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自现代产业社区治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课题被列为省级城乡社区治理服务创新实验区项目以来,区民政局紧紧围绕省、市、区相关要求,坚持需求导向和目标导向,聚焦产业社区实体运行,重塑组织体系,参照建制社区模式,建立社区党组织、社区治理委员会、社区公共服务中心“三位一体”现代产业社区治理架构。其中,为充分发挥社区治理委员会自治功能,规范现代产业社区治理委员会选举工作,保障辖区服务人口的民主权利,提升现代产业社区治理服务效能,区民政局研究并起草拟制了该《滨江区现代产业社区治理委员会选举规程》(以下简称《规程》)。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2018版)

2.《浙江省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规程》(浙民基〔2020〕71号)

3.《现代产业社区治理与服务规范》DJG330108T 01-2022

4.关于建设党建统领现代产业社区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区委办〔2023〕4号)

三、主要内容

《规程》共九章63条,涵盖了选举从启动到完结的所有环节,以下六个方面需要着重关注。

(一)明确《规程》适用范围

适用于滨江区现代产业社区治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社区治理委员会”)选举,社区治理委员会换届选举参照本规程,平台园区管辖的产业社区治理委员会选举参照本规程。

(二)明确社区治理委员会人员要求

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组成,一般配置5至9人,其中非专职社区工作者身份的副主任1至2名,委员不少于1名,具体职数根据社区的人口规模、管辖范围等实际情况确定。

(三)明确社区治理委员会选举方式

选举社区治理委员会,实行有候选人的差额选举,社区治理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从登记的选民中产生。

(四)明确选举的流程

主要包括街道部署、宣传发动、推选产生选举委员会、开展选民登记及推选社区代表、确定候选人、投票选举及选举后续工作。

(五)明确选民资格条件

选民一般是年满十八周岁的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驻社区的企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代表和商住楼业主以及专职社区工作者社区。治理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选民名单:

(一)注册地址与办公地址均在本社区的企业、社会组织等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的代表),法人注册日期应在选民公布日前且办公场地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

(二)持有辖区内不动产权证的业主;

(三)在本社区工作的专职社区工作者和驻社区内的机关、团体、部队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的代表(需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委托书),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参加选举,经社区选举委员会同意参加选举的人员。

(六)明确候选人产生程序

由十名及以上代表提名或社区党组织推荐,并经社区选举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成为初步候选人。如同职务初步候选人数超过拟选职数50%的,经社区代表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预选,按得票多少确定正式候选人。同一选民被同时提名为两项以上职务的候选人的,本人应当以书面形式确定作为其中一项职务的候选人。

四、政策亮点

一是具有首创性。本《规程》是全国首个实行法人选举产生社区治理委员会的法规文件,具有突破创新意义;二是具有指导性。对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规定的,根据企业法人、商住楼业主等不同情况,结合现代产业社区实际,对选举程序、选举操作进行明确规范,增强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坚持合法性。在《规程》起草过程中,坚持合法性和实用性相结合,按照规范性文件制作要求,发送专业律师事务所、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五、征求意见情况

自2023年3月起,区民政局组织现代产业社区课题研究智囊团学习相关政策,研究我区实情,结合浙江财经大学专家教授意见,多次商讨、修改,形成《滨江区现代产业社区治理委员会选举规程(试行)》文件初稿,并通过内部系统和区政府网站分别开展征求意见工作。

(一)部门征求意见情况:2023年5月,向区委组织部及所有街道和平台发送关于征求《滨江区现代产业社区治理委员会选举规程(试行)》意见的函,同步征求民政局法律顾问意见,共征集7条意见,并结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

(二)网上征求意见情况:2023年6月26日至7月5日,在滨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滨江区现代产业社区治理委员会选举规程(试行)》进行了公示公告,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反馈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六、解读机关和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杭州高新区(滨江)民政局

解读人:顾定扬(区民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联系电话:0571-8952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