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区长河街道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7 16:55 点击率: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要求,结合2022年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各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街道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街道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所列数据统计时间截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长河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0571-86624908;地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长江北路18号;邮编:310051。现公布2022年长河街道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22年,我街道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22年杭州市滨江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履行信息公开责任,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深化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1、主动公开情况。全年在政府官网上主动公开街道信息290条,其中工作总结3条,组织机构信息6条,重大决策公开1条,建议提案2条,财政信息2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2条,消防信息3条,“河长制”专栏1条,其他信息254条,发布重点领域信息49条,基层治理、基层服务信息205条。长河发布微信公众号每天更新发布信息。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街道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开展依申请工作,确保受理渠道通畅、答复规范,及时处理依申请公开件,2022年街道共收到10件信息依申请公开,其中6件予以公开,1件部分公开,1件为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不予公开,2件本机关未掌握相关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坚决贯彻落实《新条例》和《规定》的要求,不断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办理流程;及时收集处理和反馈广大网民的各类投诉、咨询等舆情;主动对信息公开具体操作实施进行宣讲布置,增强全体机关干部参与政务公开的责任感和主动性。继续做好政府信息资源规范化、标准化工作,在保证街道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应公开尽公开的基础上,避免网上信息滞后。

4、平台情况。依托区政府官网平台、长河发布微信公众号平台,定期发布信息,同步公开政府信息。结合重要时点,推送当地社区特色活动。

5、监督保障情况。街道根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接各责任科室信息发布内容和审核。及时查收区政府下发的检查通报情况,并传达至各科室,有关问题及时做好对接联系,避免问题再次发生。认真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回应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根据原有信息制度,对涉及到政府信息公开的各类信息,认真进行审查,严格遵守保密纪律。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政务新媒体管理、政务公开责任追究等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街道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1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1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1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街道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街道政务公开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务新媒体工作需进一步加强。开设账号、发布内容未按照政务新媒体要求,错别字较多。二是重点领域街道信息公开要求公开信息未能及时公开。

2022年,我街道将从以下几方面改进:一是增强政务新媒体管理,新媒体账号开设严格报批,严禁私自开设,发布内容进一步加强审核。二是增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动性,单位人员信息等及时更新,政策文件、帮扶信息等重点领域内容与条线加强对接,应公开尽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街道的依申请工作未产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此外,我街道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

区府办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

002493697/2023-00238

发布机构

长河街道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1-17 16:55:49

滨江区长河街道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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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要求,结合2022年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各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街道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街道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所列数据统计时间截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长河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0571-86624908;地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长江北路18号;邮编:310051。现公布2022年长河街道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22年,我街道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22年杭州市滨江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履行信息公开责任,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深化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1、主动公开情况。全年在政府官网上主动公开街道信息290条,其中工作总结3条,组织机构信息6条,重大决策公开1条,建议提案2条,财政信息2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2条,消防信息3条,“河长制”专栏1条,其他信息254条,发布重点领域信息49条,基层治理、基层服务信息205条。长河发布微信公众号每天更新发布信息。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街道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开展依申请工作,确保受理渠道通畅、答复规范,及时处理依申请公开件,2022年街道共收到10件信息依申请公开,其中6件予以公开,1件部分公开,1件为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不予公开,2件本机关未掌握相关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坚决贯彻落实《新条例》和《规定》的要求,不断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办理流程;及时收集处理和反馈广大网民的各类投诉、咨询等舆情;主动对信息公开具体操作实施进行宣讲布置,增强全体机关干部参与政务公开的责任感和主动性。继续做好政府信息资源规范化、标准化工作,在保证街道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应公开尽公开的基础上,避免网上信息滞后。

4、平台情况。依托区政府官网平台、长河发布微信公众号平台,定期发布信息,同步公开政府信息。结合重要时点,推送当地社区特色活动。

5、监督保障情况。街道根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接各责任科室信息发布内容和审核。及时查收区政府下发的检查通报情况,并传达至各科室,有关问题及时做好对接联系,避免问题再次发生。认真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回应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根据原有信息制度,对涉及到政府信息公开的各类信息,认真进行审查,严格遵守保密纪律。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政务新媒体管理、政务公开责任追究等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街道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1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1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1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街道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街道政务公开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务新媒体工作需进一步加强。开设账号、发布内容未按照政务新媒体要求,错别字较多。二是重点领域街道信息公开要求公开信息未能及时公开。

2022年,我街道将从以下几方面改进:一是增强政务新媒体管理,新媒体账号开设严格报批,严禁私自开设,发布内容进一步加强审核。二是增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动性,单位人员信息等及时更新,政策文件、帮扶信息等重点领域内容与条线加强对接,应公开尽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街道的依申请工作未产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此外,我街道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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