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区2024年第三季度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职)核准工作开始受理,具体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和地点

1、受理时间: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15日

2、受理地点:滨江区泰安路200号市民之家H5窗口

二、受理条件

参保人员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地和待遇领取地均为滨江区;

2.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月缴费累计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3.非工伤职工。

三、申请材料

1.《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人员鉴定表》(四份),并贴上四张一寸近期免冠照。

2.身份证复印件。

3.省、市医院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书》(原件)。

4.病理切片报告或穿刺活检报告(原件)。

5.确诊后首次住院的出院小结(原件)。

6.各类放疗、化疗、免疫、基因等治疗报告(原件)。

7.涉及恶性肿瘤的申请人需提交的病历材料应包括:①出院小结;②手术或相关治疗性(微波消融治疗、氩氦刀治疗等)操作记录;③病理报告;④后续实质性治疗(化疗、放疗、介入治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基因治疗)病历。

8.需要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请提供人事档案。

9.为准确核查缴费年限信息,请携带《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杭州市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人员鉴定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