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册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用户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1.注册用户应对填写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2.注册信息发生变更的,注册用户应及时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在线进行用户信息变更。商标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或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另行办理商标变更申请。

3.用户注册成功后,三年内未使用,用户账号将被自动注销。需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办理商答:办理商标业务当事人或商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用户)首先访问商标网上服务系统,阅读并接受《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用户使用协议》的内容(以下简称用户协议)。然后进行用户注册,按照注册主体类型以不同方式获取商标数字证书(详见用户注册申请流程操作手册)。注册成功后,用户通过商标数字证书登录商标网上服务系统以符合规定的至用户账户。用户及时登录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即可查收电子商标文件。

二、如何办理商标电子申请?

答:办理商标业务当事人或商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用户)首先访问商标网上服务系统,阅读并接受《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用户使用协议》的内容(以下简称用户协议)。然后进行用户注册,按照注册主体类型以不同方式获取商标数字证书(详见用户注册申请流程操作手册)。注册成功后,用户通过商标数字证书登录商标网上服务系统以符合规定的电子文件形式提交商标申请文件。提交成功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审查过程中所产生的商标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送达至用户账户。用户及时登录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即可查收电子商标文件。

三、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目前开通了哪些商标申请业务?

答: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现已开通24项商标申请业务,包括

1.商标注册申请业务;

2.撤回商标注册申请业务;

3.变更名义/地址/管理规则/成员名单业务;

4.撤回变更名义/地址/管理规则/成员名单业务;

5.变更代理人/文件接收人业务;

6.撤回变更代理人/文件接收人业务;

7.删减商品服务项目业务;

8.撤回删减商品服务项目业务;

9.商标转让/移转业务;

10.撤回商标转让/移转业务;

11.商标续展业务;

12.撤回商标续展业务;

13.商标注销业务;

14.撤回商标注销业务;

15.商标使用许可备案业务;

16.撤回商标使用许可备案业务;

17.变更许可人/被许可人备案业务;

18.商标使用许可提前终止备案业务;

19.出具优先权证明申请业务;

20.马德里国际商标出具商标注册证明业务;

21.商标更正业务;

22.补发商标注册证业务;

23.补发变更转让续展证明业务;

24.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业务。

后续开通其他业务将在中国商标网另行告知。

四、提交电子申请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1.当事人可以自行办理商标电子申请事宜,也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代理机构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签订用户协议。未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或者办理其他共有商标事宜的,由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所述的代表人提交商标电子申请。

2. 提交商标电子申请文件或者材料的,应当遵守规定的文件格式、数据标准、操作规范和传输方式。

3.当事人提交商标电子申请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不再接受以纸件形式提交的与本次申请相关的后续材料,但是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对应的纸件材料、实物证据等。

五、对于电子申请用户如何提交回文?

答:用户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商标电子申请后,对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以提交补正文件、说明或修正文件、书面协议、证明文件、使用证据材料的,用户应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按要求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回文。国家知识产权局不再接受以纸件形式提交的与本次申请相关的后续材料。

六、商标文件电子送达有哪些优势?

答:实现商标文件电子送达是深入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的重要举措,迈出了商标注册全程电子化的重要一步。一直以来,商标文件主要以邮寄和公告相结合的方式送达当事人,实践中,邮寄送达出现的延迟、丢失等情况对商标文件送达率和商标审查进度产生一定影响。而电子送达具有便捷、高效、灵活等特点,克服了传统送达方式的局限性,大幅提高商标文件送达率,减少商标文件往来时间,满足了当事人缩短商标业务审查周期的需求。

七、什么情况下商标文件采取电子送达?

答:用户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签订《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用户使用协议》,确认同意商标电子申请和商标文件电子送达相关约定,并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商标业务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对申请所产生的商标文件采取电子送达。

八、商标文件电子送达与纸质方式送达的关系?

答:用户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电子申请后,该申请所产生的商标文件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进行电子送达,不再采用纸质方式送达。

通过纸质方式提交的商标申请产生的商标文件仍采取纸质方式送达。

九、如何确定电子送达日期和驳回复审期限?

答:商标文件电子送达日期:以商标电子文件发出(发送至商标网上服务系统)之日起满15日为送达日期。

申请驳回复审期限届满日为:《商标(部分)驳回通知书》电子文件发出(发送至商标网上服务系统)之日起15日(商标文件电子送达期限)+15日(申请驳回复审期限)。

十、用户如何知晓接收电子商标文件?

答: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商标文件电子送达同时将通过手机短信和电子邮件(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用户信息中填写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地址)提示用户。用户应确保所提供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可以正常接收信息。发生变更的,用户应自行及时修改用户信息。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在用户填写或修改电子邮箱地址、手机号码时进行校验。

非工作日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暂不发文。

十一、商标电子文件下载是否有限制?

答:在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的“电子送达-我的发文”和“发文文书批量下载”功能中,每个发文文书每天可下载5次。如提示“下载失败”,请等待10秒或在非网上申请高峰时段再次尝试下载;如已超过下载次数限制,可拨打010-63218500转接网上申请技术咨询,说明原因,请求重置下载次数。

十二、如果硬证书损坏,如何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发文?

答:已持有商标数字证书--硬证书的代理机构及律师事务所,为了不影响登录系统查看或下载电子发文,可使用软证书登录系统。请按照以下操作获取软证书:

1.在未安装硬证书驱动的电脑上进行操作;

2.商标网上服务系统首页右下侧找到“数字证书驱动下载”,下载并安装“软证书驱动”;

3.在“软证书补发”中进行信息填写;

4.用户名、申请人名称、邮箱应与硬证书信息一致;

5.“软证书补发”提交后,证书下载链接将发至邮箱;

6.下载安装软证书成功后,在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登录;

7.软证书默认PIN为12345678,修改PIN码后使用。

注意:一台电脑只能安装使用一个软证书且目前仅能使用32位IE浏览器。

十三、用户注册填写的电子邮箱收不到邮件提示,如何处理?

答:如无法收到用户验证或发文提示邮件,可在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我的账户-用户变更”中变更用户邮箱,建议使用网易、腾讯和新浪邮箱。

十四、用户进行网上申请的第一步是什么?

答:访问中国商标网(http://sbj.cnipa.gov.cn/),选择“网上申请”访问商标网上申请系统。

十五、商标网上注册时,用的浏览器是什么?

答:火狐、UC、搜狗、世界之窗等浏览器不能正常使用,建议使用I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

IE浏览器兼容设置,在IE下方弹出请求允许加载ActiveX控件时,点击允许。

360浏览器需设置为兼容模式。

十六、窗口高权限用户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流程

答:1.登录商标网上申请系统

2.在线填写商标注册信息

3.勾选商品/服务项目

4.上传商标图样

5.确认无误后提交

6.申请完成 

十七、窗口低权限用户(自助机)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流程

答:1.登录商标网上申请系统

2.在线填写商标注册信息

3.勾选商品/服务项目

4.上传商标图样

5.确认无误后提交

6.由高权限用户审核信息是否有误

7.审核通过后申请完成

十八、办理人填写步骤和注意事项

答:1.第一页:商标注册申请流程—首页选项

申请人类型一般为法人或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填个人,书式类型选中国大陆

2.第二页:商标注册申请流程—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填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必填,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原件来由工作人员帮助扫描,申请人地址 要详细到省市区三级区划。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手机号 手机验证码 均为必填。

3.第三页:商标注册申请流程—商标声明

选择集体/证明商标时需填写集体成员名单和集体/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选择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证明商标注册的还需上传相关文件。

是否集体/证明商标

集体/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集体成员名单

是否三维标志 、是否颜色组合、声音商标、商标说明(没有就填无)

4.第四页:商标注册申请流程—共同申请信息

如存在共同申请人,需添加共同申请人信息。

是否共同申请

申请人类型 

申请人国籍

申请人名称

5.第五页:商标注册申请流程—优先权信息

可选择是否上传优先权证明文件,不上传需后补

优先权证明

是否上传优先权证明文件

6.第六页:商标注册申请流程—商品/服务项目

点击添加商品/服务项目,页面会弹出添加商品的窗口,页面中可以通过输入关键字或通过查询类别来查询商品的信息。

点击添加商品/服务项目

7.第七页:商标注册申请流程—商标图样

点击 “选择图样”即可上传图片,上传之前请仔细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选择图样

8.第八页:商标注册申请流程—预览界面

商标图样上传之后点击“确认”,进入预览页面。

9.第九页:商标注册申请流程—提交完成界面

点击“继续申请”可将信息带入下一件 

十九、商标注册申请流程—申请规费 

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自2019年7月1日起,降低部分商标注册收费,详见下表。

二十、商标转让/移转申请—数据填写

答:选择办理业务:移转/转让 、转让人国籍 、转让人类型 、转让人名称 、转让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转让人地址、 受让人国籍 、受让人类型 、受让人名称 、受让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受让人名称 、受让人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 、联系电话 、自然人死亡/企业或其他组织注销证明 、同意转让声明或商标移转证明 、选择商标类型、是否含转/受让共有人 、商标注册号 、电子邮箱、手机号码 、手机验证码 、有关说明文件、网上申请确认书 。

二十一、商标变更申请—数据填写 

答:申请人国籍、申请人类型 、变更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人名称、申请人地址、是否共有商标、变更前名称 、变更前地址、变更证明文件、商标类型、商标申请号/注册号、有关说明文件、网上申请确认书

二十二、商标续展申请—数据填写

答:申请人国籍、申请人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申请人名称、申请人地址、代理机构名称、上传文件的语言类型、是否共有商标、商标注册号、类别、有关说明文件、网上申请确认书

二十三、商标网上服务系统使用指南—申请管理 

答:在窗口网申申请管理中可对申请件进行审核、更新、删除、查看等操作。低权限用户提交的申请件需高权限用户审核,若审核未通过,第二天该申请将作废。

二十四、商标网上服务系统业务申请常见问题

答:窗口高、低权限用户区分:

窗口工作人员登录窗口高权限用户,有商标业务申请、电子送达、申请管理等权限。商标申请人使用大厅自助机登录窗口低权限用户,仅有提交商标业务申请的权限。

低权限用户提交的商标申请件状态显示为“待审核”,由高权限用户审核通过后方显示“申请完成”。高权限用户提交的商标申请件直接显示“申请完成”。

申请人地址需注意:

应当按照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填写。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申请人应当增加相应行政区划名称。

二十五、商标网上服务系统业务申请常见问题

答:商标申请提交时,提示“有信息填写有误”:

请仔细检查每一项,有蓝色叹号或红色横杠提示即为问题项。注意红色*为必填项。

“商标说明”里不要有“回车换行”及特殊字符。

“商标图样”为必填项,必须上传;“黑白稿”是以颜色组合或着色图样申请商标注册的,才需要上传。

商标后续业务提交时,提示“没有有效类别”

状态为“正常” 、“拟删” 、“待删”的商品,均可通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状态为“已删”的,不能提交。

商标电子送达与电子回文系统使用指南

“我的发文”:提供单个文书的下载与查看功能。推荐输入商标申请号、业务类型等条件进行单独或组合的查询。

针对商标受理窗口/代理机构,可以批量下载每天的文书

“发文文书批量下载”:提供当日文书的批量下载与对应清单下载。

待回文文件查询

“我的待回文”:按照查询条件可查询需回文文件。点击“回文”可按要求填写回文信息。

“我的回文管理”:对已回文的文书进行操作(下载、查看、删除)

申请人邮箱、手机号的修改

“窗口申请邮箱手机修改”:对未发文的申请号进行修改

电子送达与电子回文常见问题

1.如何确定送达日期和驳回复审期限?

商标文件电子送达日期:自文件发出(发送至商标网上申请系统)之日起满15日为送达日期。

例:驳回复审期限届满日为:《商标(部分)驳回通知书》文件发出(上传至商标网上申请系统)之日起15日+15日。

2.申请人如何知晓接收电子商标文件? 

通过窗口网申系统提交的申请件产生的文书将通过邮件直接发送至申请人邮箱,同时通过手机短信提示申请人。我局将在用户填写电子邮箱地址、手机号码时进行校验。申请人应确保所提供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可以正常接收信息。

邮箱、手机号发生变更的,申请人可通过窗口修改。

通过窗口网申系统提交的申请件产生的文书也会同步发送至对应的窗口账户,供窗口留存。

非工作日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暂不发文。

电子送达与电子回文常见问题

3.商标电子文书下载是否有限制?

在“电子送达-我的发文”和“发文文书批量下载”功能中,每个发文文书每日可下载5次。如提示“下载失败”,请等待10秒或在非网上申请高峰时段再次尝试下载;如已超过下载次数限制,可次日下载。

4.邮箱收不到邮件提示,如何处理?

如无法收到用户验证或发文提示邮件,可在“系统管理-窗口网申邮箱手机修改”中变更用户邮箱,推荐变更为网易、腾讯和新浪邮箱。

5.如果硬证书损坏,如何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发文?

已持有商标数字证书--硬证书的商标受理窗口及代理机构,为了不影响登录系统查看或下载电子发文,可使用软证书登录系统。请按照以下操作获取软证书:

⑴在未安装硬证书驱动的电脑上进行操作;

⑵商标网上申请系统首页右下侧找到“数字证书驱动下载”,下载并安装“软证书驱动”;

⑶在“软证书补发”中进行信息填写;

⑷用户名、申请人名称、邮箱应与硬证书信息一致;

⑸“软证书补发”提交后,证书下载链接将发至邮箱;

⑹下载安装软证书成功后,在商标网上申请系统登录;

⑺软证书默认PIN为12345678,修改PIN码后使用。

注意:一台电脑只能安装使用一个软证书且目前仅能使用32位IE浏览器。

如商标电子申请未成功,可到线下窗口办理。

窗口地址: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399号知识产权大厦1号楼2楼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杭州高新区(滨江)受理窗口

2023年窗口全年受理商标业务共79323件,其中商标注册申请2853件;商标质押窗口受理商标质押业务876件,质押金额202.195741亿元,受理商标业务总量在全国336个商标服务窗口中居第一位。

为了更好为企业提供更多优质知识产权服务,杭州高新区(滨江)创造性地推出全省首个云上品牌指导站。(https://www.hhtzipr.net/cloneBrand)。设立“AI商标注册成功率评估”服务模块,帮助解决群众最关心的商标注册通过率问题;同时,根据群众检索的商品或服务内容提供所需保护商标类别的推荐功能,进一步增加了商标注册服务的便捷性和实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