。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明显改善,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参与社会生活更加丰富,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实现程度达到99.87%。五年间,区残联连续被市残联评为年度考核优秀单位,残疾人事业发展呈现出良好势头。

1、残疾人政策体系日益完善。“十三五”期间,区委、区政府根据形势和任务的需要,不断完善政策制度,先后出台《区管委会、区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实施意见》(杭高新〔2016〕99号)、《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滨政办〔2016〕29号)、《关于印发〈滨江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实施办法〉和〈滨江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区民〔2016〕37号)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滨江区“光明工程”和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的通知》(区残联〔2019〕9号)等政策文件,逐步将残疾人事业发展纳入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2、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十三五”期间,累计投入残疾人事业发展专项财政资金达1.2亿元。将残疾人全部纳入救助范围,“普惠兜底”:发放“四项补贴”资金3460万元,发放扶持救助资金3102万元,“特惠提质”:入住区定点托养机构的残疾人给予机构护理补贴,惠残资金达915万,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购置补贴资金118万,残疾人帮扶力度不断加大。残疾意外伤害保险全覆盖,5年来受益理赔金达211万元。

3、残疾人教育培训力度不断加大。“十三五”期间,区政府花大力气落实各项措施,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依据残疾类别和接受能力,采取普通教育方式或者特殊教育方式,为残疾人接受教育创造条件,我区残疾人学生在区外就读,每人每年给予交通补贴6000元;残疾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每年均得到助学补助。“十三五”期间,共补助残疾人及困难家庭残疾人子女2611人次,补助资金795万元。抓好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组织有需求的318名残疾人免费参加省、市残联和社会培训机构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残疾人教育培训全面发展。

4、残疾人劳动就业率不断提高。2016-2020年共依法征收入库残疾人就业保障金9.41亿元(区留存7.06亿元),有力地促进了残疾人就业与再就业工作,2020年我区福利企业4家,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62人,770名残疾人实现分散按比例就业,为企业兑现超比例安置残疾人扶持资金1115万元。实施为民办实事项目“残疾人之家”建设,共创建3家残疾人之家庇护性就业机构,安置62名残疾人庇护性就业,实现人口1万人以上的乡镇创建全覆盖。鼓励和扶持79名残疾人从事个体就业,2名残疾人从事盲人按摩业,残疾人就业率不断提高,2020年底全区劳动年龄段内残疾人就业率已达96.07%。

5、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不断健全。依托全区养老服务网络和服务设施,将社区养老服务与助残服务照料中心融为一体,全区共建有社区居家养老(助残)照料服务中心60个,实现资源共享,大大节约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能。全面启动残疾人康复(托养)工程,建立了以区阳光家园为中心,省康复医疗中心为支撑,西兴元墅老人公寓、英智康复医院、宾康残疾人康复中心、杭州绿康医院、浙江圣爱自闭儿童康复中心、童馨汇儿童康复中心为依托的康复(托养)机构社会化服务良好格局。

深入开展“三助”行动和“光明工程”,实施儿童抢救性康复386人,帮助下肢截肢残疾人免费安装假肢45条,427名残疾人实施免费复明手术,57名残疾人安装助视器,292名听力患者免费安装助听器;开展“残疾人辅助器具及无障碍设施进家门”活动,为1160名残疾人免费辅具适配,为261名残疾人实施家庭无障碍改造;全面落实精残人员服药的日常管理和服务,残疾人康复工作不断深入,惠及所有残疾人。

6、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组织机构日趋健全,区政府建立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负责全区残疾人工作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职责明确,根据形势和任务需要适时召开会议,通报情况,协调事务,部署工作,解决问题;区、街两级残疾人联合会,机构健全,人员到位(区残联实现理事长单列),职责明确,办公条件落实,作为残疾人工作执行理事机构,认真履行“代表、管理、服务”的工作职能,团结和带领残疾人,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社区成立残疾人协会,配备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残疾人日常工作。区肢残人协会、盲人协会、聋人协会、智精残疾人亲友会、残疾人文体协会、无障碍环境促进会六个专门协会,充分发挥协会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工作和活动。残联改革稳步推进。区残联改革实施方案落地,会同民政实现“残疾人专职委员工资待遇参照社区工作者标准执行”。深入实施助残服务“一件事”等改革,实现重度肢体残疾人残疾鉴定办证和家庭康复服务“零次跑”。完成全区残疾人的“三代纸质证”换发“三代智能残疾证”工作。疫情防控双线双战。全区残联系统众志成城抗击新冠疫情。开展“两问两送”和“三服务”走访,问需问急于残疾人,累计向残疾人和助残服务机构发放口罩3.5万只,免洗消毒凝胶500瓶,消毒液200公斤。

7、组宣文体工作丰富活跃。“十三五”期间,我区不断加强残疾人事业宣传工作,在“全国爱耳日”、“全国助残日”和“全国残疾预防日”等重大节日期间积极开展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积极选树典型,推荐参加“双美评选”,黄国芳获第三届“最美杭州人——十佳残疾人”,徐文娥获第三届“最美杭州人——十佳残疾人(提名奖)”,虞海燕获第四届“最美助残志愿者(助残人)提名奖”。文化体育成绩不断提高:我区残疾人谭玉娇在由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人民日报社共同主办的“时代新人说—我和祖国共成长”全国演讲大赛中获总决赛银奖。在杭州市首届残疾人旱地冰壶邀请赛我区代表队勇夺听力组冠军,并代表杭州市参加省比赛取得听力组季军,代表浙江省参加全国旱地冰壶比赛获得听力组季军;在市残疾人田径、游泳锦标赛上滨江区斩获3金11银,总分77分,位列主城区第一、全市第五名,被市残联评为“组织奖”。我区聋人太极扇、太极拳代表队在中美国际武术交流比赛中,夺得太极扇一等奖,太极拳二等奖。区残疾人柔力球队在杭州市举办的肢残人柔力球竞赛获得第二名,区残疾人邵镇炜荣获市十佳“最美残疾人”称号;在杭州市中国象棋锦标赛中我区选手戴惠娟、赵姝姝分别斩获肢体残疾女子组第一名、第二名。

8、无障碍环境建设不断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贯彻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区人大开展无障碍环境专项督查,建立问题清单对账销号机制。配合落实《杭州市“迎亚(残)运”无障碍环境建设行动计划(2020-2022年)》。无障碍改造进家庭。在全省率先出台文件将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扩面,覆盖全区所有有需求残疾人家庭。无障碍社区创建。制定出台《滨江区无障碍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残工委主任(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奥体社区和江汉社区成功创建“浙江省无障碍社区”,其中江汉社区经验做法被《中国残疾人》杂志作为典型案例刊发。

9、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有力。依法维护残疾人的各项合法权益,依托司法局建立法律援助中心,开展法律援助活动,将残疾人保障法列入普法教育内容进行宣传。做好残疾人日常信访工作,残疾人信访渠道畅通,信访处理及时满意,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开展残疾人事业执法检查和专项视察,残疾人权益得到维护,有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十三五”杭州市残疾人事业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指标(%)

2020年目标值

2020年

实现值

属性

1.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精准帮扶率(%)

100

100

约束性

2.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

≥8.5

9.1%

预期性

3.困难残疾人低保目标人群覆盖率(%)

≥98

100%

约束性

4.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

≥98

100%

约束性

5.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

≥98

100%

约束性

6.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

≥98

100%

约束性

7.残疾人住房救助比例(%)

≥98

100%

约束性

8.城乡残疾人参加医疗保险比例(%)

≥98

99.61%

预期性

9.城乡残疾人参加养老保险比例(%)

≥95

98.13%

预期性

10.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率(%)

≥90

100%

约束性

11.适龄残疾人接受“十五年”教育比例(学前、义务教育和高中(%)

≥90

91.79%

预期性

12.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率(%)

≥90

100%

约束性

13.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

≥85

100%

约束性

14.重度残疾人和精神、智力残疾人目标人群机构托养、庇护照料服务比例(%)

≥80

100%

预期性

15.劳动年龄段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就业率(%)

≥80

96.07%

预期性

16.残疾人社区活动参与率(%)

≥70

90.12%

预期性


(二)残疾人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期间,我区残疾人事业虽然取得长足进步,但是仍然存在困难和不足,特别是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广大残疾人利益诉求愈加强烈和多元化,对美好生活的要求越来越高。一是残疾人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还比较低,残疾人社区康复站作用发挥有限,基层专业人才缺乏;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还不够规范;特教学校需要加快建设等。二是残疾人工作信息化建设水平还比较低,如残联系统各业务工作平台数据尚未全部共享互通,未实现系统自动匹配、比对等功能,依然需要人工比对,给基层工作人员造成压力和风险。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推动残疾人事业现代化、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打下更好的基础的关键时期;滨江区残疾人事业将围绕努力打造新时代全面展示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以改革求突破、以创新求发展,着力提升残疾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全面对标区委、区政府建设“数字经济最强区、新制造业引领区、新型城市标杆区、幸福生活示范区”的部署要求,想残疾人之所想,急残疾人之所急,帮残疾人之所需,解残疾人之所困,进一步拓展残疾人服务领域,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真正打通服务残疾人工作“最后一公里”,实现残疾人事业跨越式发展、高质量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论述,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浙江“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的指示精神,聚焦落实“四个杭州”“四个一流”和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围绕打造“数智杭州·宜居天堂”、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积极顺应残疾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新期待。坚持党对残疾人事业的全面领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坚持精准保障与特殊扶助相结合,政府扶持、社会帮扶与残疾人自强自立相结合,统筹兼顾和分类指导相结合,全面推进智慧引领、创新驱动、福祉共享、残健融合,开启残疾人事业现代化新征程。

(二)基本原则

1.党委领导、多元协同。坚持党委政府在残疾人事业中的主体责任,强化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等统筹协调机制,将残疾人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将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评估考核体系。创新探索残疾人工作的社会多元协同机制,充分发挥残联和各类残疾人组织的作用。支持残联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开展工作,参与残疾人事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鼓励和引导各方面力量参与残疾人事业建设发展,形成党政主导、社会参与,政策扶持、多元推动的发展格局。

2.保障基本、精准服务。筑牢残疾人民生保障网,扎实做好事关残疾人基本生活需要和发展需要的兜底性民生服务。坚持残疾人事业统筹发展,促进区域和城乡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均衡发展。着力推动城乡统筹、区域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最大程度地缩小现存的城乡差别、区域差别。分层分类优化残疾人服务机制,推动各类残疾人不同层次需求的精准化分类供给,实现残疾人事业全面、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3.以人为本、数字赋能。坚持科技以人为本,大力推动科技赋能残疾人事业建设。积极探索数智杭州在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新做法新路径,以数字化驱动残疾人服务和残疾人工作机制转型和流程优化。在残疾人工作的数字化协同、残疾人服务的大数据应用等领域实现新突破,让残疾人充分享受数字化带来的高品质便捷服务。

4.创新引领、制度先行。坚持创新引领残疾人事业发展。以亚运会、亚残运会为契机,积极推动无障碍环境、残疾人服务标准化服务体系建设。以最美人物、最美现象汇聚力量,积极打造残疾人工作示范版块。以智慧城市建设和“数字社会”整体智治为驱动,健全政策法规,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运行机制,提高服务能力,依法创新发展残疾人事业。

(三)发展目标

锚定2035年远景目标,率先建成现代化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更加协调发展,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融合充分实现,整体智治达到现代化水平,有效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残疾人美好生活需求得到更好满足,公共服务优质均等,更加科学、更加精准,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提升。

始终把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作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核心内容和战略任务,到2025年,紧紧围绕高标准高水平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总目标,对标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积极满足残疾人群体美好生活需求,以残疾人事业数字化转型和基层残疾人之家平台建设为两大驱动,完善多元化残疾人服务内容,探索协同化的服务机制,打造以全覆盖、数字化、一体化、品质化为特性的“高质量就业、高质量康养、高质量保障、高质量文体、高质量数智、高质量融和”等“六大示范版块”。

——“高质量就业”。坚持就业优先战略,贯彻“六稳”“六保”决策部署,建设全国一流残疾人就业示范“窗口”,聚焦高质量政策扶持、高质量职业培训、高质量就业服务,推进残疾人就业服务市场化、智慧化、精细化,发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保障就业的杠杆作用,顺应新业态发展,动态调整残疾人岗位奖补政策,创新就业途径,实现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高于社会平均水平,全市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就业率达90%以上,就业创业补贴全覆盖。

——“高质量康养”。以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和托养服务为目标,打造智慧康复托养服务体系,构建“三层四级”全周期服务网络,在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全覆盖基础上不断完善,探索“医康养护”一站式服务。每年服务5000人次以上,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率、托养服务率达到85%以上,残疾人基本辅具适配率达到95%以上。

——“高质量保障”。残疾人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健全公平统一、可持续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住房保障体系,相关制度政策精准惠及全区持证残疾人,建成新时代高水平残疾人精准保障体系。

——“高质量文体”。积极助力举办亚残运会,落实残疾人文化、艺术、体育提升行动计划,全力做好滨江籍残疾人运动员参赛保障工作,为“宜居天堂”增光添彩。大力推进市级优秀残疾人文体示范点创建工作,残健融合开展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全区有能力、有需求的残疾人对文化、体育活动的需求普遍得到满足,全区残疾人文体服务覆盖率达到95%以上。

——“高质量数智”。以数字化改革为契机,加快推进智慧助残,数字赋能决策、服务、执行、监督和评价履职全周期,打造具有鲜明数字化特征和杭州辨识度的残疾人全生命周期智慧助残服务体系。全域实时筛查和预防残疾,全域精准扶持残疾人教育、就业、康复和托养,全域统筹残疾人社会保障、福利和助残公共服务,全景呈现“残疾人事业数字驾驶舱”和“无障碍环境数字驾驶舱”,打造全国领先的智慧助残示范样板。

——“高质量融合”。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培育无障碍文化,建设信息交流无障碍样板城市,普及星级“残疾人之家”,传播融合理念,培育一流助残社会组织和优秀助残服务品牌。完善区、街道、社区残联组织和协会管理架构,建设一支一流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夯实基层社会协和治理基础底板,推动社会治理与残疾人融合发展互助互促,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到2025年,全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备、更高保障、更广覆盖;残疾人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更加有力、更优服务。有就业能力、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就业率达到98%以上,城乡残疾人养老保险参保率达100%,城乡残疾人医疗保险参保率达100%,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率达95%以上,残疾青少年入学率达98%以上,有需求的智力、精神和其他重度残疾人照料服务比例达到85%以上。真正实现残疾人“生活保障全覆盖、康复救助全覆盖、教育文体全覆盖、就业培训全覆盖、托管托养全覆盖、助残服务全覆盖、无障碍环境全覆盖、组织网络全覆盖”目标,使残疾人“学有优教、劳有多得、病有良医、老有善养、住有宜居、困有所帮”,不断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夯实残疾人社会保障

1、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一体化推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商业保险补贴制度,健全普惠加特惠的社会保险参保补贴。区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按当地最低缴费档次给予全额补贴,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补助。区残疾人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根据不同情况予以相应比例补助,并逐步提高。持证贫困精神碍患者全额保障服用基本抗精神病药物,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防治管理和康复服务机制建设。规范开展列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康复项目,做好脑瘫、智障残疾儿童医疗康复保障工作。

2、健全残疾人救助体系。精准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对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和个人,应保尽保。健全残疾人社会救助制度,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作为单人户进行低保救助,对因灾、因病及意外伤害符合临时救助政策条件的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应助尽助。

3、完善残疾人福利体系。推进各类补贴简化流程,纳入民生直达残疾人服务专区,发挥城市大脑审核支付功能,实现精准、及时覆盖目标人群和持证残疾人全生命周期,实现应享尽享。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康复补贴、助学补贴、残疾津贴等补贴制度,并落实动态调整机制。实施残疾人机构补贴制度,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基本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三档予以补助,对入住区定点机构托养的残疾人按照等级给予机构托养补贴,并适时调整。

(二)强化残疾人就业帮扶

4、完善就业创业体系。积极探索推进残疾人就业模式多元化。巩固发展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个体就业、农村种养业和盲人按摩业等五大传统就业渠道,创新提升辅助性就业、电商就业、文创产业就业、居家就业和社区公益性岗位等就业途径如“直播带货”“掌阅作书匠”等新兴产业。发挥现有残疾人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作用;支持残疾人家属就业创业,推进“零就业”残疾人家庭清零。鼓励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村残疾人建立多种形式利益联结机制,通过订单收购、保底分红、股份合作、二次返利等多种形式带动残疾人家庭共同发展。

5、加大就业扶持。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等优惠政策。巩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成效,落实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超比例奖励、无障碍设施建设补助标准,并确保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应补尽补。盲人按摩机构等其他残疾人集中就业机构,按安置残疾人人数给予一定的社保缴费补助。建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常态化机制,区残工委成员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安排一定数量的岗位用于残疾人就业,街道建有1所残疾人辅助性(庇护性)就业机构。鼓励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给予开办费、小额贷款补贴,并根据创业规模等提高补贴额度。实施“电商添翼”“文创添彩”“非遗传承”等项目和“创业孵化”计划,促进残疾人多渠道就业创业。彩票投注站、邮政报刊零售亭等便民服务网点,预留点位支持残疾人就业。

6、优化就业服务。积极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作用,建立职业能力评估、心理咨询、职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一站式、全链条、个性化服务体系。依托大数据、云平台等互联网技术,构建残疾人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就业信息共享机制,整合、细化各类求职、招聘、培训、政策信息资源,实现人岗匹配智能化。根据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省内通办”试点工作,推进残疾人求职信息与省内其他地市互联互通,并逐步纳入长三角全国信息共享,为促进残疾人就业提供更全面、更有力的数据支撑。举办残疾人专场招聘会、创业项目推介会、“带货直播间”、等活动,开辟“就业分享会”“创客云空间”“政策见面会”等项目,营造创业创新的浓厚氛围。强化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加强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劳动监察。选树残疾人就业先进单位、残疾人创业先进个人,鼓励残疾人更好融入社会,号召全社会关心支持残疾人就业。

(三)优化残疾人教育培训

7、建设现代特殊教育体系。巩固残疾少年儿童十五年教育,建成区特教学校并投入运营,到2025年,形成布局合理、学段衔接、康教结合、普特融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实现特殊教育融合常态化、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化、特殊教育服务优质化、特殊教育管理智能化,增强特殊教育支持保障能力,全面提升特殊教育质量。贯彻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杭州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21-2023》,重点推进特殊教育向“两头”延伸。出台康教融合政策,加大对学前康复机构的扶持力度,推广特殊教育学校康教结合项目,推动建立市县二级示范性康教融合的学校。提高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水平,全面满足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需求,积极推进残疾人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坚持轻度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集中教育、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鼓励发展普惠性民办、依法支持民办教育机构,推进残疾人特殊教育均衡协调发展。

8、完善残疾人助学政策。全面落实残疾儿童少年“十五年”免费教育相关政策。落实残疾学生特殊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补助和送教上门补贴制度,健全覆盖城乡的残疾人学生资助制度及奖励政策。对持有残疾人证并经县级及以上医院鉴定确实丧失运动能力的中考生,可以申请体育项目免考,体育项目按照满分计入中考总分。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大力发展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将残疾人职业教育纳入职业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明确目标和责任,统筹安排实施让完成义务教育且有意愿的残疾人都能接受适合的中等职业教育。鼓励职业院校通过随班就读、专门编班等形式,逐步扩大招收残疾学生的规模。为残疾人提供适合的职业教育,同步促进残疾人的康复与职业技能提升。继续做好残疾学生的康复训练、辅具适配等工作。

9、强化残疾人职业培训。做好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将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纳入当地公共就业服务,符合条件的可申领补贴。每年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人数不少于200人次,重点拓展残疾学生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双证培训、残疾人高技能人才产业转型与科技创新培训、雇主技能培训。探索双线驱动的培训模式,在巩固线下培训基础上探索建立长效的线上培训机制。扩大政府购买培训服务规模,鼓励各类社会培训机构、大师工作室等机构参与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加强一主多元的培训平台建设,建立实训基地,构建定点培训网络,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差异化、个性化培训需求。精准对接市场,开发职业培训课程,完善精品特色培训体系。积极推进优秀人才参加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和创业创新大赛,对在各类技能竞赛中获奖的优秀残疾人选手,优先推荐参评“五一劳动奖章”、“杭州工匠”等称号。

(四)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

10、建设康复服务网络。依托“健康浙江”和“健康杭州”战略,构建全生命周期康复服务网络。建成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康复为基础、家庭康复为依托的三个层面康复服务体系,完善区、街道、社区三级现代康复网络。统筹推进早期干预、教育康复、医疗康复、工程康复、社区康复与家庭康复服务互相衔接的康复服务体系建设。

11、完善康复保障政策。落实残疾人康复机构扶持和管理办法,推动符合条件的康复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落实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办残疾人康复机构,自建用房、租赁用房的民办非营利性康复机构、营利性康复机构扶持补助政策。全面实施杭州市“光明工程”,对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服务、白内障复明、髋膝关节置换手术按政策给予补贴。加强“康复之家”建设,探索居家康复补助政策,提高新发疑似残疾人未领证阶段的康复服务。全面实施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制度,实现有康复需求和适应指征的0—6周岁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服务覆盖率100%,探索7-14周岁残疾儿童康复补贴救助制度。进一步强化杭州市困难和重度精神残疾人及精神障碍患者有关医疗保障工作,确保有服药需求的纳管精神残疾人享有切实保障。

12、强化专业康复能力。依托浙医二院、浙医儿院、浙江康复医疗中心的技术优势,为残疾人精准康复提供医疗技术、康复训练和护理保健服务,开展康复医疗研究和人才培养,开展残疾预防、辅具适配、康复宣传教育和指导。积极推动推广辅具智配工作,带动残疾人辅助器具品质提升,顺应残疾人群体精细化舒适性服务需求。鼓励康复机构与医疗、养老、托养、教育及残疾人就业等机构合作,优化多元化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实现辅具服务覆盖率100%,鼓励人工智能在辅助器具领域的应用,探索“基本补贴+个人补差”选择优质高新辅助器具和“辅具租赁”等残疾人辅具服务事项办理新模式。

13、拓展社会化康复。整合力量推动康复服务向各类助残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延伸,为有康复需求的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家庭康复服务。持续推进以区阳光家园(残疾人康复中心)为中心,西兴元墅老人公寓、英智康复医院、宾康残疾人康复中心、浙江圣爱自闭儿童康复中心、童馨汇儿童康复中心为依托的康复(托养)机构社会化服务良好格局,不断完善“15分钟康复(助残)服务圈”,推进“康复之家”建设,推动我区残疾人康复工作迈上新台阶。组织开展社区康复协调员、辅具适配技能、心理健康服务等线上线下康复培训。积极培育企业、社会组织举办残疾人康复机构,加强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机构管理,制定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评估标准,提升定点儿童康复机构规范化水平,完善定点准入、协议管理、动态退出机制,积极培育省级示范机构。

14、提升残疾预防能力。贯彻《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推广残疾预防试验区创建经验,全面实行“互联网+残疾报告”制度,建设医疗信息共享机制和残疾发生报告制度,健全0-6岁儿童早期筛查、早期诊断、早期康复的工作机制,完善残疾筛查网络和卫生计生与残联系统的转介制度。将残疾预防纳入健康杭州建设,发挥三级残疾预防体系作用,减少残疾发生,减轻残疾程度。做好康复后的适龄残疾儿童幼小衔接工作,利用“全国残疾预防日”“全国爱耳日”“全国爱眼日”“世界自闭症日”等重要节日,积极宣传和广泛传播残疾预防及康复知识,在全社会普及残疾预防和康复理念,增强全区人民自我防护和康复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五)融合发展残疾人文体生活

15、提升竞赛水平。紧紧围绕“中国新时代·杭州新亚运”的定位,以“中国风范、浙江特色、杭州韵味、精彩纷呈”为目标,积极支持亚残运会竞赛、宣传推广活动和场馆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做好残疾人事业展示,推动长三角地区共助亚残运会。积极选送优秀运动员到国家队、省队训练,提升竞技水平,参加全省和国际国内比赛。

16、发展群众性体育。广泛开展残疾人强身健体活动,进一步增强残疾人身体素质。组织参与残奥、特奥和聋奥运动等品牌赛事,备战2022年杭州市第十一届全市残疾人运动会。组织开展“亚运四进”活动,推广康复体育进家庭项目,组织好残疾人健身周。丰富体育服务供给,进一步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优惠向残疾人开放,鼓励残疾人广泛参与基层文化体育活动,参与未来社区全民健身项目,促进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和竞技体育均衡发展。积极参与残疾人体育基地、示范点创建工作。

17、提升文化动能。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全区有能力、有需求的残疾人对文化、体育活动的基本需求普遍得到满足。推进残疾人文化艺术建设,打造残疾人文化品牌,普及残疾人特殊艺术,培育特殊艺术人才。落实特殊艺术“五进”活动要求,创建文体活动示范点并充分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组织参与残疾人文化艺术周活动,选送优秀作品(节目)参加上级比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文化事业发展,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和街道、社区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或优惠向残疾人开放,并为残疾人参加文化体育活动提供指导和便利。区图书馆及有条件的街道设立盲人阅览室,并配置相关读物和阅读辅助设备。

(六)优化残疾人无障碍环境

18、改造无障碍设施。认真贯彻落实《杭州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办法》,依法推进我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保障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员及特殊需求群体社会生活的权益。围绕《杭州市“迎亚(残)运”无障碍环境建设行动计划(2020—2022年)》,认真做好亚残运场馆和辅助设施无障碍建设,改善出行无障碍环境,改造提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和机场、车站、学校、银行、医疗机构、文体场馆、办事服务大厅等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设施设备。建立新建、改(扩)建工程无障碍设施体验督导机制,在2022年亚残运会举办前全面提升我区无障碍环境品质。与相关部门协调联动,持续优化老旧小区改造、未来社区无障碍环境,深入开展省级无障碍社区创建和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整体提升残疾人家居环境。

19、培育无障碍文化。积极倡导扶老助残的人道主义精神,深入开展无障碍理念和知识的普及工作,动员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和广大群众共同参与无障碍环境监督工作,助推成立市无障碍督导队和无障碍服务义工,定期组织和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体验督导活动和服务活动,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无障碍城市建设氛围。树立无障碍文明观,建立以公共设施可达性、志愿助残服务量、导盲犬服务接受度等为主要指标的行为准则,形成社会共识。

20、创新无障碍治理。充分发挥杭州数字治理的先发优势,深化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新模式在无障碍环境领域中的应用,推动政府网站、手机应用等信息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加强无障碍环境的数字化精细管理,推动服务的网络化普惠覆盖,实现智能化精准供给。积极推进水、电、气、热、通讯、金融、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电子导航及相关电商平台等信息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完善公共服务场所语音和文字提示、手语、盲文等信息无障碍服务,营造信息和交流的无障碍环境。依托城市大脑,推动建立杭州“无障碍环境数字驾驶舱”,逐步实现“一部手机”呈现无障碍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情况,打造数字服务平台。

(七)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21、建设良好法治环境。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纳入“八五”普法宣传内容。实施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行动,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数字化改革、一流营商环境、亚残运会筹备等重点工作开展经常性的学习宣传。广泛开展群众性学法活动。充分利用微信“线上”媒体开展宣传。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增强残疾人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22、提高和谐治理能力。增强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力。支持开展公益诉讼,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将残疾人维权维稳纳入各级“平安建设”考核内容。坚持“三治”融合,以属地治理为基础、法治为保障、德治为引领,将残疾人维权纳入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职责范围,不断提升残疾人维权基层社会治理自我革新、自我完善的能力,加快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畅通和规范残疾人诉求表达渠道,及时发现和化解信访矛盾。加强残疾车管理和更新,巩固持证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政策市域一体化。

23、持续开展法律救助。开展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着力解决残疾人普遍性、群体性的利益诉求,切实加强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建设。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卫生等部门密切配合,在政策制定、典型案例解决上发挥有效作用。不断拓展残疾人法律服务工作领域和服务内容,通过开展“进社区、进乡村、进协会、送法律、送援助、送服务”等“三进三送”活动,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服务,依法解决残疾人切身利益问题,扩大残疾人法律救助覆盖面。充分发挥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作用。

(八)提高残疾人服务能力

24、加强设施建设。完善残疾人服务设施的功能定位和布局,启动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建成以服务残疾人为基本遵循,涵盖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康复指导、辅具智配、无障碍展示、社会协和和交流展示等功能,注重包容开放、暖心实用、科技智慧,与“国际滨”和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相匹配的理念前沿,服务优质,品位高端的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加强星级“残疾人之家”建设。构建“市—区—街—社”梯次衔接、功能互补的“残疾人之家”服务网络,积极培育综合性、示范性“残疾人之家”,发挥其在区域社会治理的基地、服务残疾人的阵地、党建联动的红地、志愿帮扶的热地等“四个地”的辐射作用;街道全面建立规范化、枢纽型“残疾人之家”,有条件的中心社区建立微型“残疾人之家”。有效提升“残疾人之家”养护服务能力。继续完善残疾人托养服务补助政策,对民办非营利性机构按相应政策标准给予运营补助。推进残疾人托养机构星级评估和规范化建设,探索“家庭托养床位”制度和服务质量评估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居家安养具有特殊需求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心理咨询、洗浴、保洁等专项服务,积极开展护理领域生活性服务,增加生活照料、挂号取药、陪伴就医、辅具租赁以及家庭照护等服务,提高残疾人居家安养质量和照护服务水平。

25、培育助残社会组织。落实助残社会组织扶持培育政策,打造助残服务品牌,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促进助残社会组织发展。规范服务标准,健全准入监管评价机制,促进残疾人公共服务资源的优化配置。将助残服务纳入公益创投项目范围,将适合由社会组织开展的残疾人服务通过公益创投形式交由助残社会组织承担。建立助残社会组织备案管理、考核评定、工作规则等综合监管机制。推进助残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多主体参与、多途径培育的助残服务人员培育机制,引进和培养助残社工督导,鼓励助残工作人员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学历和职业资质,探索开发设置助残社工岗位,提升社工在现有助残工作队伍人员中的比重。

26、数智赋能残疾人事业。运用数字化技术、数字化思维、数字化认知,系统构建残疾人全生命周期智慧助残服务体系,实现“1+3+2”的数智残联建设目标。“1”表示一体化整体智治平台,即数智残联驾驶舱建设;“3”表示数智残联3大应用主体端门户,即针对残联系统工作人员的“数智残联治理端”门户、针对残疾人用户的“数智残联服务端”门户和针对社会化助残服务机构的“数智残联协同端”门户;“2”表示建立残疾人全生命周期智慧助残服务的理论体系和制度体系。

27、完善东西帮扶、山海协作、区县(市)结对帮扶等工作机制,强化区域协作,完善残联“协作组”,建立八区与临安区、三县(市)新的协作组,帮扶地每年安排资金,专项用于受扶地协作项目。以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残疾人就业、农村残疾人种养业发展等项目为重点,签订协作意向书,积极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领域、全方位的互助协作,促进残疾人事业均衡发展。

(九)强化残疾人组织建设

28、深化残联组织改革。持续推进数智群团建设,聚力打造红色残联、实干残联、为民残联、数智残联、品牌残联。努力加强残联自身建设,完善残联体制机制、提升残联服务能力、创新残联工作方式、转变残联工作作风。提高区残联代表大会代表中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的比例,配备适应残疾人事业发展需要的人员力量,为残疾人工作提供组织保障,继续选优配强挂(兼)职副理事长。加强各级残联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不断健全残联干部的培养、选拔机制,开展专题学习教育,深化残联干部“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教育,密切与残疾人群众的血肉联系。

29、优化残联组织职能。围绕残联组织提质增能,聚焦基层社会治理,健全残疾人基层服务网络,打通助残服务“最后一公里”。选优配强街道残联理事长,与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负责人享受同等待遇,鼓励各街道畅通残疾人专职委员晋升通道。配齐配好街道和社区两级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并落实待遇,打造稳定、实干、高效的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加强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建设,将残疾人工作纳入村(社区)“两委”工作清单。加强社区残疾人协会建设,将残疾人工作纳入村(社区)“两委”工作清单。社区残疾人协会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设立残疾人小组,由网格员或残疾人代表担任组长。鼓励在残疾人比较集中的企业、新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新媒体组织建立残协或残疾人小组。

30、加强残疾人协会建设。加强党对协会的领导,建立功能性协会党组织,建立结对帮带工作机制,引导带动协会党建工作。完善残疾人协会法人治理,推进专门协会规范化建设,探索建立残联特色的专门协会治理体系,增加专兼职力量,强化骨干培养,切实发挥代表、服务、维权职能。深化“一协会一品牌”建设,进一步活跃和培育专业协会,推动其在社会文化生活中展示才华,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广泛吸纳社会公益组织,充分发挥各级各类残疾人协会作为新社会组织的自身优势。

(十)优化残疾人事业环境

31、加大事业宣传力度。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凝聚起残疾人群体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正能量,激励广大残疾人增强参与意识,融入社会,自强自立,共建共享美好生活。丰富完善残疾人事业宣传网络,为举办2022年亚残运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立足残疾人事业中心工作,围绕“全国助残日”“全国残疾预防日”“国际残疾人日”等残疾人重大主题、节日开展宣传活动,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增进社会对残疾人事业的理解,倡导扶残助残的社会风尚。组织“最美杭州人---十佳残疾人”、“最美助残志愿者”等选树活动,展示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坚强品格,宣传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弘扬奋发向上的民族精神,优化残疾人事业舆论环境。

32、倡导志愿助残服务。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健全志愿助残工作机制,完善志愿者招募注册、服务对接、服务记录、组织管理、评价激励、权益维护等制度,评选功勋志愿者,探索建立“智慧助残”互联网+工作模式和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助残服务机制,提升志愿者助残服务专业化水平。提倡在单位内部、社区开展群众性助残活动,鼓励青少年参与助残公益活动。

33、发展公益慈善事业。以残疾人赈灾、扶贫、帮困、大病救助等项目为重点,鼓励具备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慈善募捐活动。发挥“杭州市生命阳光爱心助残专项资金”作用,实施残疾人急、难、险临时困难救助以及重大疾病和医疗康复手术救助等困难救助。鼓励和支持社会公众、社会组织通过捐款捐物、扶贫开发、助学助医等方式,为残疾人奉献爱心,提供慈善帮扶。

四、主要机制和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体制机制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将残疾人工作重要内容列为政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内容,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优惠扶助规定。完善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实行年度残疾人工作重点任务分解和完成情况通报制度。制度化开展工作协调联络,区残联发挥政府残疾人工作秘书处职能作用,定期报告残疾人工作情况。健全残联系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联络机制和区残联业务指导机制和组织人事协管机制。

(二)巩固经费保障机制

建立稳定增长的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残疾人事业经费每年增幅不低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同时加强资金绩效和运行监控;依法足额征收和规范使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积极落实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残疾人事业的规定。充分发挥慈善总会、红十字会等社会慈善机构在筹集助残善款中的作用,积极资助实施残疾人慈善服务项目。综合运用各种财税支持手段,进一步引导社会力量增加对残疾人事业的投入,形成多渠道、全方位的资金投入格局,推动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三)完善规划实施机制

加强“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考核评估,将规划任务完成情况与日常考评、年度考评、创新评估等工作有机衔接;加大对残疾人事业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大额资金使用的评估监督,及时反映规划实施情况,解决规划执行中的问题。实施动态监测和跟踪问效,将人大监督、政府督查、社会评价、对象评估有机统一,引入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和末期评估,公开规划执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推进规划落地。


“十四五”杭州市残疾人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指标

属性

2020年基期值

2025年

目标值

备注

1.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

预期性


与GDP增长同步

全国指标

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

约束性

99%

≥99%

全国指标

3.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约束性

99%

≥99%

全国指标

4.“残疾人之家”覆盖率

约束性

75%

≥95%

乡镇(街道)均建有“残疾人之家”

5.残疾人专业托养机构覆盖率

约束性

80%

≥90%

各区县(市)均建有公益性残疾人专业托养机构

6.规范化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覆盖率

约束性

40%

≥95%

已建规范化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数/所属区县(市)数

7.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预期性

99%

≥99%

全国指标

8.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预期性

99%

≥99%

全国指标

9.残疾人就业率

预期性

57%

≥65%

就业总人数/劳动年龄段人数

10.残疾学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比例

约束性

81%

≥85%

残疾学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人数/适龄年龄段人数

11.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

约束性

95%

≥99%

全国指标

12.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率

约束性

95%

≥99%

全国指标

13.符合条件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率

约束性

90%

≥95%

实施完成改造户与动态更新有需求数之比

14.残疾人文体服务覆盖率

预期性

90%

≥95%

手语新闻、残疾人专题节目、公共图书馆盲人阅览室、无障碍电影放映点设置,以及农村困难和重度残疾人家庭数字化电视、盲人收音设备、社区(村)适合残疾人的体育健身设施覆盖率

15.乡镇(街道)残疾人服务机构覆盖率

约束性

80%

≥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