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各直属学校(单位):
2024年春季学期即将结束,现将全市中小学校本学期结束、暑假和下学期开学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执行。
一、时间安排
本学期于7月4日结束,7月5日起放暑假。2024年秋季学期于9月1日报到注册,9月2日正式上课,至2025年1月21日结束,1月22日起放寒假。2025年春季学期于2月13日报到注册。
根据学考、选考等实际情况,新高三年级可对暑假、寒假时间做适当调整,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文件执行。2024年秋假原则上为3天,一般安排在11月份,也可结合国庆长假时间安排,具体按《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调整寒假及秋假时间安排的通知》(杭教办高中〔2011〕89号)执行。各中小学校要提前安排下学期工作,开学时将学期校历告知学生和家长。
二、工作要求
(一)周密做好学期结束各项工作
1.规范开展期末测评。期末阶段,各校要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和课表安排上课,不得挤占学生体艺课、活动课、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在学后托管、晚自习期间集中上课;要精选作业内容,统筹优化作业布置,严格控制作业时间;要规范开展期末测评,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各学段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成绩及排名;各普通高中要认真组织好2024年省学业水平考试。
2.合理布置暑假作业。各地各校要切实落实“双减”工作要求,以控量提质为目标,科学合理布置暑假作业,教育引导学生劳逸结合、合理作息;提倡布置运动性、亲子性、研学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并可根据学生特点,布置差异性作业;坚决摒弃家长反映激烈、加重负担的“形式化”作业。
3.深入开展安全检查和教育。各校要在放假前落实一次校园安全重点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要以教工大会、休业式等形式,教育师生增强暑期健康防护、交通、消防、饮食、防溺水、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方面的安全意识;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暑期参加实习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二)认真做好暑假期间有关工作
1.深化家校协同共育。各校要组织教师以多种形式开展家访,及时了解学生及家庭情况,督促家长落实好校外安全监管责任,争取家长配合支持;要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倡导家长多陪伴,促进亲子沟通、家庭和睦;要引导学生在暑假期间加强体育锻炼,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控制上网时间,强化视力保护,养成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
2.持续巩固“双减”成效。除按有关规定开展国防教育(军训)外,严禁以任何理由组织学生违规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文化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等;不得推迟放假或提前上课,可适当安排教师学习进修、备课。各校要明确告知家长暑假期间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开展针对中小学生的学科培训;引导家长根据孩子兴趣爱好和特长理性选择是否参加非学科类校外培训,选择已入驻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的合规培训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选课、缴费,向培训机构索要合法票据(缴费周期不超过3个月或60课时,一次缴费金额不超过5000元);对于培训机构非常规的预缴学费促销方式及不正常授课现象,务必提高警惕,并自觉抵制非法培训。
3.积极开展社会实践。各校要以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为契机,结合大中小学思政教育一体化建设,探索开展以大学生为主体、中小学生共同参与的跨校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学生增强社会实践体验。中小学生主动到居住地社区(村)报到,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各类活动;职业学校学生可紧密结合学科专业,进一步提升志愿服务专业性。
4.认真组织暑期托管。暑期托管坚持公益普惠、学生自愿、教师志愿、保障安全等原则,服务对象原则上为我市确有需求的幼儿园、义务教育段学生,根据实际需要可向高中学生延伸,具体参照《关于开展2021年杭州市小学生暑期托管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杭教基〔2021〕4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的通知》(杭教基〔2021〕5号)执行。
5.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各地各校要采取灵活方式,分层分类对教师开展师德专题教育,引导教师坚决守住底线红线,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树立教师队伍良好形象;组织开展教师全员心理健康教育培训,普及心理健康理念、提升育人能力;学校大中队辅导员按要求参加暑期相关培训。持续推进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严肃查处在职教师违规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和有偿家教等行为,从严惩戒师德失范行为。
6.加强校内安全管理。各地各校要切实做好暑期基建维修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施工、用电、消防等安全;要针对暑假容易出现的台风等灾害天气情况,提前做好各项排查检查和防汛防台物资、力量的准备,并根据天气情况及时调整值班力量;要严格落实校园值班巡查,严控人员进出,严防无关人员进入校园;要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发生重大紧急情况要按规定及时上报。杭师大附中、旅游职校和萧山三中要精心组织好新疆班学生假期往返及新生接收等各项工作。
(三)提前安排好新学期开学工作
各地各校要统筹做好下学期开学准备工作,提前制定好学期工作计划,落实好教师安排,开学前进行一次校园安全重点排查,做好迎接新生准备,并切实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就本学期结束、暑假和下学期开学工作等事宜,对所属中小学校提出具体要求,加强指导,并督促实施。下学期开学初,市教育局将对各区、县(市)和直属学校进行开学工作调研检查。
来源:市教育局基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