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管理机构
为了在工程施工中有效协调各施工段面的工作,优质、快速地完成工程施工,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本单位将结合以往同类工程实施经验,将在工程现场成立施工项目部,在施工中负责总体对外协调,并及时处理建设、监理、设计等单位提出的相关问题。
项目部设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各一名,下设技术科、工程施工科、资料科、质量安全管理科、材料设备科及办公室五科一室。各职能科室充分发挥组织、指挥、监督、检查职能,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2、职责
(一)、项目经理室
1、代表公司履行对业主合同的责任;
2、代表公司执行对分项工程合同的责任;
3、执行公司对本工程下达的指标;
4、依据公司对项目的财务、材料、人事、机械、工程等各项规定,处理工程进行中的日常事务;
5、负责项目人事组织和调配,向公司提出人员增减计划;
6、领导制订施工计划,审定各种施工方案,并负责督促实施;
7、主持项目定期的工作会议;
8、对重要文件的审定或签发;
9、考核职工及施工队伍的表现,审批管理人员的请假;
(二)、技术科
1、在项目经理的配合下,编制每月、每段施工工作计划,并及时调整施工方法,调整施工力量;
2、施工上必须及时解决的事项;
3、督促记录施工过程中一切原始资料,做好施工日记;
4、预审图纸,提出图纸上不明确或有差异的问题;
5、主持每天与施工员的碰头会,及时解决施工上存在的问题;
6、编制并审核施工方案;
7、审核图纸与实际施工的差异,并及时与项目经理和施工员沟通。
(三)、资料科
1、负责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并按规定编写施工资料,直至竣工后备案。建立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做到查阅,借阅有登记。
2、做好现场各类文件的收发记录,保证整个项目部中的所有文件都能做到有据可查。
3、做好施工全过程中的各项信息管理工作。
(四)、测量科
1、负责交桩复测,检查施工放样和施工质量。
2、负责整个工程的测量、放样及复核工作。
3、收发和保管工程技术资料、联系单和文件,协助监理工程师隐检验收,填写施工资料,编制竣工资料。
(五)、质量安全科
1、负责工地原材料、配合比及砼工作、砂浆试块试验的送样工作,并负责及时收集试验资料。保证进入工地的原材料及半成品必须通过质量检验。
2、对试验资料进行整理分析、统计汇总,对工程试验资料进行统计分析,汇报项目技术负责人,并提出建议和报告。
3、负责对现场试验仪器进行保养和维护,定期对试验仪器进行清理、检验,并要求无关人员不得随意碰动仪器,保证仪器处于正常状态。
4、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对有危险源的位置,标识警示标识;
5、对工人做好安全教育,发放劳保用品,监督施工人员是否有违规作业现象,检查人员上岗证等工作;
6、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六)、工程科
1、熟悉各分段内的图纸,了解工作章程,按图施工,按章工作,抓好进度、质量、安全;
2、编排分层进度计划;
3、在技术负责人的指导下,具体处理工程进行中的问题;
4、安排使用和检查督促的工作;
5、协调各工种的交叉施工,填写物料需求表;
6、每日的施工日记。
(七)、材料设备科
1、按施工场地规划平面图堆放材料,进场前与项目经理联系;
2、进场材料必须按样板验收,对数量、规格、种类要认真核对,对材料必须逐件逐条量度;
3、按公司要求搞好物料报耗工作;
4、负责保管贵重材料和易潮变质材料;每月对材料进行盘点;
5、每月核对进场材料数及材料付款情况。
(八)、综合办公室
1、负责劳资人事、后勤服务、治安保卫。
2、当好项目经理的管理助手,参与经理部日常管理工作。
3、对内制订各项管理制度,起草有关文件,对来文及时进行处理。
4、负责劳动力的调配,职工工资、奖金分配,各类文件建档及人事档案管理。对外负责联系、接待,做好工地周边治安联防及工地保卫工作,负责后勤生活服务管理工作。
3、环境管理措施
3.1 环境管理目标
本公司将严格控制现场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的排放,控制扬尘、减小噪声,确保不发生管线损坏事故,确保在施工影响区域的环保标准达到ISO14000系列标准,并符合城市环保要求,施工期间实现“零投诉”、“零污染”的环保目标。
本公司将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及建设单位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规定,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三废”按规定排放,确保工程所处环境不受污染。
3.2 环境因素识别
环境因素:“一个组织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中能与环境相互作用的要素。”在其基本意义上等同于环境问题,只是描述的角度不同。
各部门在自身管理或职能活动中,直接对环境造成影响的各种行为,如日常办公活动中各种办公用品的消耗、污水排放等。
外部环境因素
(1)各企事业单位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直接造成的对环境产生影响的各种行为,如各种污染排放过程、资源能源消耗过程、潜在或紧急情况时发生的各种灾害性事故等
(2)供方或承包方在为单位提供各种服务过程中,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各种行为。
(3)公司以外有关方面,如临近区域的污染物通过排放转移对本区域环境造成影响的过程。
3.3 环境管理措施
在本项目的施工过程中会产生粉尘、废水、废泥浆、噪声、固体废弃物等,如果处理不当,会引起当地区域性环境的恶化,给居民特别是沿线居民的生活及工作造成不便。针对本工程的实际情况,采取如下措施:
(一)加强法规宣传与职工教育
切实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政策、法规和法令。定期对职工进行培训,宣传环保政策和环保知识,强化职工的环保意识,使保护环境成为参建职工的自觉行为,将工程对当地环境带来的危害减低到最小程度。
(二)做好文物古迹保护工作
施工前先根据设计平面位置,对拟建工程范围内进行摸底调查,一旦发现有文物古迹,及时向监理、业主汇报,寻求保护的方法。施工时如发现文物古迹,不得移动和收藏,本公司按有关规定要求保护好现场,防止文物流失,并暂时停止作业,立即报告监理工程。当工程需要借土、弃土时,对现在有的或规划保护文物遗址,本公司将采取避让的原则进行地点的选择。
(三)绿地、林地环境管理措施
本工程按施工平面图以及本工程的红线范围进行施工围挡封闭隔离,项目施工期间,严禁发生以下行为:擅自侵占绿地、林地、或改变用途。擅自折损树木,在树旁和绿地、林地倾倒垃圾或有害渣废水、堆放杂物、借树搭棚的。故意破坏林木、绿地、园林设施的。属于古树名木的一律严禁砍伐,不准攀折树枝,不准剥损树皮,不准借树搭棚作业,不准在树上挂物、敲钉、刻划。在树冠直投影两米的范围内,不准挖土、堆物、造房、作业。
(四)弃土和生活垃圾的运输及处理措施
1、在工程开工前5日按规定向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申报建筑垃圾、工程碴土的种类、数量、运输路线及处置场地等事项,并与碴土管理部门签订环境卫生责任书。
2、运输管理措施
(1)施工单位持碴土管理部门核发的处置证向运输单位办理建筑垃圾,工程碴土托运手续;运输单位不得承运未经碴土管理部门核准处置的建筑垃圾、工程碴土。
(2)运输建筑垃圾、工程碴土时,应随车携带处置证,接受碴土管理部门的检查。处置证不准出借、转让、涂改、伪造。
(3)运输车辆应按碴土管理部门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运输路线进行运输。配备专用车辆对运输沿线进行巡视,发现问题能够及时处理。
(4)承运单位应将建筑垃圾、工程碴土卸在指定的受纳场地,并取得受纳场地管理单位签发的回执,交托运单位送碴土管理部门查验。各类运输车辆进入建筑垃圾、工程碴土储运场地,应服从场地管理人员的指挥,按要求倾卸。
(5)渣土运输车辆必须是〃三证〃(行驶证、营运证、渣土准运证)齐全的车辆;渣土运输车辆相关证照须经相关部门〔交管、交通)认可后,报公司批准后方可在本工地使用。
(6)车容车貌整洁,制动系统完好;车辆后栏板的保险装置完好,并另再增设1付保险装置,做到双保险,预防后板崩板;车辆应配置灭火器,以防发生火灾时应急;运输车辆应进行定期检修,以保持车况的良好。
(7)土方装卸时,场地必须保持清洁,预防车轮粘带;车轮出门时,必须对车轮进行冲洗;车轮装载土方不应超高超载,并应有覆盖物以防止土方在运输中沿途扬撒。
(六)施工现场废水及污水控制管理措施
1、施工排水系统:
根据施工现场排放废水的水质情况,采用以明沟、集水池为主的临时3级排放系统。
2、生活污水:
在现场将建立厕所收集粪便污水;固定式厕所设立化粪池。同时派专人维护厕所的清洁,并定期消毒。厕所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上门抽清。食堂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加强管理,定期掏油,防止污染。
3、运输车辆清洗废水:
各类土方、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在离开施工现场时,为保持车容清洗车辆轮胎及车厢,清洗废水接入施工现场的临时排水系统。
4、排水设施维护:
本公司定期对临时排水设施进行疏通工作。每逢汛期、梅雨期来临之前都要对下水道及场内各排水系统进行疏通。
(七)施工现场废气控制管理措施
1、水泥扬尘控制措施:
根据项目施工特点,尽可能使用商品砼及散装水泥,减少使用袋装水泥,以削减使用水泥带来的环境污染。在散装水泥罐车下部出口处设置防尘袋,以防水泥散逸。在水泥搅拌过程中,水泥添加作业规范,搅拌设施保持密闭,防止添加、搅拌过程中大量水泥扬尘外逸。
2、施工扬尘控制措施:
对施工现场进行分隔。加强建筑材料的存放管理,各类建材及混凝土拌合处定点定位,禁止水泥露天堆放,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如在大风天气对散料堆放采用水喷淋防尘。运输车辆进出的主干道根据天气变化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洒水降尘,保持车辆出入口路面清洁,以减少由于车辆行驶引起的地面扬尘污染。运渣车辆采取措施减少散落,车辆驶出装、卸场地前,用水将车厢和轮胎冲洗干净。由于施工产生的扬尘可能影响周围正常居民生活、道路交通安全的,设置防护网,以减少扬尘及施工渣土的影响。如防护网发生破损,及时对其进行修补。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临时储运场地四周设置2.1m以上且不低于堆土高度的遮挡围栏,并有防尘、灭蝇和防污水外流等防污染措施。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资;特殊情况下需焚烧的,须报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坚持文明施工及装卸作业,避免由于野蛮作业而造成的施工扬尘。
3、车辆废气控制措施:
运输、施工作业所使用的车辆均通过当年机动车尾气检测,并获得合格证。运输、施工作业的车辆在离开施工作业场地前,对车辆的轮胎、车厢、车身进行全面清洗,防止泥浆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对外界道路及空气质量造成污染。装有建筑材料、渣土等易扬撒物资的车辆,车厢用覆盖封闭起来,以避免运输过程中的扬撒、飘逸,污染运输沿线的环境。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废气和颗粒物排放。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搞好施工期周围道路的交通组织,避免因施工而形成的交通堵塞,减少因此产生的车辆废气怠速排放。加强运输管理,散货车不得超高超载,避免有可能引起的货物运输途中的散落、破损现象。
4、其它废气控制措施:
食堂饮食活动产生的油烟气安装抽排风装置,装置的安装位置不影响周围居民的生活,油烟气排放符合当地排放标准。空调设备安装位置也尽可能考虑周围环境特定,避免空调设备运行产生的热气影响周围居民的生活。实施地下结构作业时,如地下设施在施工过程有可能产生H2S、CH4等有害气体,而危害作业环境,损害作业人员安全与健康的,按要求实施检测,记录监测结果,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强地下设施的通风效率,保障作业人员健康。
(八)施工现场噪声及振动控制管理措施
1、噪声施工申报
除紧急抢险、抢修外,不得在夜间10时至次日早晨6时内,从事打桩等危害居民健康的噪声建设施工作业。严格遵守夜间施工的有关规定。由于特殊原因须在夜间10时至次日早晨6时内从事超标准的、危害居民健康的建设施工作业活动的,必须事先向之江旅游度假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向周围居民进行公告。
2、施工噪声及振动的控制
(1)施工噪声的控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对施工期噪声环境影响提出以下对策措施建议:根据施工项目现场环境的实际情况,合理布置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进出口,空压机、风镐、电锯等高噪声设备及车辆进出口安置在离居民区域相对较远的方位,并采取定期保养,严格操作规程。合理安排施工机械作业,高噪声作业活动尽可能安排在不影响周围居民及社会正常生活的时段下进行。为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将合理安排运输车辆路径,进出施工场地安排在远离居民点的一侧。使用商品混凝土,严禁施工场地内拌制混凝土。离高噪声设备近距离操作的施工人员佩戴耳塞,以降低高噪声机械对人耳造成的伤害。
(2)施工振动的控制:如施工引起的振动可能对周围的房屋造成破坏性影响,将向周围居民分发“米字格贴”,避免因振动而损坏窗户玻璃。
(3)施工运输车辆噪声:运输车辆驶入城市区域禁鸣区域,驾驶员在相应时段内遵守禁鸣规定,在非禁鸣路段和时间每次按喇叭不得超过0.5秒,连续按鸣不得超过3次。加强施工区域的交通管理,避免因交通堵塞而增加的车辆鸣号。
(4)其它噪声:运输车辆进出口保持平坦,减少由于道路不平而引起的车辆颠簸噪声和产生的振动。城市施工区域不得用高音喇叭及鸣哨进行生产指挥。禁止在施工作业过程中从高空抛掷钢材、铁器等施工材料及工具而造成的人为噪声。在居民区域内禁止使用唤人喇叭。
3、噪声监测
负责对承建项目建设期间的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定期监测,并填写《建筑施工产地噪声测量记录表》。如发现有超标现象,将采取对应措施,减缓可能对周围环境敏感点造成的环境影响。采取不定期请第3方监测噪声的方法(第3方指区1级的环境保护监察部门)对施工场地周边地区进行监测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