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职责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市场监管局)是区管委会、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挂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知识产权局牌子。

区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党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以及食品、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计量、特种设备等相关行政审批工作,扶持个体、民营经济发展。

(三)负责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建设。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四)负责组织实施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关文件精神,推进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负责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将商务执法、盐业执法整合纳入市场监管执法,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组织查处违法案件。

(五)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配合开展反垄断执法工作。

(六)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合同违法、产(商)品质量违法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规范商品交易市场、农贸市场秩序。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承担消费维权工作和消费环境建设。负责处理与市场监督管理相关的举报投诉。

(七)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协调推进区域品牌建设,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对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组织质量事故调查,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八)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九)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重大政策。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实施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督促检查区级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负责食品安全信息发布。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实施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行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并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组织制定地方标准。依法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开展标准化工作的交流和合作。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五)负责知识产权监督管理。拟订全区知识产权发展规划。负责全区知识产权的申报、授权的统计、管理和考核,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商标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推动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

(十六)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国家和地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标准、技术规范和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国家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管理和服务政策。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进口药品通关备案。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负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推进专业化、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配合有关部门督促药品、医疗器械行业生产经营企业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

(十七)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的监测、和处置工作。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抽查检验,监督实施产品召回制度。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推进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信用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督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十八) 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交流与合作。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九)完成区党委和区管委会、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

1.深化简政放权。突出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引领,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改革市场主体准入、退出等制度,深化“涉企证照工商通办”,统筹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证照联办”等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营造宽松便利的准入环境,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2.转变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基础上,推进分类监管。对新产业、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人民群众反映问题突出或者公众关注的领域实施重点监管,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特种设备等特殊领域实施全过程监管。加快整合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热线,实行统一受理承办。着力创新监管手段,注重依据标准监管,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数字监管,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标准为指引、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不断提升监管效能,推动监管到位。

3.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坚持多管齐下、综合施策、社会共治,大力推进全主体、全链条、全品种监管,不断加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特种设备等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和风险点位排查,及时有效掌握苗头性问题,消除风险隐患,严惩违法违规行为。落实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全力防范化解市场监管领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4.推进放心消费。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打击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等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坚决破除阻碍市场活力发挥的各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深入整治影响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确保市场秩序持续良好。全面推行线上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有序推进放心示范单位创建,深入实施“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加快构建并不断巩固安全放心的市场环境和消费环境,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5.推动优质发展。统筹推进标准强区、质量强区、品牌强区和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充分发挥标准引领作用,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广泛推行质量认证,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不断打响“品字标”品牌。整合运用市场监管职能中的要素资源,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业态模式发展,积极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公安局高新开发区(滨江)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市场监管局与市公安局高新开发区(滨江)分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区市场监管局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区市场监管局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区市场监管局应当予以协助。

2.与区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区市场监管局监督管理。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动物植物疫病防控、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3.与区社会发展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区社会发展局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体系,完善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区社会发展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会同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调整、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区社会发展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向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通报,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进一步调查处置。区社会发展局负责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卫生监督。区市场监管局通过检测发现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提供不合格产品的,及时通报区社会发展局,由区社会发展局依法处理。

4.与区商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将区商务局承担的农贸市场、商品专业市场的监督管理职责划转给区市场监管局,进一步统筹监管力量,避免多头管理。区商务局主要承担统筹规划全区商品市场体系,培育发展商品交易市场,牵头实施商品专业市场的整合改造提升等职责。


单位地址 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609号(局机关大楼)
邮政编码 310052
公开监督电话 0571-89838598(业务咨询)、0571-89838526(注册业务咨询)、0571-86625315(投诉举报)、0571-89838530(政务公开咨询)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 夏令时 9:00-12:30,14:30-18:00 冬令时 9:00-12:30,14:00-17:30
Email地址 bjscjg@hhtz.gov.cn
网站地址 //www.luchovivas.com

政府信息公开

  • 基本信息
  • 领导班子
  • 内设机构
  • 机构名称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要职责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市场监管局)是区管委会、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挂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知识产权局牌子。

    区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党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以及食品、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计量、特种设备等相关行政审批工作,扶持个体、民营经济发展。

    (三)负责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建设。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四)负责组织实施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关文件精神,推进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负责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将商务执法、盐业执法整合纳入市场监管执法,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组织查处违法案件。

    (五)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配合开展反垄断执法工作。

    (六)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合同违法、产(商)品质量违法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规范商品交易市场、农贸市场秩序。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承担消费维权工作和消费环境建设。负责处理与市场监督管理相关的举报投诉。

    (七)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协调推进区域品牌建设,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对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组织质量事故调查,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八)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九)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重大政策。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实施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督促检查区级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负责食品安全信息发布。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实施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行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并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组织制定地方标准。依法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开展标准化工作的交流和合作。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五)负责知识产权监督管理。拟订全区知识产权发展规划。负责全区知识产权的申报、授权的统计、管理和考核,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商标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推动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

    (十六)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国家和地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标准、技术规范和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国家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管理和服务政策。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进口药品通关备案。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负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推进专业化、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配合有关部门督促药品、医疗器械行业生产经营企业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

    (十七)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的监测、和处置工作。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抽查检验,监督实施产品召回制度。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推进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信用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督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十八) 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交流与合作。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九)完成区党委和区管委会、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

    1.深化简政放权。突出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引领,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改革市场主体准入、退出等制度,深化“涉企证照工商通办”,统筹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证照联办”等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营造宽松便利的准入环境,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2.转变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基础上,推进分类监管。对新产业、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人民群众反映问题突出或者公众关注的领域实施重点监管,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特种设备等特殊领域实施全过程监管。加快整合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热线,实行统一受理承办。着力创新监管手段,注重依据标准监管,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数字监管,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标准为指引、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不断提升监管效能,推动监管到位。

    3.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坚持多管齐下、综合施策、社会共治,大力推进全主体、全链条、全品种监管,不断加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特种设备等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和风险点位排查,及时有效掌握苗头性问题,消除风险隐患,严惩违法违规行为。落实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全力防范化解市场监管领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4.推进放心消费。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打击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等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坚决破除阻碍市场活力发挥的各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深入整治影响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确保市场秩序持续良好。全面推行线上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有序推进放心示范单位创建,深入实施“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加快构建并不断巩固安全放心的市场环境和消费环境,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5.推动优质发展。统筹推进标准强区、质量强区、品牌强区和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充分发挥标准引领作用,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广泛推行质量认证,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不断打响“品字标”品牌。整合运用市场监管职能中的要素资源,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业态模式发展,积极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公安局高新开发区(滨江)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市场监管局与市公安局高新开发区(滨江)分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区市场监管局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区市场监管局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区市场监管局应当予以协助。

    2.与区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区市场监管局监督管理。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动物植物疫病防控、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3.与区社会发展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区社会发展局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体系,完善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区社会发展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会同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调整、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区社会发展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向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通报,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进一步调查处置。区社会发展局负责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卫生监督。区市场监管局通过检测发现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提供不合格产品的,及时通报区社会发展局,由区社会发展局依法处理。

    4.与区商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将区商务局承担的农贸市场、商品专业市场的监督管理职责划转给区市场监管局,进一步统筹监管力量,避免多头管理。区商务局主要承担统筹规划全区商品市场体系,培育发展商品交易市场,牵头实施商品专业市场的整合改造提升等职责。


  • 单位地址

    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609号(局机关大楼)

  • 邮政编码

    310052

  • 公开监督电话

    0571-89838598(业务咨询)、0571-89838526(注册业务咨询)、0571-86625315(投诉举报)、0571-89838530(政务公开咨询)

  •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 夏令时 9:00-12:30,14:30-18:00 冬令时 9:00-12:30,14:00-17:30

  • Email邮箱

    bjscjg@hhtz.gov.cn

  • 网站地址

    //www.luchovivas.com/

  • 职务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 姓名

    史琼

  • 联系电话

    0571-89838501

  • 分管范围

    主持局党委、行政全面工作。


  • 领导简历

    史琼,女,汉族,1969年10月出生,浙江杭州人,中国共产党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 职务

    杭州市滨江区市场监管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 姓名

    朱金权

  • 联系电话

    0571-89838805

  • 分管范围

    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质量管理、标准化、计量等工作,负责党的建设、组织人事、教育培训、人事档案、统战群团、退休干部等工作,负责综合考评、信访、综治维稳(平安创建)等工作,分管组织人事科、举报投诉指挥中心(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标准计量科,联系区消保委、长河市场监督管理所。

  • 领导简历

    朱金权,男,汉族,1973年11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大学学历。

  • 职务

    杭州市滨江区市场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

  • 姓名

    陈呈弟

  • 联系电话

    0571-89838503

  • 分管范围

    负责政策法规、依法行政、质量监督管理(包括生产领域产品抽检以及各级抽检的后处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牵头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等)、安全生产等工作,分管政策法规科、质量监督管理科,联系浦沿市场监督管理所。


  • 领导简历

    陈呈弟,男,汉族,1967年12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大学学历。

  • 职务

    杭州市滨江区市场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 姓名

    俞宇革

  • 联系电话

    0571-89838806

  • 分管范围

    负责市场主体准入、企业监管(信用监管)、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等工作,负责行业系统党建等工作,分管行政审批科(企业注册科、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科)、企业监管科(信用监管科)、行政审批中心(注册分局),联系区民营企业协会、区个体劳动者协会。


  • 领导简历

    俞宇革,男,汉族,1969年9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大学学历。

  • 职务

    杭州市滨江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 姓名

    陈丹

  • 联系电话

    0571-89838519

  • 分管范围

    负责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监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管等工作,负责文明建设等工作,分管食品生产流通科、餐饮服务监管科、食品综合协调科(食品督查科、应急管理科、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科),联系区食品安全监督协会。

  • 领导简历

    陈丹,女,汉族,1981年3月出生,无党派,大学学历。

  • 职务

    杭州市滨江区市场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 姓名

    方晓云

  • 联系电话

    0571-89838822

  • 分管范围

    负责药品安全监管、医疗器械监管、化妆品监管、商品交易市场监管、广告、合同等工作,负责政务公开、信息宣传(含舆情)、意识形态、保密、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行管理、财务、物资(服务)采购、基建工程、节能减排、城市管理(垃圾分类、防汛防台)等工作,负责工青妇等工作,分管办公室、药品监管科、市场广告合同监管科。为我局政务公开负责人。


  • 领导简历

    方晓云,女,汉族,1975年4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大学学历。


  • 职务

    杭州市滨江区市场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 姓名

    吕德军

  • 联系电话

    0571-89838756

  • 分管范围

    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网络经济监管、数据管理、网络安全等工作,负责统筹改革和信息化等工作,分管知识产权监管科、信息管理办公室(网络经济监管大队)、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联系西兴市场监督管理所。


  • 领导简历

    吕德军,男,汉族,1978年10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工学硕士学位。


  • 职务

    杭州市滨江区市场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 姓名

    王文魁

  • 联系电话

    0571-89838818

  • 分管范围

    负责稽查执法、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等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效能投诉等工作,分管行政执法队。

  • 领导简历

    王文魁,男,汉族,1983年3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研究生学历。

  • 内设科室名称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 主要负责人

    王良华 科长

  • 公开电话

    0571-89838685

  • 科室职能

    拟订并组织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口,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组织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 内设科室名称

    办公室

  • 主要负责人

    王海龙 办公室主任

  • 公开电话

    0571-89838760

  • 科室职能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等工作。协调实施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承担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承担综合性文件、文稿起草工作。承担并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负责财务管理、预决算、国有资产、基本建设和各类资金、专用基金及制装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对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开展市场监管新闻宣传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 内设科室名称

    组织人事科

  • 主要负责人

    裘连君

  • 公开电话

    0571-89838506

  • 科室职能

    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工作。负责干部考察考核、作风效能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干部职工教育培训、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职工管理服务工作。

  • 内设科室名称

    政策法规科

  • 主要负责人

    杨立灿

  • 公开电话

    0571-89838821

  • 科室职能

    承担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依法依规设计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相关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复核、听证工作。组织推进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 内设科室名称

    食品综合协调科(挂食品督查科、应急管理科、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科牌子)

  • 主要负责人

    王恩惠 科长

  • 公开电话

    0571-89838827

  • 科室职能

    拟订并组织实施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政策措施。统筹协调食品安全监管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协调推进社会共治。拟订并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组织协调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组织修订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牵头组织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调查、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发布。牵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指导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处置和应急信息发布工作。

  • 内设科室名称

    食品生产流通监管科

  • 主要负责人

    陈 莼 科长

  • 公开电话

    0571-86732202

  • 科室职能

    组织实施生产加工环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食品生产流通、特殊食品、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流通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开展食盐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品生产流通许可管理工作。组织查处相关违法行为。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

  • 内设科室名称

    餐饮服务监管科

  • 主要负责人

    丁朝辉 科长

  • 公开电话

    0571-89838833

  • 科室职能

    组织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承担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监督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标准。负责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工作。组织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 内设科室名称

    药品监管科(挂医疗器械监管科、化妆品监管科牌子)

  • 主要负责人

    赵正业 科长

  • 公开电话

    0571-89838829

  • 科室职能

    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和化妆品的检查、安全风险监测和处置,拟订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制度措施。负责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上市后风险管理。监督实施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及处置工作。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监督实施产品召回制度。配合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应急管理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化妆品安全性评价和不良反应监测工作。配合上级部门组织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检查工作。

  • 内设科室名称

    质量监督管理科

  • 主要负责人

    张 敏 负责人(副科级)

  • 公开电话

    0571-89833583

  • 科室职能

    组织实施质量强区建设,制定实施质量激励制度。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推进品牌建设,推进“品字标”品牌制度体系建设。组织实施产品及服务质量提升、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和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产品防伪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承担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发布区域产品质量安全预警通报。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 内设科室名称

    标准计量科(挂合格评定监管科牌子)

  • 主要负责人

    吴元阵 科长

  • 公开电话

    0571-89838836

  • 科室职能

    拟订并组织实施标准化战略、规划、政策、管理制度和计量、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技术性贸易措施评议和预警工作。承担企业标准、团体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的管理工作。开展标准化工作的交流与合作。推进法定计量单位。监督管理计量标准及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组织实施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规范计量数据使用。监督管理产业计量、能源资源计量工作。管理、监督、协调部门和行业认证认可工作。

  • 内设科室名称

    市场广告合同监管科

  • 主要负责人

    华岳祥 科长

  • 公开电话

    0571-89838528

  • 科室职能

    拟订并组织实施规范商品交易市场、农贸市场秩序的制度措施和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监督管理制度。依法承担合同备案工作。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登记。承担规定范围广告单位的监督管理。组织监测媒介广告的发布情况。组织查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承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

  • 内设科室名称

    行政审批科(挂企业注册科、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科牌子)

  • 主要负责人

    赵志升 科长

  • 公开电话

    0571-89838517

  • 科室职能

    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依法承担公司及分公司、非公司制企业及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注册和公司股权出质登记工作;承担使用“浙江”、无行政区划企业名称的审核上报工作;承担使用“杭州”企业名称的自主申报复核工作;承担省知名商号的审核上报工作;组织指导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工作;承担注册登记信息统计工作,调查研究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与管理情况,做好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按规定权限统一承担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工作;承担行政审批的现场审查组织工作;承担上级部门委托或授权的有关许可工作。在授权范围内承担外商投资企业的登记和管理工作。

  • 内设科室名称

    信用监督管理科

  • 主要负责人

    赵志升

  • 公开电话

    0571-89838518

  • 科室职能

    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相关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和信息公示,以及对年度报告和登记注册行为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承担市场主体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组织扶持个体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小微企业成长。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

  • 内设科室名称

    知识产权监管科(挂商标监管科牌子)

  • 主要负责人

    林峭笑 科长

  • 公开电话

    0571-89838561

  • 科室职能

    拟订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规划、政策以及专利、商标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创造及质量提升工作。依法保护专利权。指导和规范专利运用。开展知识产权公共信息分析和风险预警工作。组织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组织指导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监管。组织调处专利纠纷。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指导商标专用权的运用工作。组织调处商标纠纷,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组织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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