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7 17:07 点击率: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编制了《滨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

(一)主动公开

今年以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公开质量和效果得到显著提升。2022年度主动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共计118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件,已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书面回复。其中,依法公开或部分公开11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信息、无法提供2件、延期1件(后已公开)。在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过程中,全方位了解群众诉求,在到依申请公开答复书后,有针对性地通过电话进行回访,对群众不满意或不理解的地方,通过面对面沟通或召集相关部门参与座谈的方式打消群众疑虑,有效降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发生率‍‍。2022年度,无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性审查和合法性审查机制,对信息公开申请答复进行依法甄别、严格“过滤”。二是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公文起草之初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按照起草流程随公文共同批转。三是做好动态调整更新。系统梳理规范性文件,及时立改废,通过区门户网站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紧扣群众需求,牢牢把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这条主线,将管理范畴里涉及到的市政、市容、绿化等有关民生实事和重点工作等内容及时发布。二是切实履行法定公开义务,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逐条逐项进行梳理,确保公开内容不遗漏、不缺失,在醒目位置展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公开年报四个基本组成部分。做好门户网站管理。三是每季度开展网站自查,统计内容更新、栏目更新及网站访问情况,确保我局网站运行稳定、功能正常。

(五)监督保障

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效果、投诉处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形成政务公开工作的良性工作格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8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01

行政强制

131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707.4890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2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2

2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好的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之处。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全面,主要是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程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公开的内容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为此,提出以下具体完善措施。一是将进一步夯实责任,加强网站及新媒体日常监管和维护,强化新媒体途径互动交流,把好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关;二是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三是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发生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此外,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

区府办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

73319843X/2023-00241

发布机构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1-17 17:07:34

滨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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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编制了《滨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

(一)主动公开

今年以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公开质量和效果得到显著提升。2022年度主动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共计118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件,已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书面回复。其中,依法公开或部分公开11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信息、无法提供2件、延期1件(后已公开)。在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过程中,全方位了解群众诉求,在到依申请公开答复书后,有针对性地通过电话进行回访,对群众不满意或不理解的地方,通过面对面沟通或召集相关部门参与座谈的方式打消群众疑虑,有效降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发生率‍‍。2022年度,无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性审查和合法性审查机制,对信息公开申请答复进行依法甄别、严格“过滤”。二是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公文起草之初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按照起草流程随公文共同批转。三是做好动态调整更新。系统梳理规范性文件,及时立改废,通过区门户网站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紧扣群众需求,牢牢把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这条主线,将管理范畴里涉及到的市政、市容、绿化等有关民生实事和重点工作等内容及时发布。二是切实履行法定公开义务,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逐条逐项进行梳理,确保公开内容不遗漏、不缺失,在醒目位置展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公开年报四个基本组成部分。做好门户网站管理。三是每季度开展网站自查,统计内容更新、栏目更新及网站访问情况,确保我局网站运行稳定、功能正常。

(五)监督保障

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效果、投诉处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形成政务公开工作的良性工作格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8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01

行政强制

131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707.4890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2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2

2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好的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之处。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全面,主要是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程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公开的内容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为此,提出以下具体完善措施。一是将进一步夯实责任,加强网站及新媒体日常监管和维护,强化新媒体途径互动交流,把好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关;二是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三是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发生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此外,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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