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行政执法效率,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的杭综法〔2024〕14号《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简案快办”工作规范》。滨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结合滨江区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情况,选取了建设、市场监管、消防救援、公安、生态环境等五个领域的共18项事项,形成了《滨江区综合行政执法“简案快办”适用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

本《清单》自2024年11月11日起施行。

杭州高新区(滨江)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0月12日

滨江区综合行政执法“简案快办”适用事项

清单

序号

领域

事项名称

1

建设

对在绿地内放牧、堆物、倾倒废弃物的行政处罚

2

建设

(杭州)对在城市绿地内倾倒废弃物、开垦种植、停放车辆、取土取石、堆物、设置摊点的行政处罚

3

建设

(杭州)对携犬出户未束犬链的行政处罚

4

建设

对乱倒生活垃圾、污水、粪便的行政处罚

5

建设

(杭州)对城市道路两侧及广场周边的商场、商店超出门窗、外墙摆卖物品或进行其他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6

建设

对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行政处罚

7

建设

对沿街和广场周边的经营者擅自超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的行政处罚

8

建设

对随意倾倒、抛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的行政处罚

9

建设

对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修筑出入口、搭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明火作业、设置路障的行政处罚

10

市场监管

对在室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的行政处罚

11

消防救援

对在城市道路上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的行政处罚

12

公安

对在人行道违法停放非机动车的行政处罚

13

建设

(杭州)对不按规定时间携犬出户的行政处罚

14

建设

(杭州)对在市区公共场所派发印刷品广告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5

建设

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的行政处罚

16

生态环境

露天焚烧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

17

建设

对在树木、地面、电杆、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任意刻画、涂写、张贴的行政处罚

18

建设

(杭州)对在建筑物、构筑物的外墙及市政公用设施、管线和树木及其他设施上非法张贴、涂写、刻画的行政处罚

原文下载:杭滨综法【2024】21号《滨江区综合行政执法“简案快办”适用事项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