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民办学校、幼儿园:

根据《杭州市滨江区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区财[2022]36号)和《滨江区民办学校年度考核办法》(滨教[2017]66号),经区教育局综合考评、局党委讨论,现将民办学校(幼儿园)2023年度考核结果与拟补助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19日—6月23日。若有异议,请向区教育局反映(联系电话:89520747)。反映问题须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并提供反映人姓名、单位或联系电话。

附件1:2023年滨江区民办学校专项资金补助表.doc 


二O二四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