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滨江区经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5 14:48 点击率: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全面落实省、市、区各级政务公开相关要求,坚持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不断拓宽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为实现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

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89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工作动态,介绍市经信局、省经信厅等上级部门工作开展情况、最新政策动向以及优选政务信息;政声传递,党和国家领导人对经济、信息化工作发表的重要讲话和重要部署;政策法规,解读最新出台的省、市、区经信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公告公示,公开资金拨付公示信息,项目申报、活动通知、人才认定等相关信息等,有效帮助公众理解经信相关政策,提高我局工作成效和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化有关要求,完善信息公开办理机制。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日常管理,严格落实保密制度,严把合法性审查关口,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合法性、科学性。增强政府信息发布后管理,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及时更新领导信息、机构职能等内容。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2024年,我局以门户网站为公开主渠道,做好栏目更新与维护,共计公开信息75条;同时借助各类新媒体渠道,积极宣传各类产业政策以及惠民惠企政策,及时公布经济工作动态,做好各类业务咨询答复工作,共计发布信息214条,较好地向社会各界传递了经信声音。

(五)监督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健全职责清单,严格执行“三审三校” 审查要求,明确政务公开专门工作人员、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构建职责明晰、到岗到人、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根据网络安全相关要求,定期对我局门户网站进行“安全体检”,及时发现信息公开问题,专人督促整改落实,进一步完善了监督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信息公开的深度、政策解读工作的水平、工作方式创新等方面存在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建议改进工作,并探索形成相应的工作规则。

二是深化政务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细则。

三是提升政策解读工作水平。推进政府机关对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大决定提供解读服务;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它需要报告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

区府办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

MB1503232/2025-00142

发布机构

区经信局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1-15 14:48:05

杭州市滨江区经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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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全面落实省、市、区各级政务公开相关要求,坚持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不断拓宽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为实现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

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89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工作动态,介绍市经信局、省经信厅等上级部门工作开展情况、最新政策动向以及优选政务信息;政声传递,党和国家领导人对经济、信息化工作发表的重要讲话和重要部署;政策法规,解读最新出台的省、市、区经信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公告公示,公开资金拨付公示信息,项目申报、活动通知、人才认定等相关信息等,有效帮助公众理解经信相关政策,提高我局工作成效和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化有关要求,完善信息公开办理机制。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日常管理,严格落实保密制度,严把合法性审查关口,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合法性、科学性。增强政府信息发布后管理,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及时更新领导信息、机构职能等内容。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2024年,我局以门户网站为公开主渠道,做好栏目更新与维护,共计公开信息75条;同时借助各类新媒体渠道,积极宣传各类产业政策以及惠民惠企政策,及时公布经济工作动态,做好各类业务咨询答复工作,共计发布信息214条,较好地向社会各界传递了经信声音。

(五)监督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健全职责清单,严格执行“三审三校” 审查要求,明确政务公开专门工作人员、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构建职责明晰、到岗到人、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根据网络安全相关要求,定期对我局门户网站进行“安全体检”,及时发现信息公开问题,专人督促整改落实,进一步完善了监督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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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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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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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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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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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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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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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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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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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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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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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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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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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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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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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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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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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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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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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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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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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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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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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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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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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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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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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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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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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信息公开的深度、政策解读工作的水平、工作方式创新等方面存在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建议改进工作,并探索形成相应的工作规则。

二是深化政务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细则。

三是提升政策解读工作水平。推进政府机关对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大决定提供解读服务;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它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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