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1. 收入调整情况

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批准的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227.44亿元,增长6%1-9月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84亿元,为年度预期的88.7%,同比增长16%

因年度收入变化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调整为242.13亿元,比年初增加14.69亿元,比上年实绩增长12.8%预期收入增加后可用财力全部安排支出,为保证重大项目支出需求,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0亿元。详见附表一

2.支出调整情况

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批准的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70.50亿元,增长1.6%1-9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7.93亿元,为年度预算的75%,同比增长1%

为保证重大项目支出需求,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181亿元,比年初增加10.50亿元,比上年增7.9%其中详见附表二)

1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52亿元,比年初增加8亿元,比上年实绩增长14.8%由于新增重大支出项目和部分重大项目结构发生变化,调整如下

调增的项目主要为:部门预算2.90亿元(主要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增加1.65亿元、疫情防控3500万元、街道补助4800万元)产业扶持7亿元ƒ上缴市社保结算资金7000万元国企补助1.88亿元;纾困资金5亿元;产业基金2亿元;亚运赛事专项1亿元。

调减的项目主要为:预备费1.08亿元;其他项目资金4.5亿元市级单位补助2000万元政府投资6.60亿元;援助资金960万元。

2由于新增上级留抵退税补助、一般债券、建设结算补助和人才政策补助等,2023年省市转移支付支出调整为29亿元比年初增加2.5亿元,新增部分主要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和产业扶持项目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1. 收入调整情况

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批准的202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期111.02亿元1-9月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88.55亿元,为年度预期的79.8%

预算执行过程中收入项目发生较大变化,主要有:由于土地出让工作进程加快及土地出让地块增加,预计增加当年土地出让收入10.30亿元其他区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4.70亿ƒ省市转移支付收入增加18.48亿元(主要是市级公租房建设补助6.52亿元和新增专项债券11.35亿元)

鉴于以上原因,202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期调整为144.50亿元,其中:区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25.82亿元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115.72亿元),比年初增加15亿元省市转移支付收入18.68亿其中专项债券收入11.35亿元),比年初增加18.48亿元详见附表四)

2.支出调整情况

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批准的202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11.28亿元。1-9月完成政府性基金支出71.82亿元,为年度预算的64.5%

根据重大政策支出需求和以收定支原则调整相应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将2023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为147.45亿元,比年初增加36.17亿元,其中区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28.61亿元其中土地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18.45亿元);省市转移支付支出18.84其中政府专项债券支出为11.35亿元。(详见附表四、五)

的项目主要为:政府投资预算减少14.26亿元;新增货币安置40亿元征地拆迁支出减少1.08亿元村留地开发补助减少3.35亿元;国企补助减少4亿元;化债支出增加5418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方案

1.收入调整情况

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的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期864万元1-9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0万元。根据实际情况,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期不作调整。

2.支出调整情况

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的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605万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259万元。1-9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根据实际情况,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不作调整。

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1. 收入调整情况

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的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预期2.01亿元。1-9月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亿元,为年度预期的75.1%

根据基本养老保险收入的实际情况,将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预期调整为2.17亿元,比年初增加1600万元。(详见附表七)

2. 支出调整情况

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的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预算1.05亿元。1-9月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05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00%9月底已预拨四季度预算)。

根据基本养老保险支出的实际情况,将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预算调整为1.13亿元,比年初增加800万元。(详见附表七)

、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调整方案

年初计划新增债券15亿元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浙财债〔20231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预留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务限额度并调整部分专项债券限额的通知》(浙财债〔202316号)文件精神,我区今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2.3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1.35亿元,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小学教育建设民生建设等。预计年末我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45.7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59.06亿元专项债务限额86.69亿元。(详见附表

2023年调整预算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