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助对象
参加杭州市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因病或因突发事故等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且已移交我区各街道、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的企退人员。
二、补助标准
困难帮扶资金补助金额综合考虑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医疗费支出、突发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当年其他渠道救助救济等因素后予以确定。每人每年补助标准分别设10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四档。
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
四、申报材料
本人书面申请、填写《杭州高新区(滨江)企业退休人员困难帮扶资金补助审批表》;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医疗费结算单原件或医疗困难互助救济凭证、直接经济损失证明、当年接受其他渠道救助情况等材料。
五、申报程序
1.申请
2023年自然年度因长期患重大疾病住院医疗费支出较大,造成生活困难的,符合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向所在社区提出申请。
2.审核
社区受理申请后,及时对申请人实际生活困难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对公示无异议的,社区将申请材料报所在街道公共服务中心进行审核,由街道提出帮扶补助额度的初步意见。
3.审批
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将有关材料报区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审批。
联系人:区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71-89521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