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等有关规定以及省、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要求,现将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印发的《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裁量基准清单》转发如下:
滨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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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73319843X/2024-20811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成文时间 | 2024-06-18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等有关规定以及省、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要求,现将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印发的《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裁量基准清单》转发如下:
滨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6月18日
政府信息公开
... > | 行政裁量基准 > |
索引号
73319843X/2024-20811
发布机构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6-18 15:21:06
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裁量基准清单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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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等有关规定以及省、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要求,现将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印发的《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裁量基准清单》转发如下:
滨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