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区新设企业“入市第一课”互联网产业园站圆满举行
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 2024-05-27 11:29 点击率:

5月23日下午,滨江区新设企业“入市第一课”互联网产业园站活动现场,参会企业代表分享着体验和收获。本次活动由区市场监管局、互联网产业园发展服务中心联合主办,区民营企业协会承办,区人力社保局、审管办、税务局协办,30多家新设企业、初创企业和成长企业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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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内容涵盖法律法规、财税合规、劳动雇佣及创新创业政策等多个方面,旨在为新设企业提供全面、实用的市场准入及合规指导,助力企业顺利“入市”,为企业后续合规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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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一:《民法典宣讲及新设企业市场监管领域合规建议》——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律师方盛源。围绕公司运营、广告发布、价格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关键领域,深入解读了相关法律法规条款。提炼出“公平、平等”“诚实守信”“保护产权”和“交易安全”等营商环境优化的核心关键词,并将法律条文与典型案例生动结合,给出了切实可行的合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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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二:《新设企业财税合规及注意事项》——博纳财税咨询有限公司创始人刘莉。详细罗列了创业过程中常见的财税误区,帮助企业预先规避潜在风险。刘莉老师详细阐述了税务登记、会计记录、发票开具、纳税申报等关键环节,并针对性地提出了初创企业的财务管理优化方案,助力企业实现稳健的财税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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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三:《新设企业劳动雇佣注意事项及合规风险》——区人社局丁家豪。结合丰富的实际案例,向在场企业详细阐述了工资拖欠、赔偿金支付不当、试用期工资支付违规、社保缴纳缺失等劳动雇佣中常见问题的潜在风险与后果。同时,他提供了专业的合规指导,确保企业用工合规,维护和谐的劳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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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四:《新设企业创新创业政策解读》——杭州正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宣琪杰。为在场企业细致梳理了17个初创企业可申报项目,包括国/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国/省/市“万人计划”等项目,并深入讲解每个项目的申报条件,针对初创期如何科学规划项目申报,提出了极具参考价值的建议,助力企业把握政策红利,加快发展步伐。

在问答交流环节,企业负责人们纷纷提出自己的疑惑,讲师们也给出了详尽且专业的答复。

Q新员工如果只在公司工作半天就离职,我们是否仍需支付其工资?

A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办理入职手续之后,工作一天就有一天的工资。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也明确指出,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因此,即使新员工仅在公司工作半天,公司也应当根据其实际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按照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相应工资。

Q公司没开票也没业务的情况下,也需要税务申报吗?

A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这意味着,无论公司是否有开票,都需要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企业所得税的预缴和申报。如果公司没有业务,也需要进行相应税种的零申报。如果没有按时申报,会影响企业的税务登记。

Q新员工入职时间在社保缴纳日之后,我们需要为他补缴社保吗?

A需要。根据劳动法和相关社保政策,法律规定公司应当在新员工入职的三十天内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开始缴纳社保,如果新员工的入职时间晚于公司通常的社保缴纳日(如每月15号),公司仍需在员工入职后的三十天内为其办理社保登记,并在下一社保缴纳周期开始时为新员工缴纳社保费用。

此外,活动还特别设置了审管办企业服务部咨询台,为在场企业提供专业的咨询解答和诉求解决服务。本期活动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如需要课程课件,可以扫描下方二维码免费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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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区新设企业“入市第一课”互联网产业园站圆满举行
发布时间: 2024-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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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下午,滨江区新设企业“入市第一课”互联网产业园站活动现场,参会企业代表分享着体验和收获。本次活动由区市场监管局、互联网产业园发展服务中心联合主办,区民营企业协会承办,区人力社保局、审管办、税务局协办,30多家新设企业、初创企业和成长企业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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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内容涵盖法律法规、财税合规、劳动雇佣及创新创业政策等多个方面,旨在为新设企业提供全面、实用的市场准入及合规指导,助力企业顺利“入市”,为企业后续合规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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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一:《民法典宣讲及新设企业市场监管领域合规建议》——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律师方盛源。围绕公司运营、广告发布、价格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关键领域,深入解读了相关法律法规条款。提炼出“公平、平等”“诚实守信”“保护产权”和“交易安全”等营商环境优化的核心关键词,并将法律条文与典型案例生动结合,给出了切实可行的合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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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二:《新设企业财税合规及注意事项》——博纳财税咨询有限公司创始人刘莉。详细罗列了创业过程中常见的财税误区,帮助企业预先规避潜在风险。刘莉老师详细阐述了税务登记、会计记录、发票开具、纳税申报等关键环节,并针对性地提出了初创企业的财务管理优化方案,助力企业实现稳健的财税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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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三:《新设企业劳动雇佣注意事项及合规风险》——区人社局丁家豪。结合丰富的实际案例,向在场企业详细阐述了工资拖欠、赔偿金支付不当、试用期工资支付违规、社保缴纳缺失等劳动雇佣中常见问题的潜在风险与后果。同时,他提供了专业的合规指导,确保企业用工合规,维护和谐的劳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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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四:《新设企业创新创业政策解读》——杭州正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宣琪杰。为在场企业细致梳理了17个初创企业可申报项目,包括国/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国/省/市“万人计划”等项目,并深入讲解每个项目的申报条件,针对初创期如何科学规划项目申报,提出了极具参考价值的建议,助力企业把握政策红利,加快发展步伐。

在问答交流环节,企业负责人们纷纷提出自己的疑惑,讲师们也给出了详尽且专业的答复。

Q新员工如果只在公司工作半天就离职,我们是否仍需支付其工资?

A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办理入职手续之后,工作一天就有一天的工资。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也明确指出,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因此,即使新员工仅在公司工作半天,公司也应当根据其实际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按照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相应工资。

Q公司没开票也没业务的情况下,也需要税务申报吗?

A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这意味着,无论公司是否有开票,都需要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企业所得税的预缴和申报。如果公司没有业务,也需要进行相应税种的零申报。如果没有按时申报,会影响企业的税务登记。

Q新员工入职时间在社保缴纳日之后,我们需要为他补缴社保吗?

A需要。根据劳动法和相关社保政策,法律规定公司应当在新员工入职的三十天内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开始缴纳社保,如果新员工的入职时间晚于公司通常的社保缴纳日(如每月15号),公司仍需在员工入职后的三十天内为其办理社保登记,并在下一社保缴纳周期开始时为新员工缴纳社保费用。

此外,活动还特别设置了审管办企业服务部咨询台,为在场企业提供专业的咨询解答和诉求解决服务。本期活动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如需要课程课件,可以扫描下方二维码免费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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