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申请项目 | 单位名称 | 经营地址 | 受理时间 | 作出决定时间 | 行政依据 |
1 | 举办其他营业性演出审批 | 杭州壹壹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 西兴路2333号星澜大厦4幢301室 | 2022.7.15 | 2022.7.19 | 第十六条 申请举办营业性演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演出名称、演出举办单位和参加演出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员;(二)演出时间、地点、场次;(三)节目及其视听资料。 申请举办营业性组台演出,还应当提交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同意参加演出的书面函件。营业性演出需要变更申请材料所列事项的,应当分别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第十五条规定重新报批。 |
2 | 举办其他营业性演出审批 | 广州纯粹幽默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汉路1515号江南天街商业中心3幢201-11室 | 2022.7.22 | 2022.7.22 | 第十六条 申请举办营业性演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演出名称、演出举办单位和参加演出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员;(二)演出时间、地点、场次;(三)节目及其视听资料。 申请举办营业性组台演出,还应当提交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同意参加演出的书面函件。营业性演出需要变更申请材料所列事项的,应当分别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第十五条规定重新报批。 |
3 | 举办其他营业性演出审批 | 杭州壹壹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西兴路2333号星澜大厦4幢301室 | 2022.7.29 | 2022.8.1 | 第十六条 申请举办营业性演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演出名称、演出举办单位和参加演出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员;(二)演出时间、地点、场次;(三)节目及其视听资料。 申请举办营业性组台演出,还应当提交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同意参加演出的书面函件。营业性演出需要变更申请材料所列事项的,应当分别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第十五条规定重新报批。 |
4 | 举办其他营业性演出审批 | 城汇玩(杭州)网络文化有限公司 | 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汉路1515号江南天街商业中心1幢401-49室 | 2022.8.2 | 2022.8.3 | 第十六条 申请举办营业性演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演出名称、演出举办单位和参加演出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员;(二)演出时间、地点、场次;(三)节目及其视听资料。 申请举办营业性组台演出,还应当提交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同意参加演出的书面函件。营业性演出需要变更申请材料所列事项的,应当分别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第十五条规定重新报批。 |
5 | 举办其他营业性演出审批 | 杭州壹壹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西兴路2333号星澜大厦4幢301室 | 2022.8.17 | 2022.8.18 | 第十六条 申请举办营业性演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演出名称、演出举办单位和参加演出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员;(二)演出时间、地点、场次;(三)节目及其视听资料。 申请举办营业性组台演出,还应当提交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同意参加演出的书面函件。营业性演出需要变更申请材料所列事项的,应当分别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第十五条规定重新报批。 |
6 | 举办其他营业性演出审批 | 广州纯粹幽默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汉路1515号江南天街商业中心3幢201-11室 | 2022.8.24 | 2022.8.26 | 第十六条 申请举办营业性演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演出名称、演出举办单位和参加演出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员;(二)演出时间、地点、场次;(三)节目及其视听资料。 申请举办营业性组台演出,还应当提交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同意参加演出的书面函件。营业性演出需要变更申请材料所列事项的,应当分别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第十五条规定重新报批。 |
7 | 举办其他营业性演出审批 | 杭州有好笑的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启智街515号启智共联城3幢315室 | 2022.8.25 | 2022.8.26 | 第十六条 申请举办营业性演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演出名称、演出举办单位和参加演出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员;(二)演出时间、地点、场次;(三)节目及其视听资料。 申请举办营业性组台演出,还应当提交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同意参加演出的书面函件。营业性演出需要变更申请材料所列事项的,应当分别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第十五条规定重新报批。 |
8 | 举办其他营业性演出审批 | 杭州壹壹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西兴路2333号星澜大厦4幢301室 | 2022.8.26 | 2022.8.27 | 第十六条 申请举办营业性演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演出名称、演出举办单位和参加演出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员;(二)演出时间、地点、场次;(三)节目及其视听资料。 申请举办营业性组台演出,还应当提交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同意参加演出的书面函件。营业性演出需要变更申请材料所列事项的,应当分别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第十五条规定重新报批。 |
9 | 举办其他营业性演出审批 | 江苏风潮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杭州滨江体育馆 | 2022.12.20 | 2022.12.20 | 第十六条 申请举办营业性演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演出名称、演出举办单位和参加演出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员;(二)演出时间、地点、场次;(三)节目及其视听资料。 申请举办营业性组台演出,还应当提交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同意参加演出的书面函件。营业性演出需要变更申请材料所列事项的,应当分别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第十五条规定重新报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