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全力打赢“两场硬仗”的目标,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治建设,提升生态环境领域各项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为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突出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规划环评+环境标准”清单式管理改革,服务重点项目落地,规划环评实施以来已累计降级审批、备案项目环评341个,其中报告书降报告表2个,报告表降登记表339个。2023年累计完成“规划环评+环境标准”清单式管理改革试点备案项目共51个,登记表备案项目共82个,报告表项目审批6个,办理辐射安全许可事项65件,排污许可“双百”任务审核率100%,项目初步设计、选址控规调整项目审查115个。二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继续探索实施环境行政许可集成改革。持续开展总量控制与排污许可联动为突破口的“一证式”监管,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强化执法帮扶服务,减轻企业管理负担,实施正面清单管理,结合排污许可一证式执法,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贯彻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服务保障三个“一号工程”助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的实施意见》,开展生态环境执法领域“五书同达”工作,即在生态环境涉企行政处罚案件中,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的同时,同步送达《守法建议书》、《学法积分建议书》、《信用修复告知书》、《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告知书》,实现生态环境执法领域助企纾困政策精准直达。2023年,开展信用修复3家,按照《杭州市生态环境领域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实施办法》,推出80个事项的不予处罚清单,降低企业因轻微违法、初次违法、无主观过错违法行为的负担。三是深化生态环境数字化改革。建设滨江生态智卫,将区级层面生态环境问题数据汇聚,一屏统览,向上承接市局空气卫士、秀水卫士、生态卫士、督察在线、应急指挥等应用场景,横向与一网统管打通,并建设特色场景“目标实现”,统筹调度美丽杭州考核,场景实现滨江区环境问题“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为我区生态环境精准管控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撑、服务支撑,全面加快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现有滨江环保智管服框架下,拓展点源管理,将产生油烟的餐饮企业纳入监管,围绕禁开区控增减存、非禁开区达标排放的目标,打造餐饮油烟一件事子场景,上线以来,禁开区内减少油烟餐饮企业34家。新增环境教育模块,向企业推送环境教育服务10条,提升企业环保水平。通过平台发送预警提醒1598次,发送问题55个,已全部完成整改。亚运期间,通过e企管执法在线模块接收并整改问题13个,滚动式开展重点企业核查50家次。
(二)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一是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开展“雷霆行动”“空气质量提升专项执法检查”“零点行动”“绿箭行动”等专项执法行动,检查点位300个,发现并整改问题104个。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监管制度,检查企业92家次,发现并整改问题18个。开展移动源执法检查,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监测209台,联合交警开展柴油车路检94台,完成柴油车入户执法监测111台,完成加油站油气回收执法监测5家,完成检验机构现场检查3家,完成维修企业现场检查4家,联合市场监管局完成油品抽测7批次。推进“黑匣子”智慧监管试点,完成1家垃圾焚烧企业、5家汽修喷涂企业黑匣子及用电监控设备安装,实现企业生产过程的实时监控。2023年立案查处5家,处罚金额95.8万。二是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开展“执法质量提升”行动,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根据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队制定的履职效能评估标准,全面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效能。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行使,强化裁量基准适用说明理由等制度。突出依法行政“三项制度”落到实处,完善执法监督各项机制,持续开展案卷评查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强化行政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一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提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全面性和便捷性,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深度与广度,保障公开实效。2023年共公开各类环境信息204条。完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倒逼企业履行治污主体责任。2023年,10家重点排污单位开展了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220家企业纳入浙江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综合管理系统,结果为优秀180家、良好39家、较差1家,依次以绿色、蓝色、红色表示。根据省生态环境厅要求,评价结果根据企业的环境行为实行动态调整,不再截取某一时间节点公布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动态数据实时推送至浙江省大数据局公开公示。二是常态化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根据省市执法大练兵工作安排,开展处罚案件交叉评审,对所有案件的执法主体、违法主体、违法事实和证据、法律适用、执法程序、自由裁量和集体审议情况、案卷质量等严格审查,并对日常监督执法工作情况等进行分析通报,持续提升执法能力。
(四)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保障机制。一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把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全方面。二是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把学法活动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利用“生态环境大讲堂”等平台开展法制业务培训。深入开展“铁军锻造年”活动,健全落实“青蓝工程”成长帮带机制,建立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总结机制,开展“以案释法”“我的案件我来讲”案件宣讲等活动,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行政能力。三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普法。重点做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23年修订)、《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新出台及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宣贯工作。紧扣“六·五世界环境日”、“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宣传普及宪法及专业法律知识,提升环境法制宣传效果。建立环境执法送法律机制,继续利用“环保智管服”开展企业普法工作,企业通过浙里办累计打卡6458次,累计学法次数6493次,企业完成主体责任自查28家。通过学法积分减轻处罚3家,减免金额13万元,既提高了企业学法懂法的积极性,又切实助力减轻企业负担。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宣传培训力度有待加强。随着我国法治改革的不断深入,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具体的行政执法工作中,经常会遇到上位法不断修订、国家政策作出调整的情况。需要及时组织参加学习培训,加强对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现行政策的学习。
(二)法治素养有待提高。在具体执法过程中,个别执法人员还存在着使用法律不准确、程序不规范、案件定性不恰当的情况。需要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主动学法的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履行主要负责人推进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事项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督办,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照《杭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杭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召开分局党组会16次,研究审议议题78个。强化法律顾问作用发挥,法律顾问合法有序参与合同审查、复议诉讼、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加强合同签订和履行监管,对2023年签订的64份合同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100%全覆盖。二是加强制度规范化建设和执行。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注重从完善机制、规范流程入手,着力防范化解风险,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优化完善内部机制,根据工作实际,修订印发《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分局管理制度汇编》,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有序运行。
(三)强化廉政执政。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促廉保廉机制,认真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研究、“五不直接分管”、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分析研判加大廉政宣传,推进依法执政。
四、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一)强化法治工作保障。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党组定期研究法治工作和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等制度。
(二)深化行政执法监督。以“行政处罚智慧助手”迭代升级为抓手,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提升,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检查领域的自由裁量权基准试点。
(三)强化监管数字赋能。利用“黑匣子”智慧监管系统、重污染行业整治数字化系统、“环保e企管”监管平台,开启全链条、全天候、全自动的非现场监管,让监管更为精心精准精确,推动监管能力再上新台阶。
(四)加强环境法制宣传。推动领导干部学法和公务员学法,不断加强学法用法的意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职责,提升环境法治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