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1号)《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决策承办单位杭州市滨江区应急管理局经过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规定程序,报经局党委会议审议同意。现予公告。
附件:关于印发《滨江区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杭州市滨江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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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596620875/2024-22067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应急管理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应急管理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成文时间 | 2024-09-20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1号)《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决策承办单位杭州市滨江区应急管理局经过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规定程序,报经局党委会议审议同意。现予公告。
附件:关于印发《滨江区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杭州市滨江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9月20日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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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96620875/2024-22067
发布机构
应急管理局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9-20 09:02:35
应急管理局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结果公开--《滨江区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重大决策结果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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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1号)《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决策承办单位杭州市滨江区应急管理局经过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规定程序,报经局党委会议审议同意。现予公告。
附件:关于印发《滨江区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杭州市滨江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