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区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7 14:34 点击率: 字体:[ ]

2022年,滨江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问题导向,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主线,坚持以数字化改革为指引,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完成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滨江区统计局强化统计政务公开基础保障。落实政务公开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和责任人,不断深化政务公开,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更加注重完善公开制度、拓展公开广度、提升公开质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更及时、更规范、更透明、更便民,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依托滨江区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主动、及时公开统计公报、统计月报、统计年鉴、经济运行进度数据、数据发布与解读,组织机构、内设科室、人事任免、财务信息、行政执法、总结计划等各个方面。2022年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0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梳理了登记、传阅、办理、答复、寄送、归档的工作流程,确保程序合法、流程合规,行文格式和答复用语合理合规。确保申请渠道畅通,及时办理网络平台、邮件、传真等各类依申请公开件。2022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强化信息保密审查,提升信息发布规范。定期监测滨江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重点对发布内容、栏目更新、错链问题、图片不显示等问题进行检查整改,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全面、及时、准确,不断提高优化信息公开平台运营管理水平。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将滨江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及时有效发布各类信息,同时将政务新媒体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渠道,突出统计调查特点,优化完善统计信息公开专栏,进一步强化统计数据、统计服务和统计应用的融通。

(五)监督保障。

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将政务公开日常考核管理内容,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和流程,完善信息审核、发布等工作。信息公开指南对外公开了监督电话和救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2年未接到监督投诉电话。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工作基础不够扎实、数据解读不够深入等问题。下一阶段,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以更有力的举措重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进一步优化、充实、提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部分功能、栏目内容,进一步梳理融通基层两化标准目录。

2、进一步深挖数据价值。积极围绕高新区经济运行中的特点,运用图表图解、案例解读等多种形式,深入加强解读力度。统筹做好统计数据公开。

3、持续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学习,熟练掌握相关条例法规,规范办事程序,提升统计工作人员在信息宣传、舆情处置、依申请公开等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能力。

4、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通过“人工检查+系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常态化的日常监测,切实提高信息发布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执行,本年度未以任何形式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

区府办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

MB1H04121/2023-00201

发布机构

区统计局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1-17 14:34:23

滨江区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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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滨江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问题导向,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主线,坚持以数字化改革为指引,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完成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滨江区统计局强化统计政务公开基础保障。落实政务公开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和责任人,不断深化政务公开,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更加注重完善公开制度、拓展公开广度、提升公开质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更及时、更规范、更透明、更便民,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依托滨江区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主动、及时公开统计公报、统计月报、统计年鉴、经济运行进度数据、数据发布与解读,组织机构、内设科室、人事任免、财务信息、行政执法、总结计划等各个方面。2022年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0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梳理了登记、传阅、办理、答复、寄送、归档的工作流程,确保程序合法、流程合规,行文格式和答复用语合理合规。确保申请渠道畅通,及时办理网络平台、邮件、传真等各类依申请公开件。2022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强化信息保密审查,提升信息发布规范。定期监测滨江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重点对发布内容、栏目更新、错链问题、图片不显示等问题进行检查整改,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全面、及时、准确,不断提高优化信息公开平台运营管理水平。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将滨江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及时有效发布各类信息,同时将政务新媒体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渠道,突出统计调查特点,优化完善统计信息公开专栏,进一步强化统计数据、统计服务和统计应用的融通。

(五)监督保障。

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将政务公开日常考核管理内容,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和流程,完善信息审核、发布等工作。信息公开指南对外公开了监督电话和救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2年未接到监督投诉电话。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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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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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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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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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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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工作基础不够扎实、数据解读不够深入等问题。下一阶段,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以更有力的举措重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进一步优化、充实、提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部分功能、栏目内容,进一步梳理融通基层两化标准目录。

2、进一步深挖数据价值。积极围绕高新区经济运行中的特点,运用图表图解、案例解读等多种形式,深入加强解读力度。统筹做好统计数据公开。

3、持续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学习,熟练掌握相关条例法规,规范办事程序,提升统计工作人员在信息宣传、舆情处置、依申请公开等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能力。

4、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通过“人工检查+系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常态化的日常监测,切实提高信息发布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执行,本年度未以任何形式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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