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7 16:52 点击率: 字体:[ ]

2022年,区应急管理局严格按照《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滨江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应急管理相关工作,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并按照中央、省、市、区各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区应急管理局立足单位职责和工作特色,紧紧抓好信息公开内容建设。及时公开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征求意见;及时公开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及时公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并结合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等事项及时公开工作动态、政策文件、科普宣传等信息。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154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区应急管理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发布审核流程。积极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相关培训,提高信息公开专业水平。同时严格落实信息审查发布制度,做好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准确和合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不断拓宽主动公开形式,综合运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渠道,同步公开政府信息,2022年局微信发布信息435条。同时充分用好用活新媒体渠道的咨询留言、提问交流等功能,积极开展互动,及时回复公众诉求,并在菜单栏设置普法、培训通知、工作指南等流程指引,方便群众和企业了解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局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坚持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和业务工作齐抓共管,全面推动责任落实、工作落地。同时,积极组织各科室相关负责人开展培训,明确工作流程和要求,推动工作能力提升。

2022年,区应急管理局积极配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被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区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政务公开工作新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还不够,有时公开时效性不强。二是公开类型内容不够全面。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还不够,公开内容质量有待提高。三是公开队伍建设仍需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对相关信息公开把握还不够准确,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对此,区应急管理局将对照上级部门相关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一是深化主动公开。聚焦主责主业,突出重点,紧扣年度重点工作、中心工作,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全面推进主动公开。二是优化公开内容。聚焦公众普遍关心、重点关注的内容,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不断提升公开的覆盖面和多样性。三是强化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学习和培训,推动工作人员把握工作要求,切实提升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

区府办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

596620875/2023-00236

发布机构

应急管理局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1-17 16:52:43

滨江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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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区应急管理局严格按照《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滨江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应急管理相关工作,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并按照中央、省、市、区各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区应急管理局立足单位职责和工作特色,紧紧抓好信息公开内容建设。及时公开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征求意见;及时公开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及时公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并结合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等事项及时公开工作动态、政策文件、科普宣传等信息。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154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区应急管理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发布审核流程。积极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相关培训,提高信息公开专业水平。同时严格落实信息审查发布制度,做好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准确和合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不断拓宽主动公开形式,综合运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渠道,同步公开政府信息,2022年局微信发布信息435条。同时充分用好用活新媒体渠道的咨询留言、提问交流等功能,积极开展互动,及时回复公众诉求,并在菜单栏设置普法、培训通知、工作指南等流程指引,方便群众和企业了解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局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坚持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和业务工作齐抓共管,全面推动责任落实、工作落地。同时,积极组织各科室相关负责人开展培训,明确工作流程和要求,推动工作能力提升。

2022年,区应急管理局积极配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被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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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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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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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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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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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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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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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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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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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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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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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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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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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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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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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七)总计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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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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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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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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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区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政务公开工作新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还不够,有时公开时效性不强。二是公开类型内容不够全面。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还不够,公开内容质量有待提高。三是公开队伍建设仍需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对相关信息公开把握还不够准确,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对此,区应急管理局将对照上级部门相关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一是深化主动公开。聚焦主责主业,突出重点,紧扣年度重点工作、中心工作,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全面推进主动公开。二是优化公开内容。聚焦公众普遍关心、重点关注的内容,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不断提升公开的覆盖面和多样性。三是强化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学习和培训,推动工作人员把握工作要求,切实提升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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