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1.5事件分级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市级层面应急指挥机构

2.2区、县(市)层面应急指挥机构

2.3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2.4电力企业

2.5专家组

3.风险分析和监测预警

3.1风险分析

3.1.1风险源分析

3.1.2社会风险分析

3.2监测

3.3预警

4.信息报告

5.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5.2响应措施

5.3响应终止

6.后期处置

6.1处置评估

6.2事件调查

6.3善后处置

6.4恢复重建

6.5改进措施

7.保障措施

7.1队伍保障

7.2装备物资保障

7.3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7.4技术保障

7.5应急电源保障

7.6资金保障

8.附则

8.1预案管理

8.2预案解释

8.3预案实施时间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杭州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和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迅速有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减少大面积停电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安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浙江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杭州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突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电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杭州地区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杭州市生产经营、人民群众生活以及社会稳定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停电事件。

1.4工作原则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属地为主、分工负责,保障民生、维护安全,全社会共同参与”原则。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应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1.5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的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特别、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分级标准见附件1。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市级层面应急指挥机构

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全市特别、重大、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国家、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做好应对工作。发生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必要时,由市发改委或事发地区、县(市)政府按程序报请市政府批准,或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成立市政府工作组,负责指导、协调、支持事发地政府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市发改委负责全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的指导协调和应急管理日常工作。

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发改委、市应急局、国网杭州供电公司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办)、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林水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人防办、市气象局、市无线电管理局、杭州警备区、武警杭州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国网杭州供电公司、市城投集团、杭州铁路办事处等。市应急指挥部组成和工作职责见附件2。

2.2区、县(市)层面应急指挥机构

初判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事发地区、县(市)政府应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县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发生特别、重大、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接受国家、省、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应对工作。

发生跨行政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由市政府组织指挥应对工作。

2.3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市、县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工作,指定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现场指挥部实行总指挥负责制,组织制定并实施现场应急救援方案。参与现场处置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2.4电力企业

市内各电力企业(包括发电企业、国网电网企业、增量配电网企业等,下同)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在各级政府应急指挥部领导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电网调度工作按照《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相关规程执行。

2.5专家组

各级应急指挥机构根据需要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家组,成员由相关领域相关专家组成,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建议。

3  风险分析和监测预警

3.1风险分析

3.1.1风险源分析

可能导致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风险主要包括:

(1)全市供电面积约1.7万平方公里,受地形地质构造复杂和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的影响,杭州区域内台风、暴雨、冰雹、雷暴、龙卷风、大雪、大雾、冻雨、山火等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可能造成电网输变电设备大范围损毁,从而导致电网大面积停电。

(2)杭州电网特高压交直流互联运行、且单一通道的外来电比重大,市内电源与负荷的分布匹配不尽合理,网架结构复杂、运行安全控制难度大,若发生多条直流线路同时闭锁、或交直流线路连锁等严重故障,可能导致大面积停电。

(3)高空飘物、野蛮施工、吊车碰线、偷盗电力设施设备、非法侵入、火灾爆炸、恐怖袭击等外力破坏引发的电网设施设备损毁,有可能导致大面积停电。

(4)浙江电网因省内装机停机、省外来电减少、燃料供应不足等各种原因造成的发电企业发电能力大规模减少等原因,可能导致杭州市大面积停电。

(5)重要发、输、变电设施设备故障可能引发造成重大以上事故,导致大面积停电。

(6)杭州地区局部区域网架结构薄弱,在高峰负荷时仍存在个别主变和部分线路断面输送潮流超稳定限额等,安全控制难度较大。

3.1.2社会风险分析

大面积停电事件可能导致交通、通信瘫痪,水、气、煤、油等供应中断,严重影响经济建设、人民生活,甚至对社会安定、国家安全造成极大威胁,极易引发次生灾害。

3.2监测

市内电力企业要结合实际,加强对重要电力设施设备运行等运行情况的监测,建立与能源、气象、水利、林业、地震、公安、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经信、应急消防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分析各类情况对电力运行可能造成的影响,预估可能影响的范围和程度。

3.3预警

3.3.1预警发布

各电网企业(国网电网企业、增量配电网企业等,下同)研判可能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发改部门和浙江能源监管办,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并视情通知重要电力用户。当地发改部门应及时组织研判,必要时报请当地政府批准后通过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并通报同级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新闻媒体、网站、应急广播、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等应建立快速发布绿色通道,确保在第一时间多途径、多手段无偿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

3.3.2预警行动

进入预警期后,事发地相关部门和单位视情采取以下预防性措施。

(1)预警信息发布后,电力调度机构要优化调整电网运行方式,做好隔离故障区域准备,必要时可按规定提前采取措施,同时向上级调度机构报送相关信息,争取上级调度机构支持。

(2)电力企业要加强设施设备运行巡查和运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准备,并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所需物资、装备和设备等应急保障准备工作。

(3)重要电力用户做好自备应急电源启用准备。

(4)受影响区域地方政府启动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维持公共秩序、供水供气供热、商品供应、交通物流等方面的应急准备;加强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3.3预警解除

根据事态发展,经研判不会再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由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4  信息报告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相关电力企业应立即向市发改委和浙江能源监管办报告。

市发改委接到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报告或者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

初判特别重大或重大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市发改委应立即按程序向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和同级政府报告,并通报同级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市政府立即按程序向省政府报告。

初判为较大或一般的大面积停电事件,事发地政府发改部门要按照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上一级发改部门和同级政府报告,并通报同级相关其他部门和单位,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5  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

(1)初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或浙江电网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且对杭州电网有重大影响,应立即向省政府报告,并分别启动Ⅰ级、Ⅱ级应急响应,由市应急指挥部在其指导下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由市政府报请省政府批准,成立省政府应急指挥部,或派出省政府工作组,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2)初判发生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由市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应对工作。

(3)初判发生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由事发地区、县(市)政府负责指挥应对工作。市相关部门需密切跟踪事态发展,指导督促地方有关部门做好应对工作,视情协调有关方面派出应急队伍、调运应急物资和装备、安排专家和技术人员等,为应对工作提供支援和技术支持;指导做好舆情信息收集、分析和应对工作。

(4)发生跨区县(市)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必要时,也可成立市应急指挥部或派出工作组,组织指挥应对工作。

(5)对尚未达到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但对社会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停电事件,事发地区、县(市)政府可结合实际情况启动应急响应。

(6)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造成损失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5.2响应措施

5.2.1先期处置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应急响应启动前,各级电力调度机构要先行采取必要措施,隔离故障点,控制事故范围进一步扩大,尽可能保持电力主网安全和运行电网正常供电。重要电力用户要立即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件发展态势,减少损失。

5.2.2应急响应

市、县应急指挥部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组织各单位成员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事件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指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启动相应应急程序,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

5.2.3抢修电网并恢复运行

各级电力调度机构合理安排电网运行方式,控制停电范围;尽快恢复重要输变配电设备、电力主干网架运行;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要电力用户和重点地区的电力供应。

供电企业迅速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电网设备设施,根据应急指挥机构要求,向重要电力用户及重要设施提供必要的应急电力支援。

5.2.4防范次生衍生事故

重要电力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自备应急电源,加强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5.2.5保障居民基本生活

政府相关部门和水、气、油、热供应等企业采取应急供应措施,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应急生产、调配和运输,保障停电期间居民基本生活。卫生部门要保证停电期间医疗救护和门诊治疗。

5.2.6维护社会稳定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涉及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停电区域内繁华街区、大型居民区、大型商场、学校、医院、金融机构、机场、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车站、码头及其他重要生产经营场所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的治安巡逻,及时疏散人员,解救被困人员,防范治安事件。加强交通疏导,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尽快恢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严厉打击造谣惑众、哄抬物价等各种违法行为。

5.2.7信息发布

停电情况及事故处置等信息,由各级应急指挥部审核和发布。

有关新闻稿须经县级以上应急指挥部核实后,按突发事件报道管理规定进行报道。对市内有重大影响的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发展趋势、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消息,由市应急指挥部或市政府审核后,按重大突发事件报道管理规定进行报道。

5.2.8新闻宣传

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客观统一的原则,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主动向社会发布停电相关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和安保措施。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热点,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

5.2.9事态评估

及时组织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发展趋势及恢复进度进行评估,为进一步做好应对工作提供依据。

5.3响应终止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由启动响应的政府终止应急响应: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

2.减供负荷恢复80%以上,受停电影响的重点地区负荷恢复90%以上;

3.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隐患基本消除;

4.无其他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正常电力供应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事件。

6  后期处置

6.1处置评估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根据事件分类,各级发改部门要及时组织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估。

6.2事件调查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县级以上发改部门根据有关规定成立调查组,查明事件原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理处置建议,形成调查报告,报上级发改部门和本级政府。各相关区、县(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配合调查组的工作。

6.3善后处置

事发地政府要及时组织制订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在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中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的人力、物资、财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助或补偿。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尽快消除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影响。

6.4恢复重建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需对电网网架结构和设备设施进行修复或重建的,由事发地政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编制恢复重建规划。相关电力企业和受影响区域地方政府应当根据规划做好受损电力系统恢复重建工作。

6.5改进措施

6.5.1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供电企业要及时组织生产、运行、科研等部门联合攻关,研究事件发生机理,分析事件发展过程,吸取事件教训,提出具体措施,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6.5.2 事发地政府、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社会应急救援经验和教训,完善和改进社会停电应急救援、事件抢险与紧急处置体系。

7  保障措施

7.1队伍保障

电力企业应建立健全电力抢修应急专业队伍,加强设施设备维护和应急抢修技能方面的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加强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组织动员医疗、卫生、环境等专业应急队伍和志愿者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处置工作。动员军队、武警部队、公安消防等要做好应急力量支援保障。

7.2装备物资保障

市内电力企业应储备必要的专业应急装备及物资,建立和完善相应保障体系。市级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要加强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保障支援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需要。鼓励支持社会化储备。

7.3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各级政府及通信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交通运输部门要健全紧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强交通应急管理,保障应急救援车辆优先通行;按照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规定,有关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车辆,保障应急救援需要。

7.4技术保障

各电力企业要加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和监测先进技术、装备的研发,制定电力应急技术标准,加强电网、电厂安全应急信息化平台建设。有关部门要为电力日常监测预警及电力应急抢险提供必要的气象、地质、水文等服务。有关单位要分析和研究大面积停电事件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和损失,增加技术投入,建立和完善应急技术保障体系。

7.5应急电源保障

提高电力系统快速恢复能力,加强电网“黑启动”能力建设。市级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应充分考虑电源规划布局,保障各区域“黑启动”电源。电力企业应配备适量的应急发电装备,必要时提供应急电源支援。重要电力用户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要求配置应急电源,并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应急状态下能够投入运行。

7.6资金保障

各级政府、相关电力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及演练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8  附则

8.1预案管理

本预案实施后,市级有关部门、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应定期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宣传紧急情况下如何采取正确措施进行处置,不断增强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各区、县(市)政府结合实际制定或修订本行政区域内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8.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发改委负责解释。

9.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1

杭州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

按照事件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等级。

一、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一)浙江电网:减供负荷30%以上,且对杭州电网有特别重大影响。

(二)杭州电网:减供负荷60%以上, 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二、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一)浙江电网:减供负荷13%以上30%以下,且对杭州电网有重大影响。

(二)杭州电网: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三、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一)浙江电网:减供负荷10%以上13%以下,且对杭州电网有较大影响。

(二)杭州电网:减供负荷20%以上40%以下,或30%以上5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三)县级电网:负荷150兆瓦以上的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四)发电厂或者220千伏以上变电站因安全故障造成全厂(站)对外停电,导致周边电压监视控制点电压低于调度机构规定的电压曲线值20%并且持续时间30分钟以上,或者导致周边电压监视控制点电压低于调度机构规定的电压曲线值10%并且持续时间1小时以上。

四、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

(一)浙江电网:减供负荷5%以上10%以下, 且对杭州电网有影响。

(二)杭州电网:减供负荷10%以上20%以下,或15%以上3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三)县级电网:负荷150兆瓦以上的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负荷150兆瓦以下的减供负荷40%以上,或5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四)发电厂或者220千伏以上变电站因安全故障造成全厂(站)对外停电,导致周边电压监视控制点电压低于调度机构规定的电压曲线值5%以上10%以下并且持续时间2小时以上。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附2

杭州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组成及工作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 指挥部及职责

1.1指挥部

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具体组成如下:

总指挥:市政府分管领导

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及市发改委、市应急局、国网杭州供电公司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办)、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林水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人防办、市气象局、市无线电管理局、杭州警备区、武警杭州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国网杭州供电公司、市城投集团、杭州铁路办事处等。

根据应对工作需要,可增加有关地方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和相关供电企业。

1.2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统一领导和指挥我市行政区域内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2)负责应急救援重大事项决策,开展应急联动,解决应急处置与应急救援重大问题。

(3)下达应急指令,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和应急终止命令。

(4)及时向省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报告相关情况,视情况提出协调支援请求。

(5)督促制定、完善相关应急预案。

(6)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评估与总结。

2 工作组及职责

2.1综合协调组

由市发改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办)、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国网杭州供电公司、事故所在地政府等。

主要职责:协调组织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向各个工作组传达事故处置进展情况,根据事故情况及时调拨应急发电车及调运应急物资,负责电力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信息收集、汇总、上报、续报工作,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2.2电力恢复组

由国网杭州供电公司牵头,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林水局、市气象局、杭州警备区、武警杭州支队等参加,视情增加其他单位。

主要职责: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组织电力抢修恢复工作,尽快恢复受影响区域供电;负责重要电力用户、重点区域的临时供电保障;负责组织跨区域的电力应急抢修恢复协调工作;负责提供停电区域地图和地理信息数据;协调公安、武警有关力量参与应对。

2.3新闻宣传组

由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办)牵头,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国网杭州供电公司等参加,视情增加其他单位。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收集分析国内外舆情和社会公众信息,加强媒体、电信和互联网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2.4综合保障组

由市发改委牵头,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文广旅游局、市无线电管理局、杭州铁路办事处、国网杭州供电公司等参加,视情增加其他供电企业。

主要职责: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受灾情况进行核实,指导恢复电力抢修方案,落实电力抢修人员、资金和物资;组织做好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维护供水、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正常运行;维护铁路、道路、水路、民航等基本交通运行;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2.5社会稳定组

由市公安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办)、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杭州警备区、武警杭州支队等参加。

主要职责: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以及趁机盗窃、抢劫、哄抢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和价格基本稳定;稳定工业经济运行;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警戒;做好有关社会治安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3 成员单位及职责

1.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办):牵头新闻宣传组工作。组织指导新闻发布和报道工作,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和安保措施;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

2.市委网信办:负责做好涉杭大面积停电网上舆情监测和研判,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网上舆情引导工作。

3.市发改委:牵头综合协调组、综合保障组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电力企业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与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电网恢复所需的建设项目计划安排和衔接工作;做好紧急状态下的电力保障和有序用电工作。对大面积停电区域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开展监测预警,及时提请市政府或会同有关部门处置价格异常波动,维护市场价格正常秩序。

4.市经信局:配合有关部门协调做好工业应急物资的生产、征购及稳定工业经济运行。

5.市教育局:指导事故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做好中小学校、幼儿园停止上课、集会等群体性活动。

6.市公安局:牵头社会稳定组工作。负责保障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重要单位、要害部位和突发事件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治安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维护事故所在地社会治安、交通秩序。

7.市民政局:对符合条件的受事件影响群众实施基本生活救助,配合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8.市财政局:负责协调有关应急救灾资金,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工作按规定提供应由市本级承担的必要资金保障。

9.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电网恢复正常运行所需的临时建设项目用地安排;负责提供事发地测绘地理信息数据、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

10.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的环境应急监测工作,并协助提出控制、消除环境污染的应急处置建议,按照规定开展环境影响和损害评估。

11.市建委:负责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做好大面积停电引发的建筑工程事件的应急救援,并指导建筑工地做好突发停电应急预案。

12.市交通运输局:协助配合发电燃料、抢险救援物资、必要生活资料等运输保障。

13.市林水局:负责提供水旱灾害的灾情、险情等有关信息;必要时,组织小型水电站提供应急电源。依法对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种植危及电力设施安全植物的行为进行监管,负责指导事故区域内树木处置工作。

14.市农业局:负责组织、协调大面积停电事件所在地渔业船舶、农机等灾害信息收集和应急救援。

15.市商务局:负责重要生活必需品调运,协调海关、质监等有关单位做好商品进口及口岸检验、检疫工作。负责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日常管理和调拨职责。

16.市文广旅游局: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公益宣传及应急广播。负责组织做好旅游景区、旅游饭店等场所经营活动秩序维护工作,协调大面积停电事件中旅游景区等事故的应急救援。

17.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协调应急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工作,负责协调停电地区医院自保电应急启动并采取临时应急措施。

18.市应急管理局:接收、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做好突发事件有关应急处置协调工作;检查、指导应急预案工作落实;指导相关应急指挥平台建设;负责协调有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调查工作。

19.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监控大面积停电区域物价,及时处置突发价格异动事件,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参与事发地特种设备的应急处置、检测检验。

20.市城管局:负责确保城市照明设施功能完善,大面积停电状态下尽快协调恢复重点路段的路灯照明,保障市民的出行安全。

21.市人防办:利用人防资源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做好人员疏散工作。

22.市气象局:负责天气监测、预报、预测,及时提供气象信息服务,协助做好因气象灾害引发的事故灾害调查、评估等工作。

23.市无线电管理局:负责应急救援所需的无线电频率资源保障和相关无线电干扰查处工作。

24.杭州警备区:负责组织预备役部队、民兵并协调驻杭部队参加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

25.武警杭州支队:负责组织所属武警部队参加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社会秩序。

26.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消防救助、控制和消除火灾险情等专业工作。

27.国网杭州供电公司:牵头电力恢复组工作;负责抢修受损电网设施设备,尽快恢复受影响区域供电;向重要用户和重要设施提供必要的电力支援;负责组织跨区域的电网应急抢修恢复协调工作;组织事故所在地供电企业为居民基本的通信、应急照明、急救医疗等提供应急充电设施;及时报告电网大面积停电有关情况。

28.市城投集团:负责下属单位突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处置,做好集团管理的自来水、天然气供应等设施的运行维护,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提供保障。

29.杭州铁路办事处:协调铁路单位启动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保障发电燃料、抢险救援物资、必要生活资料等的铁路运输高效运转。

30.发电企业:负责本单位在应急情况下的生产调度和应急处置,完善“保厂用电”措施,确保机组的启动能力和运行安全。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后,做好应急物资供应,及时恢复机组并网运行和调整出力,为地区电网恢复供电与稳定运行提供保障。必要时,协助其他电力企业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