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区2024年第二季度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职)核准工作开始受理,具体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和地点
1、受理时间:2024年3月25日-2024年4月10日
2、受理地点:滨江区泰安路200号市民之家H5窗口
二、受理条件
参保人员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地和待遇领取地均为滨江区;
2.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月缴费累计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3.非工伤职工。
三、申请材料
1.《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人员鉴定表》(四份),并贴上四张一寸近期免冠照。
2.身份证复印件。
3.省、市医院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书》(原件)。
4.病理切片报告或穿刺活检报告(原件)。
5.确诊后首次住院的出院小结(原件)。
6.各类放疗、化疗、免疫、基因等治疗报告(原件)。
7.涉及恶性肿瘤的申请人需提交的病历材料应包括:①出院小结;②手术或相关治疗性(微波消融治疗、氩氦刀治疗等)操作记录;③病理报告;④后续实质性治疗(化疗、放疗、介入治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基因治疗)病历。
8.需要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请提供人事档案。
9.为准确核查缴费年限信息,请携带《职工养老保险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