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7 17:06 点击率: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的。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杭州高新区(滨江)门户网站查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杭州市滨江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联系,联系电话:0571-89520934;传真:0571-8779580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一)主动公开。以杭州高新区(滨江)门户网站公开平台为主,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报刊等各种载体为辅,及时公开发布保障性住房、老旧小区改造、房地产市场监管、物业管理等民生及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回应我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工作上的热点问题,确保法定主动公开要求全面落实。2022年,我局通过杭州高新区(滨江)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10条,通过“滨江住建”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701篇,发布数量与往年基本持平或略有增加。

(二)依申请公开。认真组织学习《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指引》、《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参考文书》等文件,进一步规范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流程。2022年,通过网络、快件、当面等形式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7件,申请公开主要涉及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及房地产项目监管资金账户信息等方面内容。从答复的情况看,属于同意全部公开的95件,部分公开的17件,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均能按时作出答复。2022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根据《浙江省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操作规范》要求,所有信息内容发布需严格遵循“先审后发、编审分离,重点稿件反复核校”的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机制。二是明确主动公开基础清单。根据《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一本账”》等文件的要求,我局会同区政府完善杭州市滨江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主动公开目录,再一次明确我局需主动公开的目录清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杭州高新区(滨江)门户网站专题专栏专区建设,加强信息规整和分类,不断提高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利度。进一步建设“滨江住建”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住建行业政策和动态信息、回应群众诉求,全面打造多元化信息公开平台。优化政务服务,提高服务效能,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

(五)监督保障。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积极组织学习有关政务公开文件、会议精神,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指导督促力度,同时公开政务公开监督方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服务质量。2022年,没有因上级部门通报被问责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7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4

3

0

0

0

0

15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5

0

0

0

0

0

9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7

1

0

0

0

0

1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4

0

0

0

0

0

4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9

1

0

0

0

0

3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1

0

0

0

0

1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

0

0

0

0

0

4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54

3

0

0

0

0

15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好的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之处。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程度不够,针对性和实效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为此,提出以下具体完善措施。一是采取多种形式积极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二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深度和力度,持续做好重点领域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信息公开,方便公众获取更加丰富、真实的信息,不断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满意度。三是加强杭州高新区(滨江)门户网站专题专栏专区和政务新媒体建设,规范发布管理,不断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努力打造便捷、全面、权威、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我局未向公众收取政府信息处理相关费用。无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

区府办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

002493523/2023-00240

发布机构

区住建局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1-17 17:06:20

滨江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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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的。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杭州高新区(滨江)门户网站查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杭州市滨江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联系,联系电话:0571-89520934;传真:0571-8779580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一)主动公开。以杭州高新区(滨江)门户网站公开平台为主,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报刊等各种载体为辅,及时公开发布保障性住房、老旧小区改造、房地产市场监管、物业管理等民生及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回应我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工作上的热点问题,确保法定主动公开要求全面落实。2022年,我局通过杭州高新区(滨江)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10条,通过“滨江住建”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701篇,发布数量与往年基本持平或略有增加。

(二)依申请公开。认真组织学习《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指引》、《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参考文书》等文件,进一步规范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流程。2022年,通过网络、快件、当面等形式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7件,申请公开主要涉及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及房地产项目监管资金账户信息等方面内容。从答复的情况看,属于同意全部公开的95件,部分公开的17件,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均能按时作出答复。2022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根据《浙江省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操作规范》要求,所有信息内容发布需严格遵循“先审后发、编审分离,重点稿件反复核校”的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机制。二是明确主动公开基础清单。根据《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一本账”》等文件的要求,我局会同区政府完善杭州市滨江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主动公开目录,再一次明确我局需主动公开的目录清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杭州高新区(滨江)门户网站专题专栏专区建设,加强信息规整和分类,不断提高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利度。进一步建设“滨江住建”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住建行业政策和动态信息、回应群众诉求,全面打造多元化信息公开平台。优化政务服务,提高服务效能,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

(五)监督保障。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积极组织学习有关政务公开文件、会议精神,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指导督促力度,同时公开政务公开监督方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服务质量。2022年,没有因上级部门通报被问责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7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4

3

0

0

0

0

15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5

0

0

0

0

0

9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7

1

0

0

0

0

1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4

0

0

0

0

0

4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9

1

0

0

0

0

3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1

0

0

0

0

1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

0

0

0

0

0

4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54

3

0

0

0

0

15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好的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之处。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程度不够,针对性和实效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为此,提出以下具体完善措施。一是采取多种形式积极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二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深度和力度,持续做好重点领域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信息公开,方便公众获取更加丰富、真实的信息,不断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满意度。三是加强杭州高新区(滨江)门户网站专题专栏专区和政务新媒体建设,规范发布管理,不断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努力打造便捷、全面、权威、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我局未向公众收取政府信息处理相关费用。无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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