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对象共339人,其中幼儿园81人,小学183人,初中75人;减免幼儿园保育费21.55万元,拨付各校食堂营养餐补助40.1902万元(其中午餐32.7972万元,晚餐7.393万元),拨付学生个人账户非寄宿生生活补助8.53125万元(资助标准为非寄宿小学生312.5元/学期,非寄宿初中生375元/学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