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局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对2024年7月以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拟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经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附件:区审计局2024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审计局

杭州市滨江区审计局

2024年8月29日

附件:

区审计局2024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清理意见

1

杭州高新区(滨江)审计局跟踪审计项目审计质量考核办法(试行)

滨审〔2018〕3号

废止

原文下载:关于公布2024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滨审【2024】10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