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定人员如何办理单工伤参保? - 杭州高新区(滨江)
当前位置:首页
> 部门专栏 > 人社局 > 工作动态
工伤保险知识课堂 | 特定人员如何办理单工伤参保?
来源: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4-08-16 08:36 点击率:

2023年7月1日起,浙江省实施《浙江省用人单位招用不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办法》明确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实习学生、在见习单位(见习基地)见习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7类特定人员可参加单工伤保险险种。

特定人员有哪些?

1. 大龄劳动者(不限性别,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不超过65周岁);

2. 实习学生(且年龄不小于16周岁的学生),包括大中专学校统一安排的学期性实习学生、签订实习协议或学校开具实习介绍函的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实习学生和用人单位使用的勤工助学学生;

3. 在见习单位(见习基地)见习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4.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网约车司机、代驾司机、即时速递派送员、外卖送餐员等;

5. 在家政服务机构从业的家政服务人员;

6. 在职村干部和专职社区工作者;

7. 由第三方平台服务机构或平台统一管理,参与影视、舞台剧制作的群众演员。

参保的特定人员年龄达到65周岁的,其工伤保险关系即时终止(处于停工留薪期的除外)。

如何办理特定情形人员单工伤参保?

1.访问网址:http://www.zjzwfw.gov.cn/ 或百度查询 “浙江政务服务网”,打开“浙江政务服务网”界面,左上角选择“滨江区”,搜索“浙里人社”;

2.选择“浙里人社”;

3.选择“法人”,点击“社会保险网报系统”;

4.登录法人账号;

5.选择“社会保险职工参保登记”;

6.进入办理界面,输入证件信息后选择对应参保身份;

7.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点【下一步】完成申报;

8.完成后的业务可在【单位业务申报进度查询】中查看业务审批状态;也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直接搜索“职工参保登记(人力社保)”事项—“在线办理”进行参保登记,完成后可在【我的办件】中查看业务审批状态。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