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高新区(滨江)科技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5 15:11 点击率: 字体:[ ]

区科技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严格执行区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局编制了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局以滨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第一公开平台,做好信息更新发布,主动公开并及时调整本单位机构概况、领导班子、科室信息情况、科技信息、建议提案等信息,共发布信息14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0件,依申请工作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按职责分工,配合编辑、审核、报送相关信息。认真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加强信息审核力度。开展政府信息清理工作,及时更新、废止过时信息。对照上级下发的信息公开问题检查清单,及时整改,并且做好查漏补缺。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平台,按照网站管理规定,做好栏目信息更新,同时丰富信息内容,强化办事服务,及时发布项目申报通知及政策解读,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确保公众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取所需的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

落实责任主体。我局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强化内部管理,明确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信息公开工作主管分管领导责任明确,各项责任分解到位。

落实制度管理。定期检查科室主动公开信息,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整改。

加强业务学习。积极参加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人员的专业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较好,但仍存在一定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管理有待加强,二是科技特色公开仍需拓展深化。

2025年,我局将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切实抓好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两个方面工作:

一是健全完善信息公开管理工作机制,学习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强化信息公开内容管理,保证所发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

二是拓宽公开渠道,积极创新政策解读方式,丰富公开形式。以企业为中心,通过门户网站公开科技补贴、创新创业、惠企政策等相关信息。依法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此外,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

区府办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

596621130/2025-00152

发布机构

区科技局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1-15 15:11:33

杭州市高新区(滨江)科技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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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科技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严格执行区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局编制了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局以滨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第一公开平台,做好信息更新发布,主动公开并及时调整本单位机构概况、领导班子、科室信息情况、科技信息、建议提案等信息,共发布信息14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0件,依申请工作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按职责分工,配合编辑、审核、报送相关信息。认真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加强信息审核力度。开展政府信息清理工作,及时更新、废止过时信息。对照上级下发的信息公开问题检查清单,及时整改,并且做好查漏补缺。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平台,按照网站管理规定,做好栏目信息更新,同时丰富信息内容,强化办事服务,及时发布项目申报通知及政策解读,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确保公众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取所需的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

落实责任主体。我局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强化内部管理,明确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信息公开工作主管分管领导责任明确,各项责任分解到位。

落实制度管理。定期检查科室主动公开信息,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整改。

加强业务学习。积极参加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人员的专业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较好,但仍存在一定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管理有待加强,二是科技特色公开仍需拓展深化。

2025年,我局将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切实抓好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两个方面工作:

一是健全完善信息公开管理工作机制,学习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强化信息公开内容管理,保证所发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

二是拓宽公开渠道,积极创新政策解读方式,丰富公开形式。以企业为中心,通过门户网站公开科技补贴、创新创业、惠企政策等相关信息。依法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此外,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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