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13 09:26 点击率: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区政府编制滨江区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滨江区政府门户网站(//www.luchovivas.com/)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以来,全区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24500余条。其中,门户网站公开7100余条,滨江发布政务微博公开3100余条,滨江发布政务微信公开1300余条,滨江发布APP公开13000余条。

围绕年度重点工作,深化主动公开。做好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民生实事、重点工作、重大建设项目等相关内容公开,落实社会救助、教育、公共文化体育、养老、食药监管、就业创业等方面信息公开。根据年度工作要点,建设完善共同富裕、公共企事业单位、疫情防控等专栏。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313件,上年度结转5件,317件已按时按规答复,1件结转至下年度办理。本年度,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2件和行政诉讼案件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调整基层两化目录,制发公开融合目录。2022年3-5月,对区级26个领域标准目录进行调整,删减“扶贫”领域,保留24个领域标准目录。2022年8-9月,根据国务院部委新增7个领域,结合我区实际,删去“海关”和“交通运输”领域,新增5个领域目录。2022年10-12月,开展公开目录和基层两化目录融合,编制完成1份区本级目录、21份部门目录和3份街道目录。

做好公开年报编发,完善文件数据管理。按照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统筹全区年报编发,搭建2021年度年报专栏,集成展现全区公开工作情况。根据2022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进行系统清理、查漏补缺、及时更新,不断完善全区规范性文件数据库。

(四)平台建设情况

发挥门户网站主平台作用。本年度,制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杭州高新区(滨江)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完善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分类有序发布信息,动态进行栏目调整。开设完善年度重点工作专题,完成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升级。

提升政务新媒体运营质量。按照基层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要求,精简账号提质增效,省平台备案账号从年初的45个下降至11个,完成我区“1+N”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严格执行新账号开设分级审批备案制度,做好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发挥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作用。

(五)监督保障情况

制定要点,强化业务培训。制定《2022年滨江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责任主体,明确任务清单。积极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本年度陆续召开各类会议5次。同时,联合信息中心开展一对一培训,形成一单位一清单,用于指导日常工作。

综合监管,提升保障能力。配合上级各项测评整改,认真按时完成工作通知和测评整改。完善本区监督通报机制,按月通报政务公开工作,发布1-12月政务公开通报;半月度检查政务新媒体运营,发布新媒体运营简报26期;不定期抽检重点信息发布情况,督促问题单位及时整改。

本年度,通过门户网站以问卷调查形式开展社会评议,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追责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4

11

16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96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010

行政强制

239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563.0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02

11

0

0

0

0

3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61

0

0

0

0

0

16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9

3

0

0

0

0

4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

1

0

0

0

0

6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5

0

0

0

0

0

5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9

0

0

0

0

0

9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2

5

0

0

0

0

7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1

0

0

0

0

1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8

0

0

0

0

0

8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307

10

0

0

0

0

3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1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2

2

0

0

0

2

2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区的政务公开工作在省市的指导下,比去年有了进一步的提升,但客观仍存在不少的困难和不足:一是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工作需进一步巩固;二是依申请公开转化成主动公开实践需要进一步探索;三是政务新媒体运营内容需进一步提升;四是政务公开监督保障需进一步加强。

2023年,我区将继续落实上级政务公开要求,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努力打造本区政府信息公开亮点和特色。以下是2023年工作思路:

(一)主动公开方面。结合国务院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运用好落实好编制的基层两化目录和公开融合目录,做好新增领域目录内容呈现,动态调整公开融合目录,力求政务公开精准、全面。计划进行目录应用评估,出具相关分析报告,增强各责任单位主动公开的自觉性,培养自主公开意识和习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紧跟学习最新的政府信息公开实践,加强与上级部门、法律顾问、司法局、法院等主体联合工作,开展依申请转主动公开研讨,探索依申请转主动公开操作细则。

(三)政务新媒体方面。加强备案账号管理,切实提升运营质效,联动宣传部门,参考宣传部门在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和影响力的考核评价规则,为各责任单位的新媒体内容运营提供答疑解惑,做好政务新媒体运营内容提升。

(四)监督保障方面。强化政务公开考核和培训力度,在市区两级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基础上,计划增加部门自查和交叉检查频率,按季度提交部门工作报告,切实增强政务公开检查的自觉性和全面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遵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相关规定,我区未产生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此外,我区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

区府办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

002493419/2023-12202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2-13 09:26:20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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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区政府编制滨江区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滨江区政府门户网站(//www.luchovivas.com/)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以来,全区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24500余条。其中,门户网站公开7100余条,滨江发布政务微博公开3100余条,滨江发布政务微信公开1300余条,滨江发布APP公开13000余条。

围绕年度重点工作,深化主动公开。做好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民生实事、重点工作、重大建设项目等相关内容公开,落实社会救助、教育、公共文化体育、养老、食药监管、就业创业等方面信息公开。根据年度工作要点,建设完善共同富裕、公共企事业单位、疫情防控等专栏。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313件,上年度结转5件,317件已按时按规答复,1件结转至下年度办理。本年度,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2件和行政诉讼案件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调整基层两化目录,制发公开融合目录。2022年3-5月,对区级26个领域标准目录进行调整,删减“扶贫”领域,保留24个领域标准目录。2022年8-9月,根据国务院部委新增7个领域,结合我区实际,删去“海关”和“交通运输”领域,新增5个领域目录。2022年10-12月,开展公开目录和基层两化目录融合,编制完成1份区本级目录、21份部门目录和3份街道目录。

做好公开年报编发,完善文件数据管理。按照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统筹全区年报编发,搭建2021年度年报专栏,集成展现全区公开工作情况。根据2022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进行系统清理、查漏补缺、及时更新,不断完善全区规范性文件数据库。

(四)平台建设情况

发挥门户网站主平台作用。本年度,制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杭州高新区(滨江)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完善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分类有序发布信息,动态进行栏目调整。开设完善年度重点工作专题,完成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升级。

提升政务新媒体运营质量。按照基层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要求,精简账号提质增效,省平台备案账号从年初的45个下降至11个,完成我区“1+N”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严格执行新账号开设分级审批备案制度,做好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发挥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作用。

(五)监督保障情况

制定要点,强化业务培训。制定《2022年滨江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责任主体,明确任务清单。积极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本年度陆续召开各类会议5次。同时,联合信息中心开展一对一培训,形成一单位一清单,用于指导日常工作。

综合监管,提升保障能力。配合上级各项测评整改,认真按时完成工作通知和测评整改。完善本区监督通报机制,按月通报政务公开工作,发布1-12月政务公开通报;半月度检查政务新媒体运营,发布新媒体运营简报26期;不定期抽检重点信息发布情况,督促问题单位及时整改。

本年度,通过门户网站以问卷调查形式开展社会评议,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追责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4

11

16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96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010

行政强制

239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563.0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02

11

0

0

0

0

3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61

0

0

0

0

0

16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9

3

0

0

0

0

4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

1

0

0

0

0

6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5

0

0

0

0

0

5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9

0

0

0

0

0

9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2

5

0

0

0

0

7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1

0

0

0

0

1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8

0

0

0

0

0

8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307

10

0

0

0

0

3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1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2

2

0

0

0

2

2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区的政务公开工作在省市的指导下,比去年有了进一步的提升,但客观仍存在不少的困难和不足:一是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工作需进一步巩固;二是依申请公开转化成主动公开实践需要进一步探索;三是政务新媒体运营内容需进一步提升;四是政务公开监督保障需进一步加强。

2023年,我区将继续落实上级政务公开要求,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努力打造本区政府信息公开亮点和特色。以下是2023年工作思路:

(一)主动公开方面。结合国务院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运用好落实好编制的基层两化目录和公开融合目录,做好新增领域目录内容呈现,动态调整公开融合目录,力求政务公开精准、全面。计划进行目录应用评估,出具相关分析报告,增强各责任单位主动公开的自觉性,培养自主公开意识和习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紧跟学习最新的政府信息公开实践,加强与上级部门、法律顾问、司法局、法院等主体联合工作,开展依申请转主动公开研讨,探索依申请转主动公开操作细则。

(三)政务新媒体方面。加强备案账号管理,切实提升运营质效,联动宣传部门,参考宣传部门在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和影响力的考核评价规则,为各责任单位的新媒体内容运营提供答疑解惑,做好政务新媒体运营内容提升。

(四)监督保障方面。强化政务公开考核和培训力度,在市区两级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基础上,计划增加部门自查和交叉检查频率,按季度提交部门工作报告,切实增强政务公开检查的自觉性和全面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遵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相关规定,我区未产生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此外,我区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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